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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团粤联发〔2015〕63号】关于公布2015-2016年度广东高校共青团与青年工作研究立项课题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2977 更新时间:2015/9/2 11: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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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等学校团委:

      经课题评审委员会筛选和评审,并报团省委党组和省社科联审定,确定2015—2016年度广东高校共青团与青年工作研究立项80项。其中,“当代大学生价值观与新媒体引导方式研究——以微信体系建设为例”等10项课题为重点资助课题,“高校附属医院开展医务社会志愿工作的应用研究——以广东省高校附属医院为例”等30项课题为一般资助课题,“大学生创业政策环境及对策研究”等40项课题为一般自筹课题。团省委将向每项重点资助课题资助研究经费1万元;每项一般资助课题资助3000元;对自筹经费课题,原则上不予经费资助。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立项课题的研究时间为1年,结项时间为2016年8月30日。课题结项后,团省委、省社科联和省学联将对其中的优秀成果予以评审奖励和集结出版。 

      根据有关规定,就2015 -2016年度广东省高校共青团工作研究立项课题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有关高校团委要为课题研究工作提供条件保障,资助经费课题申报人所在高校按一定的比例提供配套研究经费,自筹经费研究课题申报人所在高校酌情提供相应的研究经费。

     (二)各立项课题负责人要以认真制定研究方案,整合相关力量和资源,尽快开展研究。全部课题的研究周期原则上为1年,2016年8月30日前结项。由课题负责人书面申请,团省委组织专家对照课题申报书研究计划审查完成情况,评定结项与否。不按时结项者,不得继续申报新课题的立项。因研究未能完成的,最多可申请延期3个月结项,延期后仍未结项的,依照规定撤销课题,属于资助课题的,将追缴资助经费。    

      (三)资助经费以学校为单位统一下拨,各相关高校团委在9月30日前,将学校开户银行、开户名和帐号,报团省委学校部。

      团省委联系人:吴韵婷,020-87185614

      研究会联系人:杨杰,020-87110458、87114375(传真)

      电子邮箱:gdcylgaoxiao@163.com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一号楼1116室

附件:

      1.2015-2016年度广东省高校共青团工作研究立项课题名单

      2.2015-2016年度广东高校共青团与青年工作研究课题结项报告书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