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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治团】关于转发《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从严治团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工作动态 点击数:2982 更新时间:2017/4/15 15:5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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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团委,省国资委团委、省地质局团委,省军区政治部组织处、省武警总队政治部组织处,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团委、南航集团团委、广铁集团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社会组织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各省驻粤团工委,各高等学校团委,省属中学团委,团省委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从严治团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团委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大力推进从严治团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单位团委要切实加强推进从严治团工作和“一学一做”教育实践的工作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领导机构并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强化各项工作的协调推动,制定相应的工作推进方案,保证工作力度。各地各单位团委要第一时间层层转发通知,确保基层团组织全覆盖。各地各单位团委要于4月10日前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方案、工作推进方案报团省委办公室备案,并督促指导各县级团委做好相关工作。



        二、认真开展自查



        各地各单位团委要对照《规定》要求和有关部署,认真开展工作自查,重点查找推进从严治团和“一学一做”教育实践、推进改革攻坚和全团重点工作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方向和具体举措。在此基础上,按照《团市委工作自查暨整改报告内容要求》(附件2)提出的内容格式要求抓紧制定自查报告,于4月15日前报团省委。团省委将开展综合督导工作,听取各地市团委的工作自查汇报,并根据实地督导情况提出反馈意见。



       三、狠抓督导落实



       团省委将组建督导组围绕推进从严治团和“一学一做”教育实践、推进改革攻坚和全团重点工作等内容对各地市开展综合督导。结合年中的全团“大宣传、大调研”工作,各调研组也将把督导推进从严治团等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调研了解相关工作的推动落实情况。



各地各单位团委在接受团省委督导过程中,要按照督导组要求,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同时推动建立层层督导、逐级落实的工作推动机制,直接抓好对本级团委的综合督导,并推动对下级团组织的综合督导。此外,为使广大团干部、团员和团组织明确从严治团和“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具体要求,团中央在《规定》基础上,针对团干部、团员、团的领导机关和基层团组织等不同主体制定了从严治团和“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具体要求清单(详见《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从严治团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4),各级团组织要广泛进行传达宣传学习,力争使从严治团的要求落实到全团每个组织和成员。团省委办公室将定期进行督导,督查的结果同步通报同级党委政府。团省委将此工作的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四、做好新闻宣传



       各地各单位团委要及时掌握、梳理推进从严治团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积极报送工作信息和新媒体素材,并充分利用各自团属媒体渠道,广泛开展新闻宣传工作。




 


       附件:1.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从严治团有关



       工作的通知



        2.团市委工作自查暨整改报告内容要求




 


       (联系人:吴嘉亮、李晟,联系电话:020—87185611,联系邮箱:tsw5611@126.com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