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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之第六届“感动南粤校园”广东大学生年度十大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3905 更新时间:2016/11/14 17:32:38

(点击下载原文)

各高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集中展现当代南粤青年学子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打造新时代学生的精神标杆,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决定举办第六届“感动南粤校园”广东大学生年度十大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时代助梦 青春担当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承办单位:广州中医药大学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凡广东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本科、专科、研究生)均可参评。

      (二)申报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

        2、作风端正,严于律己,认真完成学业,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3、推荐事例所属方面有对应真实事迹,且人物事迹须在校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4、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者优先推荐。

      (三)活动内容:

        面向全省大学生征选感动校园年度十大先进人物。“感动南粤校园”年度人物,指一个自然年度内在某些特定的方面表现优秀,具有突出代表性的大学生。一般具备以下条件:在热爱祖国、自强不息、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勤奋学习、科技创新、文艺体育、志愿服务、社团组织、就业创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年度十大人物,同时设立提名奖。主办方将以纪实视频、文字、嘉宾访谈(人物身边的家人、朋友、同学)、年度大学生事迹集出版、候选人学校路演宣传等形式对人物情况、事迹进行介绍并颁奖。通过对学生先进典型的深入挖掘、大力宣传,集中展现当代南粤青年学子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打造新时代学生的精神标杆。

      (四)评选程序:

        1、高校民主推荐。釆取由各学校团委或学生团体推荐、个人联名举荐及个人自荐等多种形式,填写《“感动南粤校园”年度人物评选推荐表(联名推荐表)》,将原件和电子版汇总后上报至评选委员会,并于校内进行宣传。各校团委汇总并确定本校推荐人选后,将原件和电子版汇总上报至评选委员会,并于校内进行宣传,同时在校内公众平台(网站和微博、微信)公示。

        2、初步遴选。由评选委员会推荐评选。委员会在对所有被推荐人及其事迹进行充分调查、确保其真实性的基础上经过集体讨论、民主投票表决的方式,筛选出预备候选人。

        3、公开投票。主办方对预备候选人名单进行公布,收集候选人个人事迹视频,并将候选人事迹通过各种媒体及网络手段进行宣传,进行网络投票,投票结果提交评选委员会以供参考。

        4、由主办方邀请专家学者、师生代表及相关媒体代表组成终审评委团,结合候选人材料及公开投票结果,评选出年度候选人物,并将年度人物候选人名单在全省高校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期间,广大学生对候选人名单如有意见,可向评选委员会提出并递交相应说明材料,必要时主办方对候选人名单进行调整及重新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根据终审结果,分别授予对应候选人“感动南粤校园”年度十大人物称号、“感动南粤校园”年度十大人物提名奖称号。

      (五)评选材料:

      (1)推荐表。包括200字以内推荐理由,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电子版填写完成后,打印并加盖学校团委公章。

      (2)参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材料,字数限3000字左右,可另附。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参选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四、名额分配及推荐办法

        凡符合条件者均可被推荐,每所学校限推荐5名,鼓励按照不同类别、特征推报。请各高校团委做好相关推荐工作,认真填写好《推荐表》(附件一)及《汇总表》(附件二),将纸质版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于12月5日(周一)前交到承办单位。电子版请各学校以压缩文件统一打包,文件名为“学校名称+年度人物推荐”。

        各校团委确定推荐人选后,需在校内公众平台(网站和微博、微信)公示,宣传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号召同学们向优秀典型学习。各校团委(学生会)官方微信分别编写本校推荐人选的事迹微信推送,在校内进行宣传,号召同学们转发学习。

        五、工作进度

      (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份)

        由活动组委会下发活动通知,各学校配合宣传并组织开展相关校内选拔、推选工作。

      (二)接受报名阶段(截止到12月5日)

        1.各学校收集报名材料,推荐参选。

        2.定期公布报名进展情况,并及时与组委会沟通反馈。

      (三)评比阶段(12月6日至12月20日)

        1.主办方进行初步遴选、公开投票、终审评比等评比环节。

        2.评比名单公示。

        3.公示期后,授予候选人物相应称号。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深入挖掘。“感动南粤校园”年度人物评选活动,作为校园文体艺术节的品牌活动之一,在青年学生典型塑造、思想引导、文化感召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各高校团委、学生会和研究生会要高度重视,深入挖掘,突出“感人”事迹,参赛者需在特定方面有突出表现,在校园内形成发现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切实在青年学生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认真落实,严格把关。在活动评选过程中,各高校团委、学生会和研究生会要严格制定校内评选办法,认真落实推荐、评选等一系列工作,结合学校学生特色,认真思考评选方式,针对不同类型学生在前期进行深入挖掘和全面考察,综合评选、推报校内代表性人物。

      3.鼓励发展,扩大影响。“感动南粤校园”年度人物作为全省学生的学习标杆,在青年学生群体中具有深远影响。各高校团委、学生会和研究生会要扎实做好年度人物的选树和宣传工作,号召和带动广大同学以其为榜样,努力学习,全面成才。对选树的优秀典型,要进行及时地跟踪和后期培养,在学生群体中进行长期、深入地榜样引导和朋辈教育。

        七、联系方式

     (一)承办单位:广州中医药大学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中医药大学学生活动中心106室

        联系人:范春

        联系电话:020-39358441

        联系人:于培

        联系电话:15626494948

        电子邮箱:676745157@qq.com

     (二)团省委学校部

        联系人:蔡立、林展翰

        联系电话:020-87185614,020-87195615(传真)

        电子邮箱:xuelian@gdcyl.org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之三

附件:

1. 第六届“感动南粤校园”年度人物推荐表

2. 第六届“感动南粤校园”年度人物汇总表

 

  

第十一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

组委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