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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5年学雷锋全民志愿服务行动月活动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2678 更新时间:2015/3/4 22:3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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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各有关单位党组织,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团委、学联、少工委、志愿者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义工联),各高等学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省直机关团工委、志愿者协会,省直有关单位团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代表时的重要讲话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引导社会各界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的过程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省文明办、团省委、省学联、省少工委、省志愿者联合会决定在今年3月开展2015年学雷锋全民志愿服务行动月活动(以下简称“行动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3月

        二、活动主题

        邻里守望志愿同行

        三、活动口号

        粤志愿粤幸福

        四、活动内容

        “行动月”期间,各地各单位组织党团员志愿者率先垂范,带动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和广大志愿者立足社区、深入农村等基层一线,围绕创建最美志愿服务社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深化邻里互助、扶贫济困助残等领域,广泛开展有特色、有成效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在全社会广泛营造“邻里守望、和谐幸福”的社区氛围和“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风尚。3月5日前后,主办单位将举办集中行动日活动,各地各单位可结合实际至少开展一场现场主题活动。

        (一)以推动注册登记为重点,全面推进党团员志愿服务活动。一是以党团支部为单位组建志愿服务队,积极推动专兼职党团干部、党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依托“广东志愿者”平台(www.gdzyz.cn)规范开展注册登记、团队管理、活动开展、时数记录等工作。二是立足服务窗口、办事大厅、公共场所等设立党团员志愿服务示范岗,为群众提供业务办理、政策咨询、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八小时外”志愿服务。三是根据就近就便原则,推动党团员志愿者利用节假日到社区报到,为身边群众提供常态化服务;鼓励党团员志愿者参与公益社会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并在其中发挥骨干引领作用。

        (二)以提升专业水平为重点,深化开展行业志愿服务活动。一是与民生息息相关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广泛动员行业志愿者与社会志愿者合作,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普法宣传、送医送药、消防安全、科普教育、环境保护、文化下乡、政策宣讲、社会服务咨询等群众切身需求的活动并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二是大力开展“社区矫正”志愿服务,针对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组建由法律工作者、专业社工和资深志愿者等构成的“阳光导师”和“阳光使者”工作队伍,依托社区“阳光之家”开展“教育矫正”和“帮困扶助”,重点提供学业辅导、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等服务,帮助其重回校园、就业创业。

        (三)以践行核心价值观为重点,广泛组织学生志愿服务活动。一是发动各类大学生志愿服务组织立足高校周边群众需求,结合专业创新实施志愿公益项目,开展“送科技、文体、法律、卫生”进社区、进农村志愿服务活动。二是中学要成立志愿服务总队,结合主题团队日设计适合中学生参与的服务项目,利用节假日常态开展公益宣传、扶老携幼、环境保护等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三是小学要开展亲子志愿服务体验活动,组织孩子和家长共同参与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引导形成健康向上的价值认同。

        (四)以传播正能量为重点,深入推进网络文明志愿行动。一是依托“广东志愿者”平台进行网络文明志愿者注册登记和队伍组建,开展以绿色网络、青春励志、网络素养提升、网络关爱等四大行动为核心的“青网计划”——广东青少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二是通过微博、微信、发帖等渠道,发布#网络文明志愿宣言#话题内容,转发团中央“清朗网络·青年力量”倡议书,并结合主题团日形式在线下同步开展座谈交流、网络文明素养讲座、签名承诺、宣传动员等活动。

        (五)以创业就业帮扶为重点,拓展实施志愿助残“阳光行动”。一是深化各类助残志愿者组织与残疾人机构、城镇登记在册的残疾青少年的结对工作,省级联系点先行,全面健全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服务团队档案。二是针对残疾程度较轻的残疾人,重点开展种养技术、计算机知识、电子商务技术、人际交往技巧等工作技能培训服务,着力提升其创业就业自信和能力。三是针对残疾程度较重的残疾人,依托工疗站、庇护工场、康复和托养等机构实施以就业支持为重点的关爱服务;努力深入残疾人家庭,开展“家庭喘息”等服务,为其家庭成员的就业提供可能。

        (六)以实施分类帮教为重点,做实关爱重点青少年群体志愿服务活动。一是发动关爱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朝阳行动”项目专员、志愿服务组织根据结对学校开学安排设计“七彩课堂”课表,根据服务对象健康成长的不同需求,均衡开展感受城市、学业辅导、自护教育、亲情陪伴等服务活动。二是深化“社工+志愿者”联动服务机制,组建集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社工和志愿者为一体的重点青少年群体分类帮教服务队伍,为有不良行为青少年提供教育矫治服务,为闲散青少年提供升学就业培训;动员社会爱心力量为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治,帮助其回归家庭;组织专业力量结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帮助其走出心理阴影。

        五、工作要求

        (一)注重结合,着眼长远。各地要以行动月为契机加强以各级志愿者联合会为枢纽的组织体系建设,指导和凝聚各类志愿公益组织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创建文明城市;要注重志愿服务队伍建设,重点推进党团员志愿者、行业志愿者、网络文明志愿者等队伍实体化、规范化运行;要注重品牌项目打造和服务阵地建设,把志愿服务做到基层、做进社区、做进家庭,促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发动各类志愿者积极参与“行动月”,引导“益苗计划”受资助机构和各类志愿公益组织结合“行动月”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要依托“广东志愿者”平台规范服务项目实施,推广平台移动终端应用,以“微公益”和“随手公益”等方式扩大群众参与,使“行动月”的社会动员覆盖广、活动成效可观测。

        (三)创新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志愿精神和文化的引领作用,创新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宣传模式,以先进典型、感人故事和时尚潮流创造新闻热点、主动“发声”,切实将正能量声音辐射到网络、影响到社会,在群众中形成“人人都是志愿者”的舆论氛围。各地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上传至“广东志愿者”平台并@广东志愿者(新浪微博)。

        各地各单位请于4月5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含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到省志愿者联合会秘书处。“行动月”期间,各级团委、志愿者联合会负责于每周五前汇总本地本单位该周活动动态(含新闻稿和图片),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省志愿者联合会秘书处。

 

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联系人:吴蓉  电话:020-87185208

省直机关团工委联系人:陈辉      电话:020-83132917

团省委联系人:黎业辉            电话:020-83869668

省志愿者联合会联系人:莫世光    电话:020-83861999

电子邮箱:gd_zyz@126.com         

 

附件:“学雷锋全民志愿服务行动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