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广东省委学校部 |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

通知公告

团粤联发〔2016〕23号 关于开展2016年“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4256 更新时间:2016/3/23 23:16:18

(点击下载全文)

省直各单位、中直驻穗各单位党组织,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委)、民政局、国资委(办)、工商联、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各省属企业、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团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学生创业就业工作的具体部署,服务广东人才发展战略大局,团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省学联等单位决定联合在全省继续开展2016年“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以下简称“展翅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职场展翅  梦想启航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中国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支持单位:广东致学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官方网址:http://www.zcplan.cn/

       三、工作目标

       升级完善“展翅网”综合服务平台,丰富“展翅计划”活动内涵,探索建设常态化、全方位、广覆盖的青年学生社会实践模式。一是在此前成功实施大学生暑期实习计划的基础上,推广开展兼职实习、勤工俭学项目,计划全年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企”和“500强外企”四种类型用人单位中开发高质量的兼职、实习、实训、正式招聘等各类型岗位共5万个以上,其中暑期实(见)习岗位3万个,新建稳定的实(见)习基地300个以上,推动一大批学生通过职场训练,提升实战技能,丰富职业体验;二是深入开展大学生暑期“三下乡”活动、大学生信访志愿者、大学生助理村官等项目,为青年学生提供多元化的观察、体验和融入社会生活的实践锻炼机会,增进青年学生对社情、民情的了解,开阔视野,丰富人生阅历;三是扩展“展翅计划”覆盖范围,面向港澳台学生、海外留学生、外省就读学子提供实践机会,为广东吸引优秀青年才俊,推动地方发展。

       四、工作内容

       1.大学生就业创业意识教育

       结合“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大学生中深入开展新时期就业创业文化传播活动,引导青年学生把创业梦、就业梦、实现个人抱负融入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充分利用大学生科技学术节、大学生文体艺术节等活动载体,举办青年就业创业大讲堂和报告会,讲述创业故事,分享就业感悟,为青年学生就业创业答疑解惑,增强就业创业意识;加快推动和完善各类众创空间、青创空间、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创业学院(协会或社团)等阵地建设,遴选一批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和创新创业竞赛的优胜项目进行培育;举办“挑战杯 创青春”等各类大学生创业大赛,举办“青创100”等大学生创业培训系列活动,建设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动全社会形成鼓励、支持、参与青年学生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充分激发青年的创造潜能和创新活力,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发挥青年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2.大学生走进基层实习锻炼

       结合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各高校院系的专业实习计划,促进青年学生投身农村基层一线参加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教育、医疗、科技和文化等公益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实践锻炼,切实解决农村群众实际困难,锤炼青年学生服务祖国和人民的真本领;继续开展“大学生实习村官”项目,选送优秀大学生担任村官助理,为我省农村基层工作培养后备人才;动员大学生走进青年工作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服务机构进行实(见)习,增进了解我省社会管理创新发展趋势和需求,树立新的择业就业理念。

       3.大学生走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习

       鼓励动员青年大学生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见)习,通过开展“五个一”活动,即:组织实(见)习大学生参加一次交流座谈会、配备一名实习导师、参与一次党团组织生活、访谈一名单位领导、学习一项业务工作,让广大青年学生了解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运作机制,感受严谨高效的工作氛围,正确认识社会现象,密切干群联系。

       4.大学生走进优秀企业实习

       积极争取优秀企业支持,开发技术类、管理类、营销类、电商类等实(见)习岗位,为各类专业的大学生提供实践岗位;充分整合运用各主办单位的社会资源,精选一批大型国企、知名外企等优秀企业单位,开发优质岗位,大力推动大学生到优秀企业感受文化氛围、接受熏陶。

       5.两岸四地青年学子职场交流 

       充分发挥广东毗邻港澳台的区位优势和改革开放窗口优势,扩展“展翅计划”覆盖范围,为港澳台青年学子开发科技、文化、金融、社工等行业的实(见)习岗位,进一步完善沟通交流渠道和平台建设;推动粤港用人单位之间的工作资质认证,提升港澳台青年在内地实习、工作的含金量。加大“展翅网”在港澳台青年中的影响力和认可度,使其作为港澳台青年来内地实习、工作、交流、学习的资讯窗口、对接平台、服务中心,帮助青年学子加深对内地社情、民情的了解,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实现互利共赢。

       6.吸引优秀青年人才来粤实习

       面向全国高校和海外学子广泛宣传“展翅计划”,特别是在北京、上海、武汉、西安、成都等重点高校集中区域,动员在外地读书的粤籍大学生返粤实习,吸引其他省份优秀学子来粤工作实习,在实习工作过程中进一步了解广东、热爱广东,感受广东发展的巨大优势和潜力,吸引优秀学子毕业后入粤工作,为广东的转型发展提供优质人才储备。

