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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团粤联发〔2015〕61号关于举办2015广东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广东地区赛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3151 更新时间:2015/8/21 10: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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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教育局、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商务主管部门、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地税局、工商局、知识产权局、金融办、电视台、青联、学联、各高校团委: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最广泛地把青年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团结起来,鼓励和帮助更多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青年科学创业,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青年勇于创业的良好氛围,助力广东创新驱动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团省委决定联合有关单位共同举办“2015广东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广东地区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新引领未来 创业改变生活 奋斗成就梦想

  二、大赛时间

  2015年8月至10月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广东广播电视台、广东省青年联合会、广东省学生联合会、佛山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广东青年创业就业联合会、共青团佛山市委员会、佛山电视台、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协办单位:共青团佛山市南海区委员会、佛山市南海区高新技术产业协会、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OTC)

  冠名赞助单位:广东时利和汽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东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广东省青年商会、广东青年发展现代农业促进会、广东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广东省电子商务协会、广州市总部经济协会、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滴滴打车)、IDG资本、上海盐商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盛世润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软银中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启赋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德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雷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雷雨资本)、广东腾南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大粤网)、广州沃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爱范儿)、上海艾瑞市场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品途天下科技有限公司、广州麦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酷公司)、广州文创互联网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CCiC联合文创中心)、北京协力筑成传媒科技有限公司(36氪)、广州壹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e杯咖啡)、深圳创新谷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创新谷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创大加速科技有限公司(创吧)、创业18MALL、广东创业工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四方网盈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猛牛科技有限公司(蛮牛创业营)、深圳市前海联合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梦想+联盟)、深圳市草根天使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创互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创业互助沙龙)、广州微投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微投网)、广州中菁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印赢佳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赢加TV)、广州茂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九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优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背包客文化创业服务有限公司、广州比逗网络科学有限公司、广州市云峰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沐德保远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四、组织机构

  大赛设领导小组,负责大赛的总体设计、统筹规划和沟通协调等事宜,由主办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

  大赛设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筹备工作。

  大赛设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大赛的具体工作事务。

  大赛设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参赛项目进行评选审核,以及提供信息咨询、创业指导和创业扶持等服务,由知名企业家、金融及风险投资行业专业人士、知名媒体人、青年创业导师及相关行业专家学者组成。

  五、赛事内容

  大赛分为创意组(意向创业者)和创业组(正式创业者)两个组别。参赛的创业项目应侧重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新型材料及装备制造、生物技术及医疗、文化创意及现代服务业,互联网基础服务、应用服务及运用互联网手段改造发展传统行业的产业等五个创新领域。

  (一)创意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已研发成型,具有成熟的商业计划书,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申报参赛须提交商业计划书、市场调研报告,有清晰的发展模式和可靠的数据支持。第一申报人须为项目主要负责人。

  (二)创业组。工商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含)的企业创业项目。申报参赛须提交营业执照、特色产品认定证书等相关证件,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所占股份不低于30%(含)。

企业创办年限以2015年6月30日为界限进行划分。

  六、参赛条件

  (一)参赛者

  1.参赛人员可个人申报,也可团队申报。

  2.以2015年6月30日作为划分年龄的界限。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以个人名义申报参赛项目。

  4.凡团队申报的项目,团队总人数不多于5人,团队主要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其他成员年龄应不超过40周岁,且团队平均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参赛项目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2.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4.尚未接受过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种子基金或A轮天使投资)。

  5.掌握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独特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七、赛事安排

  大赛分报名、初赛、复赛、决赛四个阶段进行。

  (一)报名(8月1日至9月4日)

  1.参赛者须在网上(http://www.gdcy168.cn/)自行下载“广东创业”APP进行报名。(通过报名后,其创业项目将自动进入“广东创业”平台的项目库。该平台汇集大批广东创业青年、知名创业导师、全省各地的创业孵化器,以及全国知名投资机构和投资人,入库的项目将免费实现线上线下宣传、展示和项目融资对接。)

