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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团粤函字〔2014〕330号)关于对《关于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5022 更新时间:2014/12/11 18:27:12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并顺德区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各高等院校团委:

      为落实《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的意见》要求,广泛引导、凝聚共青团员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团员先进性作用,将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团组织直接联系青年的重要载体。团中央决定,在全团范围开展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工作。现将团中央《关于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讨论,充分征求各层级、各领域特别是基层团组织和普通团员的意见,并将具体意见或建议形成文字材料,加盖公章后于2014年12月15日上午10:00前传真至团省委组织部。(材料电子版请同步发至组织部工作邮箱)

      附件:《关于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联 系 人:刘 薇

      联系电话:020-87185617

      传    真:020-87195617

      工作邮箱:611990196@qq.com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2014年12月11日

附件:

关于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落实《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的意见》要求,构建加强团员意识的有效载体,打造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的骨干队伍,深化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团中央决定,在全团范围开展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的重要意义

      1.是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的迫切需要。根据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青年组织的要求,团中央作出建设基层服务型团组织的重要部署。团员是团的肌体的细胞,既是团组织的服务对象,更是团组织的工作力量;既面临作为青年个体共有的成长发展需求,更担负作为组织成员在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作用的责任。当前,团员意识淡薄已经成为团员队伍建设面临的最突出问题,直接影响着团组织的吸引力、影响力和战斗力。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能够规范团员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强化团员对于组织和社会的责任,对于增强团员意识,培养青年骨干队伍,更好发挥团员在青年中的模范作用,进而对于推进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2.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团员是青年中的先进分子,应该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率。青年志愿者行动是共青团倡导和发起的引导广大青年服务奉献社会的品牌工作,价值引领性强、社会认可度高、青年参与面广、组织基础健全,在青年中具有强大动员力,在全社会具有广泛影响力。注册志愿者作为青年志愿者行动的骨干力量,在广大青年中发挥着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组织化动员广大团员参与志愿服务,既有利于调动团员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畅通参与渠道;又能够发挥团员示范带动作用,带动更多普通青年和社会公众参与志愿服务,从而把在广大青年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落细、落小、落实。

      3. 是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青年志愿者精神已经成为当代青年喜爱和接受的精神时尚。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对于进一步深化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完善志愿者注册制度,完善志愿服务政策措施,鼓励青年参与,拓展服务领域,健全组织网络,完善工作机制,壮大志愿者队伍,推动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社会化动员、制度化发展,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注重实效、健全机制,积极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

      1. 加强教育,积极发动。“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热心帮助青年进步”是团章规定团员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参与志愿服务是体现团员先进性的具体表现,组织团员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是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要坚持组织化推动与激发团员内在动力相结合,各级团组织要在入团积极分子和团员中做好志愿服务宣传、意识培养和教育培训工作,把志愿服务作为入团教育和团员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把参与志愿服务作为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引导入团积极分子和团员逐步认同志愿服务理念,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实践。在广大团员中大力开展团员意识和先进性教育,重点教育团员深刻认识和自觉履行作为团员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及时宣传团员注册志愿者工作的成效和经验,注重选树典型,强化引领作用。

      2. 规范注册,壮大队伍。要按照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于2013年修订的《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积极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各级团组织要采取有效措施,拓宽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的渠道,推动志愿者注册工作的便利化、信息化。专兼职团干部要率先注册,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高校等团组织要先行一步,组织推动所在单位全体团员注册成为志愿者。入团前,要将是否是注册志愿者、是否参加过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活动作为考察内容;入团时,要积极同步推动新团员同时成为注册志愿者。在开展“推优”入党工作时,要将是否认证为星级志愿者、是否在注册志愿者中发挥骨干作用作为考察内容。

      3. 开展服务,发挥作用。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关键要发挥团员在注册志愿者中的骨干作用。坚持以需求导向,设计组织好志愿服务内容,努力为注册志愿者提供丰富的志愿服务项目和载体,鼓励注册志愿者采取灵活方式开展志愿服务。组织动员团员围绕重点领域和项目开展志愿服务工作:一是参与扶贫济困、助老助残、社区服务、生态建设、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社会管理、文化建设、西部开发、海外服务等领域志愿服务;二是参加中国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全团志愿服务重点项目;三是参加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在互联网上主动弘扬正能量,自觉抵制负能量,增强网络文明素养,积极参与构建晴朗网络空间。根据就近就便原则,引导团员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将志愿服务融入日常生活,灵活多样地开展志愿服务;倡导未满十八周岁团员立足居住社区、校园以及校园所在社区等随时随地随手参与志愿服务。

      4. 建立机制,提供保障。要把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情况纳入基础团务工作内容,列入团务工作统计和相关考核。规范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的工作机制,完善认证、培训、考核、激励和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团员参与志愿服务的档案管理、权益保障、服务时间认定等机制。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全面推广注册志愿者星级认证制度,将志愿服务经历作为开展团内评选表彰和选拔志愿服务重点项目志愿者的重要条件。加强对注册成为志愿者的团员进行志愿服务理念、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有条件的团组织要为注册志愿者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要加强志愿服务项目和载体的建设,加强与街道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联系对接,发挥好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的作用,完善供需对接机制。

      5. 健全组织,加强管理。各级团组织要切实加强志愿者组织建设,健全组织体系,鼓励以团支部为单位成立服务队,高校要普遍建立青年志愿者协会,中学要成立服务总队,广泛推动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建设,逐步实现县有协会、基层建队。未满十八周岁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按照《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执行。加强注册志愿者培训工作,对注册志愿者申请人进行志愿服务基本理念培训,定期向注册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向志愿者骨干提供专门培训,不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能力。

      三、加强对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工作的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协调。各级团组织要把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作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根据这一总体目标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结合实际情况抓好工作落实。要向党政领导进行汇报,主动加强与文明办、教育、民政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省级团委要做好省域内的统筹、组织和协调。

      2.明确任务目标。力争2015年、2016年、2017年逐步实现全国40%、70%、90%以上的团员通过各种途径成为注册志愿者。各级团组织要迅速启动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工作,根据这一总体目标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