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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动我省高校千名学子开展实习工作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1477 更新时间:2016/11/14 15: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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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等院校团委:

        近年来,为帮助青年大学生实现就业成才的梦想,团广东省委每年均联合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等十家单位共同开展“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推动大学生群体常态化开展实习见习活动,深入基层、企业、工厂和党政部门等进行实习见习锻炼,取得了良好的育人效果。为进一步落实大学生实习创业促进计划,借助各方力量共同创造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给在校大学生提供更多、更好的校内实习实训和创业实践机会,现决定联合推动我省高校千名学子开展实习锻炼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省学校部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

        协办单位:安徽天斯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工作对象

        全体高校学生

        三、工作目标

        1.为我省内大学生提供1000个左右的实习岗位,推动大学生实习锻炼。

        2.指导、培养大学生在实习岗位上,规范、自主开展相关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实习实训和实践活动,努力提升实习学员就业创业能力。

        3.积极帮助参加实习的学员就业创业。

        四、工作内容

        1.推动大学生实习锻炼

        根据高校文印需求情况,免费在大学生活动中心、“青创空间”、学生事务工作坊、宿舍、饭堂等区域安装若干云打印终端设备。各高校团委和协办单位共同选取相应数量的学生围绕云打印平台和终端设备开展相关实习实训工作。

        实习实训按照公司式的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和奖励,对于实习实训合格的学生发放相应实习实训工作证明及补贴。

        2.共青团就业创业宣传

        通过自助云打印平台,面向广大学生群体宣传共青团的各项政策法规,作为创业政策、创业扶持,各类创新创业大赛的信息发布窗口,鼓励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3.支持大学生创业

        协办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实习学生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各高校团委和协办单位对学生进行创业辅导。

        协办单位将自助云打印平台免费开放给实习优秀的学生从事创业工作;学生可以基于“高校学霸笔记”、“毕业纪念册”、“旅行日记”等多种校园文化相关的业务内容开展创业活动。

        4.支持大学生就业

实习学生通过相关业务实践活动和相关业务培训,增加学生就业能力;对于高校期间表现优异的学生,协办单位及其分支机构在招募新员工时优先考虑录用。

        五、 激励措施

        1.对于实习期间表现优秀的学生,各校团委应给予一定是形式的表扬。

        2.对于实习学生,由协办单位根据实习期间的工作表现和成效给予相应补贴。

        六、相关要求

        1.各高校团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足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和就业创业,积极配合协办单位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2.各高校团委要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考虑,实习工作原则上在校内开展,要不断完善相关工作保障,确保所有工作安全顺利实施。

        3.高校团委要切实负责,特别是在见习学员的选拔和管理上,要发挥主导作用,始终把服务学生成长作为工作的首要目标,严格纪律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努力帮助实习学生成长提高。

联系人:

省学联秘书处:季天伟 020-87185614

安徽天斯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林靖 13318815656

周葵 13922187700

 

 

共青团广东省学校部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