  2.各地要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创业青年报名参赛。其中,广州、深圳、佛山要求至少推报100个创业项目,其他珠三角地市至少推报50个创业项目,非珠三角地市及顺德区至少推报30个创业项目。

  (二)初赛(9月14日至9月25日)

  1.主要采取资料审核的方式进行,由评审委员会对参赛的创业项目书面材料进行审核评选,通过初筛、初赛两个环节择优选出150个创业项目(其中创意类50个、创业类100个)进入复赛,并给参赛团队反馈评审意见。

  2.有条件的地市可举办市级比赛,并对赛事进行网络视频直播,或申请团省委官方微博、微信、广东创业平台进行网络微直播和专题报道。

  (三)复赛(10月12日至10月16日)

  1.选手培训。对入围复赛的150个参赛者进行为期两天的培训,进一步提升选手的能力素养。培训内容包括:商业模式的梳理、团队的组建与管理、初创公司的运营、项目路演的注意事项等。

  2.统一面试。培训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复赛的150名创业项目负责人进行面试,评选出30个创业项目晋级决赛。

  (四)决赛(10月28日至10月31日)

  决赛地点:佛山高新区

  决赛安排:

  1.创业导师“一对一”辅导。组委会将为晋级决赛的创业团队分别配备一名创业导师,提供全方位的创业辅导、路演实训等培训,提升创业团队的整体能力。

  2.开展项目推介会。决赛期间,组织参赛团队开展项目路演活动,与相关的投资机构进行对接,促进创业项目成果转化。

  3.展示答辩。决赛采取现场展示和答辩的形式进行。由参赛团队通过PPT或VCR演示、项目陈述、回答评委提问等,对创业项目进行全方位介绍。评审团根据其展示和现场答辩的情况,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4.评选结果。本次大赛将产生一等奖4名(创意类2个,创业类2个)、二等奖4名(创意类2个,创业类2个)、三等奖6名(创意类3个,创业类3个)。

复赛、决赛阶段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奖项设置

  (一)入围复赛的项目。授予“2015广东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优秀奖”荣誉称号。

  (二)决赛获奖项目。创业组将评选出一等奖2名,奖金10万元人民币;二等奖2名,奖金5万元人民币;三等奖3名,奖金2万元人民币。创意组将评选出一等奖2名,奖金3万元人民币;二等奖2名,奖金2万元人民币;三等奖3名,奖金1万元人民币。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三)设最具人气奖。入围决赛的创业项目将在广东创业APP平台进行展示,并由大众通过APP进行投票,获票数最高的项目将颁发“最具人气奖”和奖金1万元。

  九、对接团中央举办的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2015广东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是我省培育扶持青年创新创业的重要平台之一,除了积极统筹资源,为大赛提供资金、资源、智力等支持,保证参赛项目质量以外,更要扩大大赛的参与度、受益面和影响力,真正遴选出一批优质的创业项目。同时,将大赛部分优质项目推荐参加第二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赛,充分展示出广东创业青年的创业能力和水平。如在第二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赛中获奖的创业项目,将可免费入驻大赛合作的青年创业孵化基地、青年创业园区,并享受相关费用减免等创业政策扶持及创业孵化服务。

  十、创业扶持

凡是报名参赛的创业项目,符合有关条件的,可优先享受以下创业扶持政策或服务:

  (一)团省委:整合全省孵化器、创业园区以及佛山高新区合作园区等资源,为参赛项目提供优惠的创业扶持政策和优质的创业孵化服务;汇聚知名投资机构、投资人、创业导师,为参赛选手提供全方位创业辅导、培训,以及融资、智力等支持;通过“广东创业”APP平台,助力参赛选手线上宣传、对接,线下路演、展示。

  (二)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5〕8号)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精神,加快推动我省全面创新体制改革和创新政策体系建设,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氛围;推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发展,助力创业团队成长和创新成果转化。

  (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积极推荐获奖项目入驻省小企业创业基地,优先安排创业辅导师对参赛项目予以帮助。

