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结项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高校团委:
根据《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结题验收的要求,各高校需主持本校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7月7日至20日,团省委对各相关高校的2015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结项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目前已基本掌握全省各相关高校2015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结项情况。按照结项工作的推进安排,现开展2015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结项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完成资助项目校级结项验收工作。8月15日前,各高校需根据《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主持完成本校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项目结项的标准可参考附件1。
2.上报结项项目验收材料。各高校完成本校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后,需于8月20日前填写2015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项目校级结项认定表(见附件2)和填写2015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项目结项材料登记表(见附件3),连同相关结项认证材料(具体需上交的结项材料列表及要求已发送至各学校团委邮箱)上交团省委学校部,电子版材料直接发送至团省委学校部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寄送至学校部。
3.推进资助项目省级结项认定工作。8月下旬,团省委根据各高校的结项验收情况和上报的材料列表,开展2015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省级结项认定工作。省级结项认定通过后,团省委将颁发项目结项证书,并择优选录优秀项目成果集。
特别说明,按照《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未完成校级结题验收和省级结项认定的项目,省财政厅将追回专项资金。
附件:1.“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
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结项验收标准(简表)
2. 2015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
培育专项资金项目校级结项认定表
3. 2015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
培育专项资金项目校级结项项目材料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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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学校部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