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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之第二届广东大学生新媒体作品创作大赛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6385 更新时间:2016/11/14 17: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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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根据《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的通知》相关安排,现将第十一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之第二届广东大学生新媒体作品创作大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承办单位:共青团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活动主题

        聚焦核心价值观·展现最in青年

        三、比赛形式及安排

        (一)活动对象

        广东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本科、专科、研究生)。

        (二)活动内容

        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加强青少年权益维护等主题,开展自选题目新媒体作品创作大赛,具体作品类型及要求如下:

        类型一:微拍视频。时长30秒—3分钟。采用标准格式,必须要有字幕(简体中文),片中不能插入任何商业广告。视频格式为mp4、avi、mpg、mov,分辨率要求达到标清(720*576)或高清(1980*1080),大小一般不得超过200M。需有完整的片头、片尾、唱词。

        类型二:微信HTML5。参赛作品不得超过10页,并提供微信HTML5参赛作品的二维码。

        类型三:电子海报。色彩模式RGB, 大小规格为(60×70cm),分辨率300dpi。

以上三种类型的作品,必须是在校大学生原创。学生可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团队参赛,每件作品成员不超过6名学生,每位学生或团队限报一份作品;每种类型作品每个高校限报5份。所有参赛作品均可聘请指导老师1名,1名指导老师可指导多份作品。

       (三)报送方式

        由各高校团委推荐作品参赛。以学校为单位统一通过邮箱报名。不接受个人或团队报名。

微拍视频类的报名表、汇总表及作品以邮件附件的方式报送至大赛邮箱cbxuanjiaobu@163.com。若大小超过200M的作品需制成光碟,并在2016年12月10日前将纸质版报名表和光碟寄送至: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环镇西路1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教育技术与传播学院李燕(收),联系电话:15692016781,邮编:510450。

        微信HTML5类的报名表、汇总表及作品二维码(JPG格式)以邮件附件的方式报送至大赛邮箱gsjmqx@126.com。注意:作品二维码可以通过微信HTML5制作软件生成,上交前请确认二维码能正常识别。

        电子海报类作品的报名表、汇总表、作品(JPG格式)以及作品源文件(PSD格式)以邮件附件的方式报送至大赛邮箱848752305@qq.com

        其中附件1以“(微拍视频/微信HTML5/电子海报)报名表+高校名称+院系+团队名称”命名。

      (四)报名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15日

      (五)评选方式

        大赛评委会将按照作品类别(微拍视频、微信HTML5、电子海报),每个类别评审出若干获奖候选作品,并将获奖候选作品再进行以下两部分评审:

        1. 专家评审(占总分数的70%)

        为保证新媒体作品独树一帜、推陈出新的高水平高质量,评委会将组织专家(评委数一般为5人)对所有参赛作品及效果呈现进行评审。获奖名单将在广东学联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团委公众号上公布。

        2.微信公众号投票(占总分数的30%)。

        获奖候选作品分批次在广东学联(广东学联,微信号:guangdongxuelian)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团委公众号(广技师团委,微信号:gjsxtw)进行展示宣传和投票,投票时间为五天,即计算发布之日起五日的线上投票数。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获奖候选作品的微信投票数进行评审。严禁恶意刷票,一旦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四、奖项设置

        各类型比赛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同时评选“最佳创意奖”、“最佳视觉效果”和“最具网络人气奖”等奖项。

        主办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比赛内容、规则、奖项设置等大赛有关事项进行调整,大赛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五、注意事项

        1.各高校积极发动、广泛宣传,每种类型作品需推报三件以上作品参赛。

        2.参赛者务必填写正确有效的个人信息,确保实名参加。

        3.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体的原创作品,并经原创作者或团体同意参赛。且作品未在相关媒体上发表过,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必需于片尾字幕中以文字标示该等内容的来源。

如为改编作品,必需于片尾字幕前以文字标示原作品来源。

        4.作品的所有版权归创作者所有,主办方无偿拥有该作品相应的传播使用权,即有权对全部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推广,包括在电视媒体、网络平台播出、展播等,作者享有署名权。每位参赛者限投一稿,但不得一稿多投。

        5.参赛者无需支付报名费或任何相关费用。

        6.凡提交作品的参赛者,均视为自愿接受上述各项条款,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7.各高校要及时做好线上线下宣传工作,利用校内广播、海报等,营造浓厚的文体艺术节氛围。同时,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线上线下宣传,编撰学校推荐作品微博、微信在校内广泛宣传,微博以#微电影大赛#为主题,并@广东学联进行转发;校园微信平台要及时推送本校参赛作品信息,广东学联将在微信上开辟活动专题,开展微信投票活动。同时,此项工作为校园文体艺术节“优秀组织奖”评选依据之一。

        六、联系方式

        (一)团省委学校部

        联系人:蔡立、林展翰

        联系电话:020-87185614,020-87195615(传真)

        (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联系人:罗  雄  13560029300

        聂敏仪  15603007614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环镇西路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邮    编:510450

 

附件1: 第二届广东大学生新媒体作品创作大赛报名表

附件2:第二届广东大学生新媒体作品创作大赛汇总表(微拍视频作品)     

附件3:第二届广东大学生新媒体作品创作大赛汇总表(微信HTML5作品)

附件4:第二届广东大学生新媒体作品创作大赛汇总表(电子海报作品)     

第十一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

组委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