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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02 - 广东省学校共青团工作2016年年度评价目录及工作推进情况报送方案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5668 更新时间:2016/3/23 23: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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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群团工作部署,按照团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团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部署安排,确保2016年广东高校共青团战线工作重点突出、步调一致、创新创优、扎实推进,根据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报送制度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项目(共7项)

        1.宣传思想工作

        2.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

        3.创新创业就业工作

        4.学生素质提升工作

        5.学校团组织和团干部队伍建设

        6.学生组织规范管理

        7.中职共青团工作

        二、评价内容

      (一)宣传思想工作

        1.理想信念教育活动

      (1)组织开展中国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团省委第十三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等主题宣传教育情况。

     (2)以建党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孙中山先生诞辰150周年等重要纪念日和全国“两会”召开等重要事件为契机,组织开展党史国情、革命传统、形势政策等宣传教育活动情况。

      (3)承办“与信仰对话”主题活动省级报告会情况,场次、覆盖人数等,举办校级的报告会的场次、覆盖人数等。

         2.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进四信”活动

      (1)进支部:学生团支部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情况(包括场次、参与人数、覆盖本地区团支部比例等);学习成果文化作品创作数量以及在新媒体平台上的传播情况。

      (2)进社团: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情况(包括活动类型、场次、参与人数等情况)。

      (3)进网络:校级团组织开展的线上活动情况(包括依托新媒体平台设立专区专栏情况和开展活动的主题、传播内容、产品数量、参与人数等);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上的产品内容创作情况及阅读、转发等数量;推广、应用团中央“‘四进四信’学习”APP情况。

      (4)进团课:校级团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班的次数、参与人数等情况。

        3.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

      (1)落实《关于在大中学生中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通知》、《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文件情况。

      (2)落实全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主题活动情况。

      (3)在春、秋季开学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月”情况。

      (4)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文化作品征集传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寻访和优秀集体创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工作和活动开展情况。

        4.新媒体和网络宣传工作

     (1)“青年之声”平台建设:各高校团学干部在“青年之声”平台注册情况;各高校“青年之声”平台运营情况;依托学生活动中心等阵地,建设“青年之家”服务站情况;“青年之家”服务站管理员队伍建设情况,站点运营情况。

     (2)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各高校校级团组织利用微信、微博平台开展线上活动情况,具体包括学校微博、微信平台的粉丝数、影响力排名、原创图文数、阅读量、评论数、转发数、线上活动开展主题以及占学生数量的相应比例。

     (3)与上级新媒体互动建设:各高校与团中央、团中央学校部、广东共青团、广东学联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重点图文互动情况(包括互动主题、转发数、评论数等)。

     (二)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

       1.大学生骨干培养工作

     (1)大学生骨干培养: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情况,校级大学生骨干培养班年度培养人数、方式及整体成效,开设大学生骨干培养班的院(系)数量占院(系)总数比例,院(系)年度培养人数及占比。

     (2)推广和共享省级资源:在本校推广《青春凝聚在信仰的旗帜下——广东“百所高校万名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标准化实施手册(试用版)》、《广东青马微课》和“青马”APP情况。

      (3)本校进行的有特色、富有成效的工作探索机制。

        2.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

     (1)选送本校青年骨干教师参加全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青马工程”培训班情况。

     (2)在引导本校青年教师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具体措施及成效。

     (三)创新创业就业工作

       1.2016年“挑战杯·创青春”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

     (1)组织工作情况:校赛参赛项目数、参赛学生数量及占比,省赛参赛项目数、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情况。

     (2)宣传工作情况:举办校内宣讲培训活动次数及参加人数、媒体宣传报道情况。

     (3)政策保障情况:建立校内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机制情况及主要做法。

       2.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即“攀登计划”专项资金)

     (1)各高校2015年项目结项情况。

     (2)2016年校级项目立项、公示情况,立项项目具体数量,建立校级配套资金情况,制定资助项目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及资助项目执行情况,资助项目结项验收情况。

        3.“中国青创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1)“中国青创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推荐项目或企业在“中国青创板”的挂牌数量及实际融资情况。

      (2)“青创空间”:各高校“青创空间”创建情况,包括建立服务大学生创新创业的“一站式”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情况、寻求资源情况。

      (3)“青创100”:推荐人员参加“青创100”项目的数量、跟踪培养情况。

        4.2016年“挑战杯——彩虹人生”广东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

      (1)组织工作情况:校赛参赛项目数、参赛学生数量及占比,省赛参赛项目数、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情况。

