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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学联

【学联动态】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学联建设工作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百年学联 点击数:4266 更新时间:2014/10/14 15: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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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等学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加强省学联与各高校之间的联系,发挥省学联在高校学生工作的引导作用,了解与掌握各高校学生工作动态,增进广大学生对省学联的了解,省学联将面向各高校学生会组织(含学生会、研究生会)实行驻点联系制度和片区管理制度,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驻点联系制度



省学联将择优选取30所高校设立学生事务工作坊,作为第一批广东省学联驻校工作联系站,各高校学生会组织可按照要求向省学联进行申报。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1、各高校学生会组织根据自身情况,在学生活动中心、学生组织办公楼等地点设立学生事务工作坊,并配备相应办公条件;



      2、工作坊需根据省学联统一要求,悬挂“学生事务工作坊——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工作联系站”牌匾,置于显著位置;



      3、工作坊负责人应由学生会主席或研究生会主席兼任;



      4、工作坊设置值班与轮岗制度,保证工作延续性;工作人员应由校学生会组织进行定期培训,加深工作人员对于广东学联了解;



      5、工作坊应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职责:



     (1) 负责所在高校学生会组织与省学联的联络交流工作,定期反映工作情况;



     (2) 作为省学联及其下属工作组织的工作场地,开展相关活动、召开相关会议等;



     (3) 协助省学联开展活动,在高校内做好活动的宣传、组织工作;



     (4) 作为省学联各项活动报名申请的主要渠道,为所在高校学生参与省学联活动提供便利;



     (5) 开展调研并收集学生诉求,关注并及时反馈学生动态;



     (6) 其它相关工作。



     6、省学联每年年底将对各工作坊的管理及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省学联将为各工作坊配备3000元工作经费。各高校需在10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发送至省学联邮箱xuelian@gdcyl.org。省学联将在择优遴选之后公布首批学生事务工作坊名单。



      二、实行省学联片区交流制度



      为促进各区域间高校学生会组织的联系沟通,推动全省高校学生会组织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交流与学习,实现资源整合,营造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内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协作发展的新格局,现实行省学联片区交流制度。



      据全省高校的区域分布,按照地域相互交流便利、融合交叉的原则,将全省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高校分别划分为八个工作交流组。具体分组情况和实施办法详见附件。



      三、组织播放省学联介绍视频



为进一步推广省学联工作品牌,省学联于近期拍摄了品牌宣传视频。请各高校学生会组织召集学生观看,于各项活动期间播放省学联介绍视频。利用好校级传媒,在学生食堂、学生活动中心等场所进行播放。同时,安排学生会组织成员学习省学联历史、组织架构、品牌活动等方面内容。省学联介绍视频请到360网盘(账号:gdxuelianshipin@163.com,密码:xuelian)下载。






      附件1:广东省学生领袖工作坊申报表

      附加2: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片区交流制度



     






      联系人:江昊岩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