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广东省委学校部 |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

通知公告

关于2016年度团内统计工作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1778 更新时间:2017/1/19 18:54:31

(点击下载原文)

各高校团委:

        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度团内基本信息统计工作,针对各高校团委上报的《2016年共青团有关信息统计(汇总)表》和《共青团有关统计数据对比表》存在的问题,现补充说明基层团委、基层团工委、基层团总支、兼职团干部等相关概念。请高校团委准确把握基本情况,团省委直属管理高校团委重新按要求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直接报送到团省委学校部,由省直机关团工委、地市主管或协管的高校,在将团内统计材料重新报送主管部门后,抄送到团省委学校部指定邮箱。

        在团内基本信息统计表中,团组织类别认定以同级党委或上级团委正式发文的通知为准,请特别注意本级团组织属于“团委”、“团总支”还是“团支部”。基层团委一般为校团委下设二级学院等单位设立的学院团委或分团委;团工委一般为由校团委派出的负责校区团委工作的组织,需要正式发文成立;团总支一般为二级学院、院系团总支等;团支部一般为各班级团支部,教工团支部等。兼职团干部指在团总支(含)以上的主要兼职工作人员,不包括学生团干和一般团委委员。

        团内统计数据与团员发展计划、团费收缴和系列评选表彰名额分配等工作直接关联。各高校团委请务必实事求是,重新核实各项数据,认真做好统计汇总工作,并于2017年3月1日(周三)前将《2016年共青团有关信息统计(汇总)表》和《共青团有关统计数据对比表》电子版及纸质版(盖章)报团省委学校部(如有数据变化幅度超过5%的须另附书面说明)。

        联 系 人: 蔡  立、林展翰

        联系电话: 020-87185614

        电子信箱: xxb@gdcyl.org

        传  真: 020-87195615

        附件:1. 2016年共青团有关信息统计(汇总)表

                  2. 共青团有关统计数据对比表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学校部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