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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第九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十大歌手大赛(高校组)复赛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3566 更新时间:2014/11/20 18:17:03

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教育局、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体育局,省直机关团工委,各高校团委,各中职、技工学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根据《关于举办第九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的通知》(团粤联发【2014】70号)和《关于举办第九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十大歌手大赛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举办第九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十大歌手大赛(高校组)复赛的通知公布如下:

 一、 第一赛区(广州本科赛区)

(一)比赛时间

  2014年11月30日

(二)比赛地点

华南农业大学真维斯学生活动中心

(三)抽签安排

由承办高校另行通知

(四)参赛人员

(参见附件1)

(五)比赛安排

1.彩排走台日期: 等待承办高校通知

2.比赛日期:2014年11月30日

下午场开始时间: 14:00

晚场开始时间:   19:00

3.报到地点:华南农业大学真维斯学生活动中心

报到时,参赛选手须出示学生证和身份证,以表明参赛身份。

(六)注意事项

1.各高校在11月26日(周三)21:00前将选手的复赛伴奏音频发送至邮箱gdsinger2014@163.com,文件请按“选手姓名-曲目-学校”的格式命名,并在邮件中附上联系方式。

2.歌曲要求内容积极健康,能体现当今社会发展主流思潮,能反映当代青年学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演唱形式不限。选手可采用原创、改编、新唱、翻唱等形式参加比赛,主办方鼓励原创音乐作品,对此类作品将酌情加分。唱法不限,选手可以独唱、组合方式参赛。

3.各参赛学校自行负责本校参赛事宜及费用。

4.主办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比赛内容、规则、奖项设置等大赛有关事项进行调整,大赛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5.主办方会对选手的参赛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核,若出现违规行为将作出严肃处理。

6.复赛当天现场不提供乐器,若要使用吉他线等请提前联系承办方。

7.交通指南:华南农业大学真维斯学生活动中心邻近“岑村桥”公交站。经过“岑村桥”的公交线路有498路,20路,218路,78A路,78路,B10路,高峰快线32路,夜53路公交线路。选手也可根据工作人员的指引获得到达指南。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虹、黄成

联系电话:020-85283396、15521378507

电子邮箱:gdsinger2014@163.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

二、第二赛区(广州高职高专赛区)

(一)比赛时间

2014年11月29日

(二)比赛地点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

(三)抽签安排

时间:11月29日9:30—10:30

地点: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

(四)参赛人员

(参见附件1)

(五)比赛安排

1.彩排走台日期: 11月29日 11:00—12:30

2.比赛日期:11月29日

下午场: 13:00-17:30

晚场:   18:30-21:00

3.报到地点: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

报到时,参赛选手须出示学生证和身份证,以表明参赛身份。

(六)注意事项

1.参赛歌曲要求内容积极健康,能体现当今社会发展主流思潮,能反映当代青年学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演唱形式不限,选手可采用原创、改编、新唱、翻唱等形式参加比赛,主办方鼓励原创音乐作品,对此类作品将酌情加分。唱法不限,选手可以独唱、组合方式参赛,唱法不限。歌曲伴奏(mp3格式)须于11月21日前以“第九届校园歌手大赛+广州专科赛区+学校名称+组别+选手姓名+伴奏”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pypysj@163.com。

2.选手申报需经过严格审查以区分专业、非专业组别。大赛现场会根据学生证验明选手身份。一旦发现做假将取消选手比赛资格。

3.采取现场演唱的方式,每组选手演唱一首歌曲,由评委根据选手现场表现进行评分。

4.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参赛费。参赛高校参加分赛区比赛所产生的住宿、饮食、来往交通费用以及比赛服装费用由参赛高校自行负责。每个高校须安排1位老师作负责人,统筹本校参赛选手的联络和后勤工作。

主办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比赛内容、规则、奖项设置等大赛有关事项进行调整,大赛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世华

联系电话:020-34832650,18665617671

电子邮箱:pypysj@163.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良路1342号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东区超市二楼团委办公室

三、第三赛区(珠三角本科赛区)

