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粤联发〔2015〕32号 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广东省高校共青团与青年工作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团委:
为扎实推进新形势下的高校共青团工作,进一步提高运用先进理念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团省委、省社科联与省学联拟共同委托广东省高校共青团与青年工作研究会开展2015-2016年度广东省高校共青团与青年工作研究课题(以下简称: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承办单位: 广东省高校共青团与青年工作研究会
二、课题类别和选题范围
(一)课题类别。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筹课题三类。
(二)选题范围。所有课题原则上选取《课题指南》中罗列的条目作为研究范围、方向和重点,具体的研究题目可结合实际自定。在《课题指南》以外自选课题申报,如选题角度独到、对高校共青团与青年工作有发展创新价值的,也可以参与评审立项并获得相应资助。
三、课题数量及资助标准
重点课题10项,每项资助10000元;一般课题30项,每项资助3000元;自筹课题30项。资助课题要求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按1:1比例给予配套资助经费;自筹经费课题由申报人所在高校提供相应的研究经费。
四、申报对象及条件
课题申报人须为广东高校在岗共青团干部、辅导员、青年教师、在校大学生或高校科研工作者,既可以个人单独申报,也可以组成课题组(课题组最多不超过5人)申报。每个独立申报单位(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同时参与两个课题的申报。
五、申报及立项程序
本次申报由团省委、省社科联和省学联共同委托广东省高校共青团与青年工作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主持开展,主要包括以下四个程序:
1.课题申报。由课题研究者向所在高校团委提交申报材料,由高校团委进行审核和统一申报。申报材料包括:《课题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5份(其中1份原件,4份复印件)。本次申报不受理直接报送的申请。
2.高校团委审核。各高校团委审核同意后,将本校所有申报书纸质版,连同学校申报课题总表(见附件3)1份,于5月30日前集中邮寄、快递、交换或直接送至研究会秘书处(邮寄和快递以当地邮戳和寄出为准),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工作邮箱。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
3.研究会组织评审。由团省委联合省社科联共同邀请有关专家组成研究课题评审小组,由研究会课题评审办公室组织开展材料审核与评审。
4.申报结果公示。研究会根据课题评审小组意见,整理出立项课题与资助课题名单,上报团省委、省社科联和省学联批准后公布。立项结果将于团省委学校部网站公布。
六、课题结项
申报的课题经评审立项并履行有关手续后即可开展研究。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为一年。如有特殊情况或原因,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不超过一年。各立项课题应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研究并结项。各高校团委要在2016年5月30日前汇总好本校课题的结项材料,包括课题结项申请书、课题成果(论文、调研报告、专著等)上报研究会秘书处,评审小组将对所有课题成果进行评定,核拨资助经费,进行表彰,并选取优秀课题研究成果汇编出版。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高校共青团与青年工作研究,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内在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高校团学工作的迫切需要。各高校团委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扎实做好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要及时传达和转发本通知精神,广泛动员学校科研力量和青年教师参与高校共青团工作研究。鼓励各高校团委负责同志带头参加课题的申报和研究。鼓励各高校开展本校的团学工作课题研究。
(二)认真选题、注重适用。各课题组要从新形势下高校共青团与青年工作的实践需要出发,关注涉及全省性、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的重大课题。要选好研究角度,努力找准切入点,拓展新视野,注重增强研究成果的指导性和适用性。要注重运用多学科理论、吸引多方面人才开展研究,大力拓展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已获2014-2015年度广东省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立项的不再在本次课题研究立项。
(三)跟踪指导、加强沟通。各高校团委要及时跟踪和了解本单位的课题申报情况,加强统筹协调,紧密结合本单位的特点以及研究人员的专业优势申报研究课题;要与课题评审小组办公室加强沟通,对申报课题严格审核把关,切实协助各课题组做好课题论证和申报工作。
研究会联系人:杨杰
联系电话:020-87110458 87114375(传真)
电子邮箱:gdcylgaoxiao@163.com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一号楼1116室
附件:
1.2015-2016年度广东高校共青团与青年工作研究课题指南;
2.广东高校共青团与青年工作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
3.2015-2016年度广东省高校共青团与青年工作研究课题申报一览表。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