  (四)省教育厅:提供大学生创业政策咨询服务;组织有关创业导师、教师进行专门指导和服务;组织有关风投机构对优秀项目进行对接和融资对接。

  (五)省科学技术厅:推荐参赛企业与创业投资机构对接;帮助参赛企业获得金融机构的信用贷款支持;给予参赛团队和企业创业政策、创业融资、商业模式等方面的培训;为参赛团队落户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提供支持。

  (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参赛者申请创业担保(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和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给予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参赛者可向创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资金扶持;获得大赛前三名并于获奖之日起两年内在我省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可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请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七)省国土资源厅:对参赛的创新创意项目,优先安排项目发展用地,保障新增用地供应规模,加快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保障项目用地。多渠道灵活供应土地,积极推行以租赁方式向参赛的创新创意企业提供土地,约定达到一定条件后转为出让土地的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方式,降低企业投资成本。对符合省优先发展目录和集约用地条件的参赛项目,在不低于政府取得土地成本的前提下,允许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级相对应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

  (八)省文化厅:支持优秀文化创意类创业项目在广东文化网进行宣传推广。

  (九)省地税局:符合条件的青年创办个人独资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3年内每年可享受限额依次减免经营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每年每户9600元。青年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月营收入小于3万元的暂免征收营业税,符合条件(资产、人数、年所得有规定要求)的小型微利企业,年所得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下的,可按20%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年所得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的,减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参赛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免收企业登记注册费;为高校毕业生参赛者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其登记申请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一)省知识产权局: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局区域专利信息服务(广州)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及广东省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参赛项目提供优质的专利信息服务;依托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省内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等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为参赛项目提供专利展示及交易服务;搭建参赛团队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对接合作平台,引导服务机构为参赛项目提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等服务;完善维权援助机制,为参赛选手提供合法权益保障和创新激励。

  (十二)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引入资本市场平台对接服务大赛优秀项目和初创企业,协调广州股权交易中心、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及相关投资机构,利用股权、债权、知识产权、互联网众筹等资本市场产品为青年创新创业拓宽融资渠道,为创新创业项目提供孵化培育、规范辅导、登记托管、挂牌展示、投融资对接等综合金融服务,促进创新创业项目的市场化、资本化、产业化发展,提升青年创新创业成功率。

  (十三)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为大赛参赛选手提供意向性贷款额度20亿元,并对大赛获奖项目及获得风险投资的项目给予优先、优惠的信贷支持。

  十一、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这次大赛是服务党政大局,深入推进全民创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青年创新创业能力,展示青年创新创业成果,弘扬创新创业精神的重要载体。各地要高度重视,及时成立大赛统筹领导小组,制定大赛落实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共同抓好大赛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地要积极宣传发动本地的创业青年踊跃报名参赛。有条件的地市可邀请具有创业经验和理论的企业家或专家学者,对报名参赛的创业青年提供项目指导等服务,同时要加强与大赛组委会的沟通,及时做好推报汇总等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及时认真的做好大赛宣传工作。一是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共青团网站、微博、微信、APP等新媒体进行宣传。二是发挥国内知名创业平台资源优势,发布赛事资讯,推介优质项目和创业团队。三是及时关注本地区创业青年的报名和比赛情况,有条件的地市可对进入复赛、决赛的本地创业青年进行追踪报道,扩大大赛的社会影响力,促进更多的青年自主创业。

  十二、其他事项

  (一)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刻取消其参赛资格。参赛项目必须保证拥有参赛项目版权、经营合法,若因此产生纠纷,大赛组委会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参赛人必须全程参与大赛的各个环节,中途不得换人或顶替,否则取消资格。

  (二)请各地市团委于8月7日前将地市团委名单回执(附件3)报广东省青少年事业促进中心。

 

  联 系 人:谭川、纪圣军

  联系电话:(020)87185703、87185702

  电子邮箱:gdqncy@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寺贝通津一号大院

  微信平台:广东创业

  附:1.2015广东青年创新创业大赛领导小组及组委会人员名单

    2.2015广东青年创新创业大赛评分标准

    3.地市团委名单回执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文化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广东广播电视台                 广东省青年联合会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佛山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