(一)比赛时间

2014年11月22日

(二)比赛地点

肇庆学院陈熹音乐厅

(三)抽签安排

时间:2014年11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

地点:肇庆学院陈熹音乐厅贵宾室

(四)参赛人员

(参见附件1)

(五)比赛安排

11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   抽签

11月22日(星期六)上午10:00  走台

11月22日(星期六)下午14:00  正式比赛

 (六)注意事项

1.所有选手需在11月22日(星期六)下午13:30前签到、入场完毕,并于工作人员安排的区域内就坐。

2.所需物品:身份证、学生证等必需品,签到时请选手出示身份证和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每支参赛队伍签到时可领取《选手手册》。

3.各参赛单位领队老师需按指定时间参加抽签;不能按时参加抽签的参赛单位可委托其他高校代为抽签;如未委托,将由承办学校代为抽签。

4.走台顺序按签到顺序安排。

5.参赛选手签到时需上交表演用比赛CD光盘1张,并以U盘形式上交一份MP3格式电子版伴奏以作备用。

6.比赛采取现场表演形式进行,比赛一轮进行。 

7.入场后请各位选手和老师按指定区域就座,将手机调至静音或关闭状态。

8.选手须按抽签顺序进行比赛,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准时参加比赛,当弃权处理。

9.请遵守在场工作人员安排与指示。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  前、郭  睿

联系电话:0758-2716045、0758-2716276

电子邮箱:436094181@qq.com

通讯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东岗肇庆学院

四、第四赛区(珠三角高职高专赛区)

(一)比赛时间

2014年11月19日

(二)比赛地点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三)抽签安排

时间:2014年11月19日10:00

地点: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梦想小剧场       

(四)参赛人员

(参见附件1)

(五)比赛安排

报到。各参赛队伍请于11月19日上午09:00前到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报到

走台。参赛选手可于11月19日09:30-11:30  14:30-17:00进行走台。

复赛。参赛选手按照抽签顺序进行复赛,复赛时间为11月19日19:00-21:30

(六)注意事项

1.演唱形式不限。选手可采用原创、改编、新唱、翻唱等形式参加比赛,主办方鼓励原创音乐作品,对此类作品将酌情加分。选手可以独唱、组合方式参赛(组合不超过四人),唱法不限,歌曲时长不超过5分钟。每所高校报送的专业组与非专业组选手合计不得超过2人(队伍)。

2.采取现场演唱的方式,每组选手演唱一首歌曲,由评委根据选手现场表现进行评分。

3.各参赛队伍请于11月19日上午09:00前到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报到,交伴奏音乐(报到时,参赛选手须出示学生证和身份证,以表明参赛身份)。

4.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参赛费。参赛高校参加分赛区比赛所产生的住宿、饮食、来往交通费用以及比赛服装费用由参赛高校自行负责。

5.每个高校须安排1位老师作负责人,统筹本校参赛选手的联络和后勤工作。

主办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比赛内容、规则、奖项设置等大赛有关事项进行调整,大赛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 迪、汤晓

联系电话:(0769)23306019、13829209966、15820853636

通讯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区大学路3号 

邮编:523808

六、第五赛区(粤东赛区)

 (一)比赛时间

 12月06日   15:00-17:30

 (二)比赛地点

 汕头大学

 (三)抽签安排

 时间:12月06日上午10:00-10:30

 地点:汕头大学体育馆

 (四)比赛安排

1.各参赛队伍请于12月05日下午15:00-16:30到汕头大学报到(报到时选手需出示学生证以表明参赛身份)。本次比赛将严格要求,对参赛选手进行资格审查以区分业余组与专业组,资格审查以学生证上的院系专业为依据;

2.各参赛队伍可于12月06日12:00—13:00到比赛场地自由走台,走台顺序按签到顺序安排;

3.各参赛队伍请于12月06日13:00—14:30到比赛场地进行正式走台,走台顺序按正式比赛顺序安排;

4.各参赛队伍请于12月06日15:00—17:30到汕头大学体育馆进行比赛。

(五)注意事项

1.作品要求

(1)参赛歌曲要求内容积极健康,能体现当今社会发展主流思潮,能反映当代青年学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2)选手可采用原创、改编、新唱、翻唱等形式参加比赛,主办方鼓励原创音乐作品,对此类作品将酌情加分。

