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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团粤联发〔2015〕25号 关于加快推进高校共青团创新创业工作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2234 更新时间:2015/4/14 20: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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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有关精神,落实团中央《关于加强共青团促进青年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高校共青团积极促进大学生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鼓励和帮助更多有创新能力和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助力广东创新驱动发展,现就加快推进高校共青团创新创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关精神的引导下,在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有关要求下,坚持育人为本,坚持协同推进,充分发挥高校共青团在组织动员、资源整合、载体搭建、氛围营造等方面的工作优势,立足于创新意识培养、创业能力提升、实践锻炼训练、成果转化孵化等工作内容,建立健全高校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工作体系,推动大学生勇于创新、敢于创业,努力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

  二、工作目标

  力争在2015年至2017年3年内,在全省高校建立100个“青创空间”孵化中心(创业孵化平台),培育孵化1000个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企业),开展创新创业培训30万人次。整合5亿元社会资金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推动1000个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企业)到“青创板”股权众筹平台挂牌融资。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和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工作机制

  1.建立和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各高校要将创新创业教育作为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抓手,在高校普遍成立由校领导担任组长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团委、教学、科研、就业、学工、后勤、财务、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多部门协同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制定完善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要充分激发二级学院(系部)的主体作用,督促和支持二级学院(系部)大力推动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创业活动。

  2.加强创新创业教学体系建设。各高校要积极开设一批针对性强、实践性强、趣味性强的创新创业课程,并纳入学校必修或选修课程体系。要增加实践教学比重,将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培训、竞赛和训练活动纳入实践学分体系并制定相应认定办法,鼓励学生通过社会实践、发明创造或参加“挑战杯”等科技竞赛活动获取学分。要深化推广KAB创业教育,进一步加大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推行创业模块培训、创业案例教学和创业实务训练等培训方式。要推动学校开放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科技园等资源给学生开展科技创新和创业实践,为学生的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必要的设备、场地以及实验条件。

  3.建立师生参与创新创业的激励和考评机制。各高校要建立和完善学校教师指导学生创新创业的工作激励和考评机制,对做出贡献的指导老师,要在工作量认定、待遇报酬以及荣誉表彰等方面给予激励,把教师指导学生创新创业获得的奖项等同于同级别的教学成果奖,把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列入教师职称评定、定岗定级的一项重要指标。要建立学生参加创新创业训练竞赛活动的激励机制,对取得杰出成绩的学生,要在奖学金、荣誉表彰等方面给予激励,探索学生创新创业研究课题成果可申请为毕业设计(论文)以及成绩优异的学生可优先推荐免试研究生等制度。

  (二)建立和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践训练体系

  4.建立创新创业导师制度。各高校要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科技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物、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天使投资人、优秀校友等作用,组建涵盖不同创业阶段、不同行业领域、不同创业需求,具有丰富经验、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创新创业导师队伍,通过建立专业化、常态化的导师辅导机制,为创新创业大学生进行技术、市场、金融、政策等方面的“一条龙”指导。鼓励创新创业导师在学校、园区兼职,一对一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开展创新辅导和创业指导。要求每所高校每年在校内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的创新创业导师团队,“一对一”辅导培养100名创新创业大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5.广泛开展创新创业竞赛活动。各高校要充分运用好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攀登计划专项资金)和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两个财政资金平台,广泛动员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训练活动。要大力开展以“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等一系列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活动,引导不同阶段、不同年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训练及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创、以赛促研、以赛促教、以赛促建,不断强化创新创业赛事的育人功能。要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数据库,健全竞赛活动优秀成果与资金、市场等对接机制,对创新创业学生进行创业跟踪指导和服务,不断提升各类创新创业竞赛作品的转化率和孵化率。各高校每年在竞赛中培育并孵化不少于10个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通过竞赛检验学校创新创业成效和成果。

  6.建立校内“青创空间”孵化中心。各高校要积极整合校内外资源,争取校内安排专门场地,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青创空间”孵化中心,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竞赛项目的种子孵化提供办公场地、导师辅导、信息咨询、辅助培训、专利申请和代理登记等各种服务。同时主动收集和筛选国家、省、市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优惠政策,并运用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新媒体,建立服务大学生创新创业的“一站式”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努力打通创新创业公共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各高校分别在校内建立1个大学生创新创业“青创空间”孵化中心。

