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广东省委学校部 |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

通知公告

团粤联发【2015】70号 关于举办第十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3438 更新时间:2015/9/29 10: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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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教育局、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体育局,省直机关团工委,各高校团委,各中职、技工学校团委:

      为发挥校园文化体育活动的育人塑人功能,深入开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进四信”活动,引导大中专学生“勤学、修德、明辨、笃实”,进一步推进大中专学生开展“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传播青春正能量,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决定联合举办第十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以下简称文体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迎接挑战,绽放青春

      二、活动时间 

      2015年6月至12月,其中主体赛事在10月至12月举行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支持单位:广东省青年文艺家协会

      文体艺术节设立组委会,由主办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文体艺术节的统筹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文体艺术节工作的具体实施,挂靠在团省委学校部(省学联秘书处)。 

      四、活动内容 

      本届文体艺术节设思想引领类、精品艺术进校园类、文艺竞演类、体育健身类等四大类活动,其中省级赛事活动共12个项目(详见附件2)。 

      五、奖项设置 

      1.“优秀组织奖”:面向参与活动的学校设立。 

      2.“优秀指导老师”奖:面向参与指导的教师设立。 

      3.面向参与活动的学生,结合项目实际,设立一、二、三等奖等奖项。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各单位要紧密围绕开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进四信”活动的工作任务,将促进校园文化体育活动发展与做好党的青年群众工作相结合,将开展文体艺术节与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相结合,将打造文化艺术、体育健身项目精品与引导大学生践行“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相结合,打造具有时代主旋律特色的文体艺术节。省直机关团工委和各地市团组织要加强对中职、技工学校开展文体艺术节活动的指导,活跃中职、技工学校校园文化氛围。

      (二)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各学校要把文体艺术节作为学校文体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本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开展覆盖面广、参与度高的校级文体艺术节活动,于2016年1月10日前填写校级活动开展情况表(见附件2),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工作邮箱(xxb@gdcyl.org);承办校园文体艺术节子项目的学校要精心策划,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办好各项目比赛并按时提交图片、视频、总结等材料;各地市团委和省直机关团工委要组织本辖区、本系统中职、技工学校积极发动学生参与活动,认真开展本辖区、本系统相应校园文体艺术活动,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省竞赛。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的作用,一是加强对全省活动和本地市、本学校活动的宣传报道,实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二是加强对广东共青团、广东学联的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关注和运用,不断扩大文体艺术节的影响力,本届文体艺术节的部分子项目将引入线上环节,通过线上报名、线上展示和线上评比等方式,强化线上线下互动,吸引更多学生关注和参与;三是在活动期间要及时上报和总结活动情况,与组委会保持信息沟通。 

      联系人:团省委学校部 吴韵婷、吴怡

      联系电话:020-87185614,020-87195615(传真) 

      电子邮箱:xxb@gdcyl.org

        

      附件:

      1. 第十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组委会名单

      2. 第十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活动方案

      3. 第十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校级活动开展情况表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 东 省 教 育 厅

  广 东 省 文 化 厅                  广 东 省 体 育 局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