(3)唱法不限,选手可选择美声、民族、摇滚、通俗等唱法 。

(4)演唱形式不限,选手可以独唱、组合方式参赛(组合不超过四人)。

(5)每所学校不可推送超过2件作品(含专业组和业余组作品)参加比赛。

2.报名须知

(1)各高校通过初赛选拔优秀选手,各高校团委组织按照初赛结果推荐参赛选手,并填写好报名表(见附件1)。于11月20日(周四)前将名单以邮件方式报送至汕头大学团委工作邮箱(o_tw@stu.edu.cn),纸质版传真到汕头大学团委办公室(0754—86500571)。并将伴奏音乐于11月24日(周一)前发送到汕头大学团委工作邮箱(o_tw@stu.edu.cn)。

3.其他事项

 (1)各参赛学校领队老师需按指定时间参加抽签;不能按时参加抽签的参赛学校可委托其他高校代为抽签;如未委托,将由承办学校代为抽签。

(2)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参赛费。

(3)各参赛学校自行负责本校参赛事宜及费用。

(4)本次大赛服装与化妆由参赛学校自理,承办方提供化妆室。

 (5)报名表提交后承办方会联系参赛者比赛的其他事项。(其中包括具体的比赛安排,食宿指引等)。

 (6)12月05日15:00-16:30将安排接待人员在汕大校门口引领参赛人员入校报到,若参赛学校在其他时间报到,请提前与工作人员联系,以免造成不便。

 (7)选手须按抽签顺序进行比赛,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准时参加比赛,当弃权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黄奕雄      

 联系电话:0754-86502240

 电子邮箱:o tw@stu.edu.cn

 通讯地址:汕头市金平区大学路243号

七、第六赛区(粤西赛区)

(一)比赛时间

2014年11月30日

(二)比赛地点

广东海洋大学湖光校区中歌艺术学院实验剧场

(三)抽签安排

时间:11月30日(周日)上午7:30

地点:广东海洋大学湖光校区中歌艺术学院实验剧场       

(四)参赛人员

(参见附件1)

(五)比赛安排

1.各参赛高校团委请于11月21日(周五)下午5点前统一提交推荐材料,包括参赛报名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和伴奏音乐(MP3格式)。电子邮件格式为“歌手大赛第六赛区+学校名称+组别名+参赛节目名称”,发送到指定的邮箱并传真到校团委办公室。

2.请参赛队伍代表于11月30日(周日)上午7:30到广东海洋大学湖光校区中歌艺术学院实验剧场进行抽签和彩排。每组选手彩排时长5分钟。

3.正式比赛:2014年11月30号8:30,地点为广东海洋大学湖光校区中歌艺术学院实验剧场。

(六)注意事项

1.比赛规则

 比赛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每组参赛选手演唱一首自选歌曲,时长不超过3分钟,按得分排名,排名为前50%的选手进入下一轮比赛。

第二轮:排名为前50%的选手演唱一首自选歌曲(与第一轮的歌曲不相同),时长不超过3分钟,按得分高低决出比赛结果。

2.参赛歌曲要求内容积极健康,能体现当今社会发展主流思潮,能反映当代青年学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演唱形式不限。选手可采用原创、改编、新唱、翻唱等形式参加比赛,主办方鼓励原创音乐作品,对此类作品将酌情加分。唱法不限,选手可以独唱、组合方式参赛。

3.参赛选手签到时需出示个人身份证与学生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以及评委的评判。

4.选手休息和化妆室将设在广东海洋大学湖光校区中歌艺术学院实验剧场后台。

5.参赛所产生的住宿、饮食、往来交通费用以及比赛服装费用由参赛高校自行负责。如需住宿可咨询:0759-2396228。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759-2383187,2396065(传真)

电子邮箱:gdouxtwwtb@163.com

通讯地址:湛江市湖光岩东广东海洋大学

附件:

1.第九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十大歌手大赛(高校组)各分赛区参赛信息表

 

 

                                                                                                第九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

组委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