  (三)建立和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市场支撑体系

  7.积极争取校内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各高校要广泛吸纳校友、企业、社会团体等各方面资源,同时争取学校支持,推动设立校内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通过项目资助、赛事奖励、专项支持、重点帮扶等方式,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资金扶持。要在校内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专门支持校内开展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训练活动,补贴大学生创新创业种子孵化中心建设和运营费用。

  8.推动创新创业项目与资本市场对接。各高校要在校内大学生创新创业种子孵化中心设立投融资服务部,并与“青创板”股权众筹平台和广东粤科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等两大团属平台建立长期联系机制,积极培育和推荐优秀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企业)与两大平台对接,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催化和规范辅导作用,为创新创业项目(企业)提质提速。同时积极引导其他各类天使基金、风险投资等社会资本投资机构进校园,参与培育优秀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各高校每年推荐不少于5个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企业)到“青创板”股权众筹平台挂牌,每年为不少于10个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企业)提供融资对接服务。

  9.积极创建校外“青创空间”创业孵化平台。各高校要积极寻求学校、政府、企业、社会团体等多方资源支持,重点依托现有大学科技园、创意产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等孵化机构,联合打造一批“青创空间”创业孵化平台,为通过种子孵化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实现企业化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创业服务。鼓励“青创空间”创业孵化平台积极争取工商、税务、科技、人社、财政等部门支持,为孵化项目提供包括工商、税收、政策扶持、信贷、投融资、技术支持和行政审批等一站式服务,以及信息咨询、会计(税务)代理、法律服务、产权交易、项目评估等各类中介服务,在提供场地、对接政策、减免税款、贷款优惠、资金提供等方面,为大学生创新创业保驾护航。各高校每年在校外建立不少于3个“青创空间”创业孵化平台,初步建成种子孵化中心+“青创空间”创业孵化平台的创新成果转化机制。

  (四)充分营造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

  10.举办系列创新创业讲堂。各高校要结合“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攀登计划”科技创新大讲堂等平台,积极邀请经济学者、企业精英、创业先锋、优秀校友举办各类创新创业讲堂。通过宣讲解读创新创业政策文件、讲述传授创新创业知识、朋辈分享交流等形式,开展创新创业主题培训,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引导大学生将创新梦、创业梦融入中国梦的伟大实践。要求每所高校每年组织不少于10场创新创业讲堂,培训人数不少于1000人次。

  11.培育各类创新创业社团协会。各高校要支持和培育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社团(协会),充分发挥大学生主体作用,定期组织开展创新创业论坛、研讨会、知识讲座、创业沙龙、创业角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广泛吸引凝聚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大学生,营造良好氛围,增进经验交流,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12.寻访选树一批创新创业典型。各高校要大力宣传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成功事迹,推进创新文化进校园,鼓励大学生投身到创新创业实践中去。要努力营造鼓励探索、宽容失败和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让创新创业成为大学生的一种价值导向、一种时代气息。积极寻访选树创新创业典型,以五四奖章评选、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大学生自强之星、“感动南粤”校园人物评选活动等各类评比活动为抓手,结合“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主题分享活动,发现、培育、树立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源整合。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是高校共青团服务党政工作大局、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工作内容。各高校团委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争取学校党政加强领导,协同教务、科研、人事等部门,建立和完善校内创新创业的机制,明确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负责人。要充分运用组织化动员和社会化动员方式,积极争取学校及政府、社会、市场各方面资源支持,实现工作资源的高效整合利用。

  (二)把握总体要求,突出自身特色。各高校团委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注重突出共青团特色,发扬改革精神,大胆创新工作载体,选好自身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在把握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总体思路和任务要求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学生会、研究生会和学生社团紧密联系学生的作用,准确把握大学生诉求,积极探索出具有本校特色、带动性强、能落实到处的工作项目,建立健全相关工作体系。

  (三)注重舆论宣传,加强跟踪帮扶。各高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要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典型范例、先进经验,积极扩大社会影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等宣传媒体,丰富宣传形式,努力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要积极建立在校创新创业和已毕业创新创业学生联系渠道,建立创新创业大学生数据库,完善创业项目跟踪帮扶机制,加强必要的持续扶持。

  

  联系人:朱瑞峰、陈泽伦

  电话:020-87185614

  传真:020-87195615

  邮箱:tswxxb3@163.com

  附件:1.“青创板”股权众筹平台简介

     2.广东粤科大学生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简介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