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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文艺名家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1488 更新时间:2015/10/16 18:27:52

各高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发挥校园文化体育活动的育人塑人功能,根据《关于举办第十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的通知》相关安排,拟于10月至12月期间开展文艺名家进校园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文艺名家进校园活动。面向高校大学生,举办文艺名家进校园活动。邀请文化艺术界名家走进高校,通过专题讲座、访谈、互动交流等形式培养青年对文化艺术的兴趣,加深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了解。

      (二)艺术作品进校园活动。开展艺术作品进校园活动,将优秀书画、纪录片、电影作品等引进校园,提升学生鉴赏能力,丰富高校校园文化生活。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文艺普及工作对学生的教育意义,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配合团省委文艺名家、艺术作品进校园工作部署,做好场地安排、观众组织、宣传推广等工作,并广泛发动学生积极参与其中。

      2.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各高校要充分利用新媒体,等相关资源加大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其中。

      3.真抓落实,报送材料。活动期间,每所高校至少举办1场“文化艺术名家进校园活动”和1场“艺术作品进校园”。活动期间,组委会将在部分高校安排文化艺术名家走进校园和艺术作品进校园,请各高校积极配合。活动材料须于2015年12月31日前,以“高校+活动”命名,打包发送至学校部工作邮箱。报送材料应包括《名家进校园活动报送表》(见附件)、 活动现场及线上宣传截图、总结材料等。此项工作将作为“优秀组织奖”评选依据之一。

    

联系人:团省委学校部 吴韵婷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学校部工作邮箱:tswxxb3@163.com 

附件: 文艺名家进校园活动报送表

   

团省委学校部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