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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彩虹人生——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优秀中职毕业生校园分享活动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1685 更新时间:2016/11/15 9:46:04

(点击下载原文)

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各中职、技工学校团委:

        为深入开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进四信”活动,根据《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的通知》相关安排,2016年团省委学校部决定在广东中职学生中继续开展“彩虹人生——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优秀中职毕业生校园分享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10月至12月

        二、活动主题

        以奋斗圆梦,为青春喝彩

        三、活动内容

        面向各中职、技工学校开展“彩虹人生——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系列分享活动。活动期间,各中职技工学校团委开展不少于1场优秀毕业生进校园分享活动;各地市团委全年须直接组织不少于10场分享活动,邀请历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广东获奖代表、广东青年五四奖章获奖个人、集体和广东青年五四奖章提名奖获奖个人、集体以及其他优秀青年代表、往届“感动南粤校园”年度人物、2016年“最美南粤少年”、创业青年代表等走进校园与学生分享交流。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市级学校战线团组织、各中职学校团委要高度重视,把这项活动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紧密结合,突出中职学生职业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养成,努力做出实效、做出亮点。各地市团委须直接组织不少于10场“彩虹人生——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分享活动,各中职技工学校团委开展不少于1场优秀毕业生进校园分享活动。

        2.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各中职学校要在本校的网站、官方微博、校刊、学生QQ群、微信群等平台进行活动的集中宣传和展示。

        3.真抓落实,报送材料。各地市团委要及时将活动总结材料报送至学校部工作邮箱,活动总结材料须于2016年12月31日前,以“地市+奋斗青春最美丽”命名,将打包发送至学校部工作邮箱。报送材料应包括:各地市开展主题活动数据, 活动现场及线上宣传截图、总结材料等。

        4.此项工作将作为“优秀组织奖”评选依据,并列入中职工作年终考核范围。

 

联系人:团省委学校部 陈驹嵘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学校部工作邮箱:tswxxb3@163.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 

          团广东省委学校部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