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东省学校共青团工作2014年度工作评价的通知
各地市并顺德区团委学校部、省直机关团工委:
为全面推进广东省学校共青团工作的创新发展,根据团中央《关于开展学校共青团工作2014年度考核和通报工作评估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团省委将开展年度工作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内容
学校共青团工作2014年度工作评价主要面向地市团委学校部和省直机关团工委评价高校团工作、中职学校团工作。
其中,高校团工作评价内容为:
1.宣传思想工作
2.大学生创业就业促进工作
3.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
4.学校共青团创新试点工作
5.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开展情况
6.大学生科技创新素养提升行动
7.广东大中专学生科技学术节和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开展情况
8.组织建设和学联、学生会建设
中职学校团工作评价内容为:
1.思想引领工作
2.团建工作
3.全国中职学校共青团工作信息系统暨数据库建设情况
4.学校共青团创新试点工作
5.素质提升工作
具体评价目录指标详见附件3。
二、评价等次及方法
(一)评价等次
评价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各等次不确定具体数量比例。
(二)评价方法
根据评价指标,对一级指标评价内容下设的子项目分别进行评价,根据一级指标评价结果确定该项目的评价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差”。
三、有关要求
2014年年度工作考核将根据上述评价方法和评价目录进行,评价对象面向地市团委和省直机关团工委,地市团委主要包括直管高校和中职学校,省直机关团工委主要包括省直机关团工委主管、相关厅局团委协管的高校和中职学校。
1.各地市团委学校部和省直机关团工委需将广东省学校共青团工作2014年度工作评价相关精神传达至相关高校和中职学校团委,并通知相关高校团委根据《广东省学校共青团工作2014年年度评价目录(高校)》(见附件1)对应各项指标填写《广东省学校共青团工作2014年年度评价表(高校)》(样式见附件2)。
2.各地市团委学校部和省直机关团工委统一收集整理各高校团委评价表后,根据《广东省学校共青团工作2014年年度评价目录(地市)》(见附件3)对应各项指标填写《广东省学校共青团工作2014年年度评价表(地市)》(样式见附件4)。
3.2014年12月4日(周四)17时前,各地市团委学校部和省直机关团工委需将填写好的《广东省学校共青团工作2014年年度评价表(地市)》和所在辖区各高校团委填写好的《广东省高等院校共青团工作2014年年度评价表(高校)》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邮箱,邮件标题需注明“2014年年度工作考核+地市名(省直团工委)”。
4.学校部汇总全省高校评价材料和地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的评价材料后,对全省地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和高校团委开展综合评价。其中,各地市学校共青团工作评价结果将反馈到所在地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学校共青团工作评价结果将反馈到省直机关团工委,地市团委直属管理的高校考核评价意见反馈至所在地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主管、相关厅局团委协管的高校考核意见结果反馈至省直机关团工委,各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2015年度各类评优表彰的重要依据。
联 系 人:朱瑞峰 梁剑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电子邮箱:tswxxb3@163.com
附件:
团广东省委学校部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