      (2)宣传工作情况:举办校内宣讲培训活动次数及参加人数、媒体宣传报道情况。

        5.“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

      (1)高校开发岗位数量、占分配指标数量的比率,开发其它类型(指标外)的高质量实(见)习岗位数量。

      (2)新建立各类大学生实(见)习基地数量。

      (3)高校学生本年度新注册人数、总注册人数、占学校人数的比率、对接匹配数和退岗率。

      (4)各单位举办岗前培训班和开展交流会、座谈会、表彰会的具体数量。

      (5)各单位独立开展其它有成效的工作探索。

         5.其它创新创业工作

      (1)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高校共青团积极促进大学生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团省委《关于加快推进高校共青团创新创业工作的通知》文件情况。

      (2)建立创业导师队伍数量,创业导师与大学生创业者对接指导机制建设情况; 开展创业实训营等实训活动情况,参与学生的具体数量及占比; 建立大学生创业基地的具体数量、入驻基地大学生创业团队数量;建立创业学生社团情况及其开展的主要活动情况。

      (3)举办创业讲堂活动情况,总计场次及明细,参与学生数量和占比; 开设创业课程,课程覆盖学生数量及占比; KAB创业教育讲师、培训师、高级培训师数量,设有KAB俱乐部的数量。

      (4)建立校级大学生创业数据库情况和跟踪帮扶情况;创业典型报告活动场次及覆盖学生数量,创业典型宣传稿件媒体报道数量。

      (四)学生素质提升工作

        1.广东大中专学生科技学术节

      (1)参与广东大中专学生科技学术节各项比赛情况和获奖情况。

      (2)参与人数占在校生比例,是否承办各分项比赛,承办情况。

      (3)是否有开展本校校级科技学术节情况,具体内容、参与人数及占在校生比例、媒体报道情况。

        2.广东大中专学生文体艺术节

      (1)参与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各项比赛情况和获奖情况。

      (2)参与人数占在校生比例,是否承办各分项比赛,承办情况。

      (3)是否有开展本校校级文体艺术节情况,具体内容、参与人数及占在校生比例、媒体报道情况。

        3. 广东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1)获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践团队数量,开展实践服务活动情况。

      (2)本校重点实践队伍数量,实践队伍数量,参与人数及占学校学生数量比例,开展实践服务活动的总体情况。

      (3)向校内外各部门、单位争取经费资源支持的总体情况。

      (4)宣传引导及氛围营造情况,校内外媒体宣传报道情况,包括传统媒体和新媒体。

        4.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

      (1)各高校领导重视及政策出台情况,包括:高校党政领导参与“三走”活动的情况和指导性文件的出台情况。

       (2)开展活动情况,包括:活动场次及参与人数,主要实践载体创建情况,体育明星等社会知名人士参与情况,依靠基层团学组织以及宿舍、实验室、兴趣小组、体育社团等“微组织”开展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体育活动情况。

      (3)建立保障机制情况,包括:经费支持情况,设施及场地配备情况,指导教师配备情况。

      (4)宣传引导及氛围营造情况,包括:选树典型情况,创建“全国优秀体育公益社团”、寻访“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等活动中的受表彰情况;推动活动深入开展的特色举措及成效。

      (五)学校团组织和团干部队伍建设

        1. 团学组织创新和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情况

     (1)探索推进建立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情况;

     (2)班级团支部和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情况;

     (3)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情况;

     (4)团学组织机构设置和治理机制情况;

     (5)基于“青年之声”平台构建学生权益维护机制情况。

       2.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实施情况

    (1)顶层设计:各高校落实《关于2016年进一步推动广东省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的通知》情况;出台本校实施方案和相应配套细则文件的情况。

     (2)基础团建:各高校的团员发展与统计情况;团费收缴、管理与使用情况;推优入党工作情况;出台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团支部及支委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建立健全团支部建设和工作机制情况;按照团章规定,保障团员权利、按时定期换届情况。

     (3)强化团支部建设:理顺班团关系,合理增设支委,切实解决团支部工作力量不足的特色举措;强化团支部工作职能,解决团支部工作单一、不饱和问题的具体举措;引进资源及科学分配经费解决团支部活动经费匮乏情况;创新建团模式,强化团组织覆盖的具体情况。

      (4)主题团日活动:校内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情况;校级“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开展情况;省级“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参与情况。

