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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团粤办发〔2015〕69号 关于做好广东省海外留学青年联谊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相关筹备工作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2074 更新时间:2015/9/22 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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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青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有关高等学校团委,省金融团工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发〔2015〕4号)和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共青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最广泛地凝聚服务我省海外留学青年,引导其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在共青团广东省委的指导下,广东省青年联合会、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等12家单位(企业)共同发起成立广东省海外留学青年联谊会。

        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经报共青团广东省委同意,广东省海外留学青年联谊会拟于2015年12月召开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广东省海外留学青年联谊会章程;选举广东省海外留学青年联谊会理事会理事和第一届领导班子;制定广东省海外留学青年联谊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的工作计划。为做好大会筹备工作,请各相关单位推荐优秀的海外留学青年、海归青年服务组织加入广东省海外留学青年联谊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

        广东省海外留学青年联谊会个人会员、单位会员主要由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团委、青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有关高等学校团委,省金融团工委推荐。同时,请各地级市并顺德区团委安排1名分管城市共青团工作的副书记或者单位工作人员中有留学经历的同志作为指定席位会员。

二、推荐原则                             

        请各推荐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考察,严格把关,原则上按照会员推荐条件和推荐范围(附件1)做好会员推荐工作,确保人选质量。个人会员原则上重点推荐30-40岁之间的优秀海外留学青年,对40-45岁之间的人员逐一进行协商,35周岁以下的会员比例不低于20%,平均年龄不超过40周岁,女性比例不低于20%。同时重点推荐优秀海归青年企业家、海归青年组织负责人、海归青年专家。

三、推荐数量

        请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根据推荐名额建议分配表(附件2)推荐个人会员,省直有关单位团委,有关高等学校团委,省金融团工委可结合实际情况推报,具体名额不限。同时,请各推荐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单位会员。

四、报送时间

        请各推荐单位于10月15日前将拟推荐的个人会员名单(附件3)和单位会员名单(附件4)报广东省海外留学青年联谊会筹备委员会秘书处。经秘书处研究确定后,通知个人会员人选填写《广东省海外留学青年联谊个人会员登记表》(一式三份,详见附件5),并附1寸同底标准彩照,并于10月26日前报筹备委员会秘书处。

 

联 系 人:韦朝铭

联系电话:020-38772628

传    真:020-87185624电子邮件:goya2015@163.com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团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

                  

附件:1.广东省海外留学青年联谊会第一届个人、单位会员推荐条件及范围

            2.广东省海外留学青年联谊会第一届个人会员推荐名额建议分配表

            3.广东省海外留学青年联谊会第一届个人会员推荐表

            4.广东省海外留学青年联谊会第一届单位会员推荐表

            5.广东省海外留学青年联谊会个人会员登记表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