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十大歌手大赛总决赛(中职技工组)的通知
各中职、技工学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根据《关于举办第十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的通知》、《关于举办第十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十大歌手大赛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过各赛区复赛,共有以下选手进入决赛(名单详见附件1)。现将举办第十届广东大中学校园十大歌手大赛(中职技工组)总决赛的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5年12月14日(周一) 14:30——16:30
二、比赛地点
江门市工贸职业技术学校礼堂
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16号
三、比赛流程
1.第一轮(六强晋级)
(1)按照参赛单位抽签顺序进行演出。
(2)演唱完毕后,得分较高的前六名直接晋级第二轮,其余参赛单位淘汰。
2.第二轮(排位赛)
(1)晋级的参赛单位按照编号大小由小到大的顺序演唱。
(2)演唱完毕,按照第一轮得分占30%,第二轮占70%的比例相加得出综合总分,决出相应奖项。
四、比赛规则
1.曲目选择
(1)本次决赛分为两个环节(第一轮、第二轮)进行,每个参赛单位需准备两首不同曲目,曲目类别不限,曲目风格须积极健康
(2)在第一轮比赛中,参赛单位演唱的曲目时长为三分钟内,需提前剪切好伴奏音乐
(3)在第二轮比赛中,参赛单位演唱的曲目时长为五分钟内
2.评分标准
本次比赛将综合参赛单位的演唱技巧(60%),舞台表现力(35%),原创加分(5%)
(1)原创及改编作品说明
本次比赛鼓励创新,若以原创、改编、新唱、翻唱等形势参加比赛,可获得加分(不多余本环节的5%)
2.若参赛单位所演唱曲目中含有原创、改编、新唱、翻唱元素,请提前告知相应选手负责人,将相关材料(包含音频)连同舞台要求表一起上交给评委,工作人员将呈递其给评委以供参考。
五、注意事项
1. 赛前准备
(1)选手负责人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确认您的参赛信息。若参赛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参赛单位负责人更改;
(2)请您在赛前根据比赛规则准备歌曲伴奏并填写相关舞台要求表,于12月8日(星期二)24:00前发送给参赛单位负责人,若为原创或改编作品,请于赛前及时告知参赛单位负责人;
(3)如若需自备乐器、音频线或道具,请于赛前及时告知参赛单位负责人;
(4)请于赛前保持手机通讯通畅,赛前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参赛单位负责人。
(5)彩排时间:12月14日(周一) 9:30—11:00
2.比赛现场
(1)请按照工作人员短信通知时间准时到侯场区候场;
(2)候场期间,工作人员将简述比赛制度、注意事项及舞台相关事项,请务必仔细聆听;
(3)参赛单位一律不得擅自离开后场区域,若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4)如若需自备乐器、音频线,请于上场前调试好乐器;
3.其他事项
(1)活动欢迎各地市团委观摩。各地市团委和参赛高校参加比赛所产生的住宿、饮食、来往交通费用以及比赛服装费用由本单位自行负责;
(2)参赛单位彩排及演出当日建议采取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每个参赛单位随行仅限一辆七座以下小型车辆,请务必于比赛前四日将随行车辆车牌发送给参赛单位负责人;
(3)候场区及比赛现场均不提供物品保管服务,请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若有特殊情况,请联系相关工作人员;
(4)参赛单位在现场请将手机保持静音或振动;
(5)在候场期间,参赛单位须保持安静,不可练声或随意走动,若确有特殊情况,请告知工作人员;
(6)演唱过程中,除设备故障外,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重新演唱;
(7)演唱结束后,参赛单位不可在舞台附近逗留,或与其他参赛单位交谈。
4.建议交通路线:
(1)乘车路线
A、市区公交线路:1路、8路、9路、18路、30路、34路、55路、106路、108路、118路公交车到江门电大公交站下车。
B、从各市乘车至江门市新车站,可在江门新车站乘坐118路公交车到江门电大站下车,途径14个站点。
C、从各市乘坐城轨至江门站,可在江门站乘坐8路公交车到江门电大站下车,途径14个站点。
(2)自驾路线
驾车途径中江高速,从龙湾出口,路线:龙湾路——白沙大道西——胜利路——江门市工贸职业技术学校,约4公里,13分钟。
(3)建议选手自行使用电子地图搜寻“江门电大礼堂”,以获得准确到达路线。
六、联系方式
1.团省委学校部
联系人:张嘉乐、吴怡
联系电话:020-87185614、020-87195615(传真)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
2.决赛中职技校组承办单位:江门市工贸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工贸学校)巢欣欣 15913617728
(团江门市委)吴爽爽 15807503535
电子邮箱:yishujie2015@126.com
通讯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16号
附件:第十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十大歌手大赛决赛选手名单(中职技工组)
第十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