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学校共青团重点工作省级创新试点项目总结的通知
各省级创新试点单位:
为落实《关于开展学校共青团重点工作创新试点的通知》(团粤办发[2014] 19号)和去年9月份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学校共青团重点工作创新试点的通知》的要求,做好2014年学校共青团重点工作省级创新试点项目总结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省级创新试点单位对本单位开展的创新试点项目进行工作总结,围绕创新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有效做法和经验、取得成效等方面完成结项报告(3000字以内,尽量体现工作的数字成果、事例成果等)并填写结项说明书(见附件1),于3月9日(周一)下午5:00前上报至团省委学校部邮箱。
2.请各省级创新试点单位务必于3月13日(周五)下午5:00前,将本单位的结项报告及结项说明书加盖公章后,以书面形式寄送到团省委学校部。
3. 团省委学校部将对各省级试点单位的结项报告和结项说明书进行汇总整理和核查验收,经验收通过被评为优秀的试点项目,将统一印刷成汇编材料在战线会议上交流。
4.请各省级创新试点单位对此项工作从思想认识、责任意识、落实力度等方面给予高度重视,按照上述通知要求,及时、认真完成有关工作。如试点单位未及时上报结项报告等材料,将视为未结项,撤销该项目并在省级试点工作总结中通报。
团省委学校部联系人:张嘉乐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电子邮箱:tswxxb3@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团省委学校部
附件: 结项说明书
共青团广东省委学校部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