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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四届“感动南粤校园”广东大中专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3860 更新时间:2014/11/7 9: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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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教育局、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体育局,省直机关团工委,各高校及中职、技工学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集中展现当代南粤青年学子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打造新时代学生的精神标杆,以先进文化凝聚和引领广大青年学生投身幸福广东和文化强省建设,团省委、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体育局、省学联决定举办第四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感动南粤校园”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核心价值观  共筑青春中国梦

      二、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承办单位:华南师范大学 

      支持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三、评选方式

      1.评选对象:广东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本科、专科、研究生),各中职、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活动内容:面向全省大中专学生征选感动校园年度先进人物(包括:敬业人物、诚信人物、友善人物、爱国人物、自强人物、志愿人物、科技人物、艺术人物、体育人物、创业人物),并以出版事迹集、候选人学校路演、举行颁奖晚会等形式对人物进行宣传。

      3.评选标准及程序:评选活动分为高校组和中职、技工组,评选标准、程序等详细内容,参见《“感动南粤校园”年度人物评选办法》(以下称“《办法》”,附件1)。

      四、推荐办法

      凡符合《办法》规定之条件者均可被推荐。其中,高校组由高校团委推报,原则上每所学校限推荐2名,且不能在同一类别;中职、技工组由各地市团委及省直机关团工委推荐,原则上每个地市(省直)最多推送4人,且不能在同一类别。请各单位按照《办法》规定的方式做好推荐工作,认真填写《推荐表》(附件2),将纸质版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于11月21日(周五)前交到承办单位。电子版请各学校以压缩文件统一打包,文件名为“学校名称+年度人物推荐”。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

      由活动组委会下发活动通知,各学校配合宣传并组织开展相关校内选拔、推选工作。

      (二)接受报名阶段(截止到11月21日)

      1.各学校收集报名材料,推荐参选。

      2.定期公布报名进展情况,并及时与组委会沟通反馈。

      (三)评比阶段(12月)

      1.根据《办法》,完成候选人筛选、酝酿,预备候选人答辩会等评比环节。

      2.名单公示并公开投票。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深入挖掘。“感动南粤校园”年度人物评选活动,作为校园文体艺术节的品牌活动之一,在青年学生典型塑造、思想引导、文化感召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深入挖掘,突出“感人”故事情节,推荐和评选一批在特定领域内具有先进思想、优秀才能和高尚品格的青年学生代表。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在活动评选过程中,各学校要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在校园内形成发现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切实在青年学生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各学校团委确定推荐人选后,需在校内公众平台(网站、微博、微信等)公示,宣传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号召同学们向优秀典型学习。各校团委(学生会)官方微博、校园微信平台分别编写本校推荐人选的事迹微博、微信,微博前缀统一为#感动南粤校园#,并@广东学联官方微博;微信需在校内校外广泛转发,广东学联将在微信上开辟活动专题,开展微信投票活动。

      3.鼓励发展,跟踪培育。“感动南粤校园”年度人物作为全省学生的学习标杆,在青年学生群体中具有深远影响。各学校对选树的优秀典型,要进行及时进行跟踪和后期培养,在学生群体中开展长期、深入的榜样引导和先进教育。被评为2014“感动南粤校园”年度人物的学生需积极参与由团省委、省学联及各高校组织的分享交流活动。活动主办单位、官方网站公开登载、展示入围学生事迹,将不再另行征求学生本人意见。

      七、联系方式

      (一)团省委学校部

      联系人:吴韵婷

      联系电话:020-87185614,020-87195615(传真) 

      (二)华南师范大学

      联系人:李喆慧

      联系电话:020-85211036

      电子邮箱:gdny2014@163.com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行政楼325团委办公室

      附件(点击下载全文)

      1.“感动南粤校园”年度人物评选办法

      2. 第四届“感动南粤校园”年度人物推荐表

   

第九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