     (5)团干部培训:组织开展学校团干部培训、院(系)团委(总支)书记培训、团支部书记培训和新生团员培训情况;选送团干部参与团省委、团中央统一组织的培训情况。

        3.团学干部直接联系基层学校团员学生及下沉挂职锻炼情况

      (1)各高校开展“院系联系日”和“团支部联系日”工作情况;

      (2)团干部与普通学生建立长期联系的其它探索情况。

      (3)结合全团制度化下沉基层工作安排,派驻高校青年干部下沉到扶贫攻坚重点县、镇、村工作和挂职锻炼,投身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六)学生组织规范管理

       1.文件落实情况

     (1)各高校贯彻落实《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高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的情况。

     (2)落实高校团委对学生会、研究生会进行直接管理的情况。落实校学生会在学生组织中的主体地位,由学生会对社团联、青年志愿者协会、大学生艺术团等学生组织进行联系管理。

      (3)高校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依照规定按期召开,主要负责人以公开竞争方式经选举产生。

        2. 其它特色举措及成效。

      (七)中职共青团工作

       1. 团学组织创新和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情况

    (1)推动中职、技工学校探索团员发展与管理制度情况。

    (2)推动中职、技工学校探索以志愿服务及社团活动为核心的实践育人制度情况。

    (3)探索县(区)域团教协同机制情况。

    (4)推动中职、技工学校探索班主任兼任团支部辅导员制度情况。

      2.“强基固本”工程实施情况

      (1)团员发展工作情况。按照《团章》要求和团中央关于团员发展的文件精神,把好团员发展入口关,切实保证团员发展质量。中职技工阶段毕业班团青比例控制在60%以下。

      (2)团员意识教育开展情况。中职、技工学校团校建设情况,执行“三会两制一课”的基本制度情况,开展入团仪式教育、团课和主题团日活动的场次和覆盖学生团员的比例。

      (3)推动配好配强学校团委书记情况。

      (4)学生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的数量和比例。

      (5)推动出台加强中职技工团工作措施和实施情况。

      (6)地市级团委、省直团工委举办辖区内中职、技工学校团委书记培训班情况。

        3.文件落实情况

      (1)结合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09〕35号)、团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共青团工作的通知》(团粤发〔2010〕8号)出台文件情况以及文件落实情况。

       (2)地市级、县级团委联合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召开中职技工共青团工作会议情况。

         3.“彩虹人生——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分享活动开展情况

      (1)“彩虹人生——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分享活动覆盖中职技工学校数量及比例,举办活动场次。

      (2)举办18岁成人仪式的学校数量及比例,参与学生数量。

        4.“南粤最美少年”寻访活动开展情况

     (1)中职、技工学校先进典型树立情况,宣讲活动开展情况,氛围营造情况。

     (2)各地市推报“南粤最美少年”工作落实情况,具体获奖情况,氛围营造情况。

       5.素质拓展活动实施情况

     (1)组织中职、技工学校参加第二届“挑战杯——彩虹人生”广东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的参赛项目数、参赛学生数量及占比、获奖情况,举办校内宣讲培训活动次数及参加人数、媒体宣传报道情况。

     (2)组织中职和技工学校参与广东大中专学生科技学术节、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等面向中职、技工学生的活动项目情况和获奖情况、地市参与学校比例(组织发动参与活动的学校数量占地市职业学校比例)。

     (3)中职、技工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清况。

        三、工作要求

        1.各地市、各高校团委要高度重视年度评价工作。2016年年度工作考核评价将根据上述评价项目和评价内容进行,各单位要科学规划、认真开展相关工作。

         2.本次考核评价主要以填表的方式形成简要的文字材料报送团省委学校部邮箱,报送表格详见附件,报送采取半年报的形式,上半年报送时间为6月1日-5日,年终报送时间为12月12日-18日,邮件名统一为:单位+表格标题,报送邮箱为tswyqxxb@163.com。附件1-6的报送方式:全省高校团委将报表直接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地市协管、主管高校需同时报送至地市团委,并由地市团委统一汇总后报团省委学校部;省直机关团工委主管高校需同时报送至省直机关团工委,并由省直机关团工委统一汇总后报团省委学校部。附件7由地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填写并报至团省委学校部。

         3. 2016年年度评价工作完成后,各项目考核评价结果将反馈至各单位上级管理部门(团省委直属管理高校和团省委主管、地方团委协管的高校考核评价结果直接反馈至所在学校党委;地级以上市团委直属管理的高校考核评价结果反馈至所在地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主管、相关厅局团委协管的高校考核评价结果反馈至省直团工委),各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2017年度各类评优表彰的重要依据。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学校部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