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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表彰2015年广东高校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1260 更新时间:2016/9/27 11: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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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党组《关于2015年从全国高校选派团干部和青年教师到基层组织挂职工作的通知》精神,2015年,共青团广东省委、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选派了18名高校、中职中专团干部到新疆、广东县级团委挂职锻炼。一年来,各位挂职团干部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奉献基层,全力推进团中央和团省委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有力推动了基层团的各项工作,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培养锤炼了一批年轻干部,涌现出一批优秀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全省高校团干部挂职县级团委工作,在全省选派团干部中形成深入基层、服务基层、锤炼自我的良好风气,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决定,授予中山大学团委等15个单位“2015年广东高校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优秀工作单位”称号,授予彭晓等3名同志“2015年广东高校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挂职团干部标兵”称号,授予连泽纯等15名同志“2015年广东高校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优秀挂职团干部”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组织青年、引领青年、服务青年的实践中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希望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青年要以他们为榜样,开拓创新、敢于担当,努力推动我省共青团事业取得新的更大成绩,不断推动共青团的工作在新常态下实现科学化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献力和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而奋斗。

 

        附件1:2015年广东高校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  作优秀工作单位获奖名单

        附件2:2015年广东高校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团  干部先进个人获奖名单

 

共青团广东省委学校部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