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青年之声”运行一周年暨“网上共青团”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各地市并顺德区团委,广州地区各本科院校团委,团省委机关各部(室)及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深化改革要求,系统总结“青年之声”等共青团互联网工作经验,全面部署推进“网上共青团”建设,开启共青团工作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发展新阶段,团中央书记处决定于4月28日召开“青年之声”运行一周年暨“网上共青团”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6年4月28日(星期四)9:00
二、会议地点
主会场:团中央机关(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10号)四楼大会议室
分会场:各省(区、市)省会城市设立分会场
三、参会人员
主会场:
1.团中央书记处全体同志
2.中央纪委驻全国总工会机关纪检组同志
3.在京各系统团委负责同志,团中央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4.“青年之声”服务体系负责人
广州分会场:
1.团省委领导、团省委机关各部门及有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2.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深圳除外)分管副书记
3.广州各区团委主要负责同志
4.广州地区本科院校团委主要负责同志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18号电信广场6楼1号会议室)
深圳分会场:
深圳团市委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深圳各区团委主要负责同志在深圳分会场参会,深圳福永街道党工委代表在深圳分会场发言,具体由深圳团市委组织安排。
四、会议议程
1. 播放“担当起网上共青团建设的光荣使命”专题短片
2. 典型发言(山东、陕西、浙江团省委,贵州大学党委,深圳福永街道党工委代表发言)
3. 秦宜智同志讲话
五、工作要求
1. 请所有参会人员准时参会,于4月28日上午8:40前入场完毕。
2.请团省委机关各部(室)、直属单位,各地市团委(请广州团市委统筹本级及各区团委参会人员)将参会回执于4月26日(周二)17:00前报送至广东青年大数据及新媒体中心(筹)邮箱:gdqnzs@qq.com;广州地区本科院校团委参会回执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邮箱:tswxxb3@163.com。
3. 各地市及高校要在会后及时贯彻落实有关工作部署。
联系人:
广东青年大数据及新媒体中心(筹)
庾月娥 叶子润 020-87658412 18826480174
团省委办公室 赵冠中 020-87185611
附件:参会回执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