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KAB创业教育项目示范性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各高校团委:
接团中央学校部通知,KAB全国推广办公室将于近期在广州举办一期KAB创业教育项目示范性师资培训班。现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5年1月13-18日,1月13日报到,1月14-18日培训。
二、培训地点
广州商学院(广东广州)
三、培训对象和方式
1. 高校学生工作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
2. 高校就业指导工作主管领导和职业指导老师;
3. 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辅导员;
4. 高校团委书记及相关工作人员;
5. 从事创业教育的教学、管理和研究人员。
注:培训班采用小班授课模式,限30人/班。
四、培训流程
根据KAB创业教育项目的统一要求,参加培训的院校须签署《开课承诺书》(见附件2),培训学员须填写“KAB创业教育项目讲师培训报名表”(附件3)→回传参训回执单报名→交费→报到→参训→获取证书。(《开课承诺书》、“KAB创业教育项目讲师培训报名表”报到时上交)
五、报到事项
1. 收费标准:2980元/人(含培训师授课费、会务组织服务、培训教材、讲义课件、培训资料等成本费用);住宿、往返交通及个人消费自理。
广州商学院学术交流中心住宿标准:
标间:288元/间.晚(两个床位);套间:500元/间.晚(一个床位)。联系人:孙书怡经理13480207536。
2. 参会回执:请于2014年12月25日(周四)前将报名回执表传回KAB全国推广办公室(kaboffice@qq.com)及广州商学院(751405607@qq.com)。
3. 具体报到地点:广州商学院学术交流中心一楼
六、培训证书
1.结业证书:五天培训结束后,培训合格的教师将获得全国青联、全国学联、国际劳工组织联合颁发,并由高级培训师签名的结业证书。
2.讲师资格证书:根据KAB创业教育项目质理监督与效果评估体系(见附件3)的要求,经评估合格的教师获得由全国青联、全国学联、国际劳工组织联合颁发的“KAB创业教育项目讲师”资格证书。
七、工作咨询与联系方式
请各高校重视该项工作,积极发动、自愿报名,并请于12月25日前直接将报名情况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 馈至KAB全国推广办公室和广州商学院。
KAB全国推广办公室:
魏和平 电话:(010)64098510、13911598818
电子邮箱:kaboffice@qq.com
广州商学院:
杜从瑞 电话:020—82878483
电子邮箱:751405607@qq.com
何茂炳 电话:020—32971121
高建辉 电话:020—32971722
附件下载:2014KAB师资培训班相关附件(培训地点广州商学院).doc
团省委学校部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