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广东省委学校部 |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

通知公告

团粤联发〔2017〕22号关于举办第四届“创青春”广东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3657 更新时间:2017/5/24 18:38:48

(点击下载全文)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教育局、科技局(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农业局、知识产权局、金融办、扶贫办(扶贫局、协作办、对口办、经协办)、电视台、青联、学联,各高校团委,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部署安排,助力广东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团省委决定联合有关单位共同主办第四届“创青春”广东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搭建青年创新创业展示交流、资源对接、项目孵化等平台,带领各行各业青年积极投身“双创”大潮。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新引领未来·创业成就梦想

        二、大赛时间

        2017年5月至9月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广东广播电视台、广东省青年联合会、广东省学生联合会、东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共青团东莞市委员会、广东省青少年事业促进中心、赛事执行公司(由东莞当地通过招标选定)

        协办单位:广东青年创业就业联合会、广东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青创板创业服务公司(筹)

        四、组织机构

        大赛设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和评审委员会。

        1. 组委会负责大赛的总体设计、统筹规划和沟通协调等事宜,由主办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

        2. 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大赛的组织筹备工作以及落实大赛的具体工作事务。

        3. 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参赛项目进行评选审核,以及提供信息咨询、创业指导和创业扶持等服务,由知名企业家、金融及风险投资行业专业人士、青年创业导师及相关行业专家学者组成。

        五、赛制规则

        大赛分商工组、现代农业和农村电商组、互联网组三类综合赛,及电商实战专项赛。

        (一)商工组参赛项目重点关注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制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人工智能等相关产业。

        (二)现代农业和农村电商组参赛项目重点关注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业社会化服务及农村电子商务等相关产业。对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项目和带动脱贫成效给予重点倾斜。

        (三)互联网组参赛项目重点关注互联网应用服务、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及应用开发、运用互联网手段改造发展传统行业等相关产业。

        (四)电商实战专项赛重点提升青年网络营销、区域运营等实战技能。具体比赛方案另行通知。

         六、参赛条件

        (一)参赛者

        1. 参赛人员可个人申报,也可团队申报。

        2. 以2017年6月30日作为划分年龄的界限。

        3. 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中国公民(含香港籍、澳门籍,精选组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及海外青年,均可以个人名义申报参赛项目。

        4. 凡团队申报的项目,团队主要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其他成员年龄应不超过40周岁,且团队平均年龄不超过35周岁(精选组项目平均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参赛项目

        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2. 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 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4. 掌握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独特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三)项目分组

        各组综合赛均按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企业的创办年限(以工商登记为准),设创意组(意向创业者)、初创组(企业成立2年内)、成长组(企业成立2至5年)、精选组(高成长型企业)四组比赛。企业创办年限以2017年6月30日为界限进行划分。

        1. 创意组申报规则。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已研发成型,具有成熟的商业计划书,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申报参赛须提交商业计划书、市场调研报告,有清晰的发展模式和可靠的数据支持。第一申报人须为项目主要负责人。

        2. 初创组申报规则。工商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含),尚未接受过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种子基金或A轮天使投资)的企业创业项目。申报参赛须提交营业执照、专利产品或技术认定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所占股份不低于30%(含)。

        3. 成长组申报规则。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 2至5年 (含)之间,尚未接受过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种子基金或A轮天使投资)的企业创业项目。申报参赛须提交营业执照、专利产品或技术认定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所占股份不低于30%(含)。

        4. 精选组申报规则。处于A轮融资后的项目或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5年以上的企业创业项目均可申报。申报参赛须提交营业执照、专利产品或技术认定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占项目相对控股权。

        七、赛程安排

        大赛分启动、报名、初赛、复赛、决赛五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5月初)

        地点:东莞

        拟在5月初邀请各主办单位及承办、协办、支持单位及相关地市、高校负责人举办大赛启动仪式。“创青春”创业大讲堂活动同步启动,邀请资深创业导师或创业精英走进省内高校,与创业大学生面对面交流,宣传“创青春”系列活动。

        (二)报名(6月20日前)

        1. 参赛者须通过广东青年之声网站进入大赛专门报名页面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12355.net,参赛者可直接在网站上报名或通过下载“广东创业”APP移动端报名,创业项目信息将自动导入中国青创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的项目库,择优上板。该平台汇集大批广东创业青年、知名创业导师、全省各地的创业孵化器,以及全国知名投资机构和投资人,凡入库的项目将免费享受线上线下宣传、展示和项目融资对接服务。)

        2. 广州、深圳应举办相应赛事,鼓励有条件的地市举办相应赛事,地区赛可采用整体赛制。对办赛规模大、社会影响力广的地市竞赛,可通过团省委新媒体平台、广东创业平台进行宣传报道。

