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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5年度团内统计工作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2138 更新时间:2016/3/3 19: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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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团委,省国资委团委、省地质局团委,团省委直属管理高校团委,省属中学团委,南航集团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社会组织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

  为全面掌握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队伍发展状况,现就做好2015年度团内基本信息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各领域基层团组织要准确掌握团员、专兼职团干部、基层团(工)委、基层团(总)支部的基本情况,认真统计《2015年共青团有关信息统计(汇总)表》(附件1)中要求的有关数据并逐级汇总上报。乡镇、街道及以上团委要认真填写《2015年共青团有关信息统计(汇总)表》和《共青团有关统计数据对比表》(附件2),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报上一级团组织。年度统计数据变化幅度超过5%的团组织,要对数据变化原因作出书面说明。以团组织关系隶属为原则统计(附件3),对于团组织关系隶属于其上级单位的团组织,其属地团组织不再统计,要从基层团支部做起,统计有关数据并逐级汇总上报。

  团中央拟于2016年开展“智慧团建”系统建设,届时再进行共青团基本信息数据采集报送。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扎实做好各项数据统计汇总工作,请于2016年3月21日前将汇总表和对比表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报团省委组织部。

  联 系 人:陈思睿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电子信箱:tswxxb3@163.com

  传    真:020-87195615

  联 系 人: 郭  祥  

  联系电话: 020-87185617

  电子信箱: 611990196@qq.com

  传  真: 020-87195617

  附件:1. 2015年共青团有关信息统计(汇总)表

  2. 共青团有关统计数据对比表

  3. 广东省高等学校团组织隶属安排

             团广东省委组织部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