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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在 “团干部如何健康成长”大讨论活动中做好征集青年意见工作、开好民主 (组织) 生活会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1586 更新时间:2015/10/22 18: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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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省有关单位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金融系统团工委、省社会组织团工委、各省驻粤团工委:

      自全团部署开展“团干部如何健康成长”大讨论活动 (以下简称“大讨论”活动) 以来,我省各级团组织认真开展“大讨论”活动学习阶段的各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活动开展情况在全团作经验交流。根据团中央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讨论阶段的各项工作,现就在“大讨论”活动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4 号文件精神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做好征求青年意见工作、开好民主(组织)生活会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倾听青年声音,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充分运用微信订阅号、微博公众号、工作网站、传统媒体等平台,直接面向广大团员青年征求对团干部作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各地市级团委要特别用好“广东青年之声”互动社交综合服务平台,广泛征求团员青年意见。征求意见的范围应该尽量覆盖辖区内各类团员青年。

      2.研究青年意见,梳理形成意见清单。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对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对照“三严三实”要求进行汇总梳理,形成针对本地团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青年意见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清单”要体现青年反映集中的问题,既不能避重就轻、选择性吸收,也不能不加分析、全盘照搬。要以“清单”作为民主(组织)生活会讨论的重要依据。团省委将对各地市级团委形成的“清单”进行备案, 并对县级团委的“清单”进行随机抽查。

      3.围绕突出问题,开好民主 (组织) 生活会。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围绕“清单”中的问题,在充分讨论和谈心的基础上,有的放矢地开好民主(组织)生活会。地市级团委班子成员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在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作为普通党团员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在会议召开前,每位专职团干部都要在前期讨论和谈心的基础上,撰写发言材料,逐一分析本人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提高举措,特别是在深入基层、联系青年、提高能力、推进工作方面要提出具体措施。领导干部要以树立标杆、向我看齐的态度, 围绕“自省自励、懂得感恩,克服缺点、虚功实做,坚定信念、远离贪腐”主题,聚焦“四化”问题和“清单”,深刻检 查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改进办法。其他同志要以领导干部为榜样,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地市级和县级团委的民主(组织)生活会要在12月底前全部完成。团省委将根据实际情况,派人参加部分地市级和县级团委班子民主生活会。

      4.公开整改措施,请青年监督整改过程。在召开民主(组织)生活会的基础上,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形成团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整改落实方案, 提出具体举措和进度安排,通过 “广东青年之声”互动社交综合服务平台、团属媒体等渠道,向团员青年公示整改落实方案, 接受团员青年监督。同时,各级团组织要指导和督促专职团干部做出个人改进作风的承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使团干部的作风整改过程“人人有监督,事事能落实”。

      请各地市级团委于10月底前完成征求意见工作,并于11月4日前将“清单”、11月30日前将民主(组织)生活会方案、12月20日前将整改落实方案及公示情况报团省委组织部。

      联 系 人: 姚智超  覃卉

      电    话: 020-87185617

      电子信箱: tswzzb54@qq.com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