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高校共青团“青创空间”孵化中心示范点创建名单的通知
各相关高校团委:
为激励更多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按照《关于加快推进高校共青团创新创业工作的通知》(团粤联发〔2015〕25号)有关要求,团省委、省学联在全省高校开展“青创空间”孵化中心示范点创建工作,并下发了《关于开展高校共青团“青创空间”孵化中心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团粤办联发〔2015〕4号)。经各高校自主申报,团省委组织认定,现选定中山大学青年创新创业孵化中心等30个单位作为广东省大学生“青创空间”孵化中心示范点创建单位。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创建单位要加紧示范点的配套建设,按照创建要求在建设周期内完成五个“一”的创建要求,即一个固定阵地、一个稳定服务团队、一套管理和服务办法、一套校内政策支撑制度、一套校外市场支撑制度。
二、按创建办法,每个高校“青创空间”孵化中心示范点分别给予1万元创建工作经费支持,工作经费通过学校下拨。各相关高校团委需于5月29日(周五)前将学校银行账户信息(账户名、开户行、账号)以及相应金额的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或发票(抬头为“广东省学生联合会”,项目为“‘青创空间’孵化中心示范点创建工作经费”,金额为“1万元”)寄送至团省委学校部。
三、各示范点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将作为学校战线年终工作评价的重要参考指标。各示范点需于9月10日前提交创建工作中期检查情况,报告工作完成进度、成效和存在问题;需于12月10日前提交总结验收报告,按照创建办法要求逐项总结示范点创建落实情况,并汇总创建经验和成效。
联系人:陈泽伦、冯兆坤
电 话:020-87185614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团省委学校部
邮 编:510080
附件:2015年广东省大学生“青创空间”孵化中心示范点创建单位名单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学校部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