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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团粤办发〔2016〕1号 关于做好共青团广东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提案工作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1963 更新时间:2016/1/18 9: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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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

      共青团广东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将于2016年1月下旬召开。为进一步发扬团内民主,更好地推动全省共青团干部、共青团员和基层团组织为我省共青团工作及青少年事业发展建言献策,根据《共青团广东省代表大会及全委会提案工作暂行办法》,现将共青团广东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提案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案内容

      提案共分为六类: 

      1.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紧扣“三严三实”,切实保持、增强共青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全面推动共青团改革创新,创造时代新业绩。

      2.服务青年就业创业。通过各种政策和措施,包括制度建设、平台打造、资源整合机制联动等,增强共青团组织推动青年就业创业工作。

      3.动员青年参与精准扶贫。共青团组织充分发挥资源整合和社会动员的作用,广泛组织动员青少年及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实践,围绕贫困地区青少年增收致富、发展生产、转移就业和帮扶救助等领域扎实推进工作。

      4.青少年与新媒体。针对青少年在互联网、新媒体和移动通讯等方面的现状或问题,通过“青年之声”综合服务平台,利用新媒体对青少年进行有效地教育引导,实现对网络青少年的有效覆盖。

      5.青少年成长发展。反映青少年在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普遍性利益诉求,提出促进青少年成长成才、健康成长的有效措施,推动共青团科学发展、服务中心工作的意见建议。

      6.其他。与青少年工作有关的建议。 

      二、提案主体

      团省委委员、省十三次团代会代表可以以个人名义或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国资委团委、高校团委、省金融团工委、省社会组织团工委、各省驻粤团工委、青年社会组织以组织名义提出提案。

      三、提案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案工作是发挥共青团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了解全省广大青年对共青团工作意见和要求的重要平台,请各地各单位尽快进行调研,抓紧时间撰稿,积极发动做好提案报送工作。提案要有针对性、前瞻性,应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建议应突出重点、言之有物。大会组将开展优秀提案评选并在会议期间及会后进行展示,特别优秀的提案,还将作为省委全会的建议或提案提交省委、省政府。

      (二)深入调研。提案要深入调研,掌握真实情况,获取第一手资料,用事实说话。数据要真实、准确、客观,找准问题的症结。应征求有关方面、专家和群众的意见,丰富和深化提案内容,使建议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及时报送。每个地市团委要求提3个以上提案,省直各有关单位团委、各高等院校团委提不少于1个提案,并按照提案格式要求(附件1)撰写提案表,并于1月18日前(星期一)将填表(附件2)的电子版及书面版提交至团省委(会前或会间形成的提案,请在报到时或在会议第一天及时送交大会秘书处提案组)。请提案人务必注明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办公室、手机号),以便联系有关事宜及函复办理情况。

      联系人:牛倪,联系电话:020-87185635

      电子邮箱:gdyea@sina.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团省委权益部

      附件:1.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团代会、全委会提案格式要求

               2. 共青团广东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提案表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