       五、活动原则

       一是“双向选择”与“公益配岗”相结合原则。2016年“展翅计划”继续采用“公益配岗”与“双向选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配岗。一方面为增强“展翅计划”的实效性,对于全年提供的实习兼职岗位,特别是对某些专业能力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推动用人单位与应征学生自由对接,确认人选后形成双方协议,并报当地市团委和高校团委备案;另一方面要求各地市、高校团委开发不少于任务指标数三分之一的公益岗位,主要集中在暑期实习,这些岗位对学生的就读院校、专业、年级、学历、性别等不作过多的区分和要求,并且要对上岗学生进行系统培训,以提升其就业创业能力。

       二是学生自愿参与原则。“展翅计划”鼓励动员大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职业体验,所有参与学生均为自愿参与,不作为硬性要求的学习安排。原则上学生应自行负责食宿、交通等,实(见)习岗位一般安排在学生学校所在地或家庭所在地(广东省内)。实习单位要为学生提供便利和必要的条件,有条件的还可给予学生一定的误餐、交通补贴。属于就业见习的按《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三是以生为本原则。各单位应坚持以生为本原则,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开发募集高质量的实(见)习岗位,精心制定实(见)习计划,合理安排与大学生知识能力相匹配的实(见)习工作内容,落实《条例》有关要求,不安排危险、低俗或简单重复的工作岗位和实(见)习内容。学生完成实(见)习工作后,地市和学校团组织要召集学生开展总结会、经验分享会等。

       六、职责分工

       1.团省委、省学联:联合各主办单位对我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开展全面摸底调研,掌握政策新动向、大学生暑假实习见习意向、用人单位招工等情况,共同推进、完成“展翅计划”工作;负责就业创业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工作和牵头负责活动总体宣传工作;联合省青联、省青企协等单位开发实习见习岗位;指导推动各级团组织开展好“展翅计划”工作。

       2.省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开展大学生走进省部属单位项目,协调省直机关、省部属事业单位为大学生提供实(见)习岗位。

       3.省人社厅:负责对“展翅计划”进行政策指导,并将“展翅计划”纳入全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总体安排;推动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和人力资源部门开发大学生实(见)习岗位;指导各地市人社部门协同共青团做好“展翅计划”在地方的组织实施工作。

       4.省教育厅:将“展翅计划”纳入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总体安排,指导高校学生就业工作部门协同学校共青团做好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各地市教育部门协同共青团做好项目在地方的组织实施工作。

       5.省科技厅:负责指导动员各类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为大学生提供实习见习岗位,提升学生科技创新素养和能力;将大学生科技创新优秀项目纳入创业苗圃、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培育范畴,予以必要的资助扶持。

       6.省民政厅:负责指导动员社会组织、社工机构为大学生提供实习见习岗位,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实践。

       7.省国资委:发动省属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展翅计划”,为大学生提供实习见习岗位;指导地市国资委做好相关工作。

       8.省工商联:协调本会会员企业,为大学生提供实习见习岗位。

       9.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为参加实习项目的大学生提供实习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动员各地分公司为大学生提供见习实习岗位。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是新常态下促进青年创新创业的重要抓手,是一项大规模、直接性、常规化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需求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从服务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战略高度,高度重视“展翅计划”,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及紧迫性,认真掌握“展翅计划”各项目的内在有机联系,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立足本职,加强协作,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在政策、项目、经费等方面为项目提供支持和保障。

       2.精选岗位,持续开展。今年“展翅计划”工作重点是为青年学子提供高品质的实习岗位,各相关单位要在集中精力提升岗位质量同时,常态化开展岗位开发工作。要充分总结过去的好经验和好做法,着力维系与原有优质单位的合作关系,全年开发高品质的新型实(见)习岗位,突显“展翅计划”暑期实践活动与日常实践活动相结合,紧密联系课堂理论教育和社会实践教育,实现社会实践的最大效益,提升“展翅计划”全程育人、全员参与的精品效应。

       3.密切联系,确保成效。各地市团委、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争取各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主动联系当地财政部门、人社部门、教育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加强沟通,有效对接,共同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确保服务广大就业创业青年的实效。

       4.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各地市团委、高校团委要协同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宣传活动阵地和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青年聚集的高校、乡镇、街道等,结合实际对“展翅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2016年“展翅计划”实(见)习岗位征集

          任务分配表

团省委学校部联系人:陈思睿、廖达涛

联系电话:020-87185614、87195615(传真)

团省委城青部联系人: 牛  倪

联系电话:020-87185624

工作邮箱:tswzcjh@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

“展翅计划”官方网站(技术支持)联系人:翁  鹰 

联系电话:020-28139556(分机号:2828),13560385853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

中国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