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团中央《关于做好2014年度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高等学校团委:
现将团中央《关于做好2014年度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统计工作的通知》(团组字〔2015〕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数据采集工作,按照以下要求做好统计。
一、要注重数据的准确性。各级团委要对本地区本单位的统计数据进行认真核查,特别要准确统计近年来新建立的团组织及新发展的团员的各类信息,做好下级团组织数据审核与汇总工作。
二、要加强对各类临时工作人员的统计。按照“谁用人、谁负责、谁统计”的原则,各级团组织要注重对临聘工作人员、人才代理工作人员等团籍在本支部、参加支部活动的团员进行统计,确保做到团员统计“不遗不漏、无空白”。
三、做好所辖范围团建信息、下辖团组织信息和团员数据信息等相关信息的统计和汇总工作。各级团组织不仅要准确统计本级团组织信息,尤其要注意数据信息库关于“年度发展团员数”、“团员申请入党数”、“推优入党团员数”等相关数据的准确性。
具体要求:
一、请相关高校团委(名单见附件1)认真填写统计表格(见附件2:2014年共青团有关信息统计表、共青团有关统计数据对比表),以下为注意事项:
1.团情统计信息截止于2014年12月31日;
2.如年度统计数据变化超过5%的高校团委请针对数据变化原因进行纸质说明并盖章一同报送;
3.请填写填报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并将电子版表格名称修改为“学校名+团统表格”。
请将两份统计表格均盖章并于3月10日(周二)前寄送至团省委学校部,同时电子版以及团情统计导出数据(见要求二)发至我部邮箱tswxxb3@163.com
二、请于3月10日(周二)前完成团中央团情统计软件信息录入工作:
1.下载团情统计基层版软件(附件3)并安装登录;
2.“是否为乡镇团委”选项选择“否”,各校团组织代码之前已有下发(如不慎丢失请及时来电咨询),团组织简称及密码请自行设置;
3.点击“新增团组织信息”填写团组织信息(请务必全部填写),并为下级团组织编写组织代码(请见使用说明)建立本校团组织树,下级团组织在自行下载软件填写时请务必注意遵循本校团组织编写的组织代码;
4.发动下级团组织认真填写本级团干部信息、团员信息并生成交换文件(数据交换——生成上报文件,注意要包含下级组织文件),校级团组织收集好下级上报的文件,并通过数据交换——接收下级上报文件进行导入;
5.(重要!)由于本次工作属于跨年统计(统计2014年度团员信息),因此本校全部团组织树信息确认填写完毕后,请点击“系统管理——年度结转”,将组织树全部选中(下方团干部信息、团员信息打勾)后,在新建年度中选择2014,将本次收集数据结转为2014年度数据,否则省级团委将无法录入;
6.完成录入并将数据结转为2014年度后,请将本校数据导出并连同统计表格电子版发送到学校部邮箱tswxxb3@163.com。
7.其他不确定事宜请仔细阅读使用手册(附件3)。
团省委组织部联系人:张霭之
联系电话:020-87185617,87185629
传 真:020-87195617
邮 箱:611990196@qq.com
团省委学校部联系人:雷云雁 吴韵婷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传 真:020-87195615
邮 箱:tswxxb3@163.com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
附:1.团省委直属管理的高校团委
2.2014年共青团有关信息统计表、共青团有关统计数据对比表
4.关于转发团中央《关于做好2014年度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统计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