        3. 各地、高校要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优秀创业青年报名参赛。其中,广州、深圳、东莞、佛山要求至少推报100个创业项目,其他珠三角地市至少推报50个创业项目,非珠三角地市至少推报30个创业项目。同时鼓励省内创投机构、孵化器、科技园区、行业协会等创新创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积极推进优质项目。

        (三)初赛(7月上旬)

        地点:东莞

        主要采取资料审核的方式进行,由评审委员会对参赛的创业项目书面材料进行审核评选,通过初筛、初赛两个环节择优选出150个创业项目(其中创意类30个、初创类60个、成长类30个、精选组30)进入复赛,并给参赛团队反馈评审意见。

        初赛前对项目进行初步筛选,将报名信息不完整、内容简单、创新性不足的项目进行排除。按实际项目数量情况邀请评委对项目进行书面评审。初赛评审安排在东莞常平(具体待定),预计评委30人,工作人员5人。评选分2轮进行。第1轮评选结束后,各组间进行项目交换(第一组看第二组项目,第二组看第三组项目,以此类推),进入第2轮评选。评委根据大赛文件的评分表对各项目进行打分,评审结束后,综合两轮的分数选出创意组前30名、初创组前60名、成长组前30名、精选组前30名。

        (四)复赛(7月下旬)

        地点:东莞

        复赛安排:

        1. 选手培训。在复赛阶段举办广东青创训练营,邀请资深创业导师为入围复赛的150名创业项目负责人开展专题创业培训,为参赛项目提供针对性辅导,进一步提升选手的能力素养。培训内容包括:商业模式的梳理、团队的组建与管理、公司运营、项目路演的注意事项等。

        2. 举办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为入围复赛的150个创业项目提供相关展览条件,邀请省内知名创投机构的投资人、企业家和创业园负责人参加,促进项目融资对接和落地孵化。邀请复赛评委团现场为项目打分,评选出80个项目进入路演环节。

        3. 复赛路演。培训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复赛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路演打分,评选出28个创业项目(创意组6个,初创组10个、成长组6个、精选类6个)晋级决赛。

        4. 开展项目推介会。复赛面试答辩期间,组织无答辩任务的参赛团队到相关创业园区参观并开展项目路演活动,与相关创业服务机构交流,与东莞创投机构对接,促进创业项目成果转化。

        (五)决赛(8月下旬)

        决赛地点:东莞

        决赛安排:

        1. 创业导师“一对一”辅导。组委会将为晋级决赛的创业团队分别配备一名创业导师,提供全方位的创业辅导、路演实训等培训,提升创业团队的整体能力。

        2. 展示答辩。决赛采取展示答辩的形式进行。由参赛团队通过PPT或VCR演示、项目陈述、回答评委提问等,对创业项目进行全方位介绍。评审团根据其展示和现场答辩的情况,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3. 评选结果。本次大赛将产生一等奖5名(创意类1个,初创类2个,成长类1个,精选类1个)、二等奖9名(创意类2个,初创类3个,成长类2个,精选类2个)、三等奖14名(创意类3个,初创类5个,成长类3个,精选类3个)。

        4. 决赛期间召开广东青年创客联盟会员大会,增补联盟会员,商讨解决联盟发展规划等事宜。

        (六)国赛(9月)

        1. 组织国赛选手进行赛前集中培训,针对国赛的赛事进行辅导。为每个参赛选手配备一名创业导师,具体辅导时间自行安排。

        2. 组织国赛选手分别前往陕西、浙江、江西参赛。

        八、奖项设置

        1. 入围复赛的项目。颁发“第四届‘创青春’广东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优秀奖。

        2. 决赛获奖项目。创意组将评选出一等奖1名,奖金3万元人民币;二等奖2名,奖金各2万元人民币;三等奖3名,奖金各1万元人民币,合计10万元人民币。初创组将评选出一等奖2名,奖金10万元人民币;二等奖3名,奖金各5万元人民币;三等奖5名,奖金各2万元人民币,合计45万元人民币。成长组将评选出一等奖1名,奖金10万元人民币;二等奖2名,奖金各5万元人民币;三等奖3名,奖金各2万元人民币,合计26万元人民币;精选组将评选出一等奖1名,奖金10万元人民币;二等奖2名,奖金各5万元人民币;三等奖3名,奖金各2万元人民币,合计26万元人民币。奖金总计107万元人民币,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对于落户东莞的项目,将给予1:1的奖金配套奖励。

        3. 大赛部分优秀项目推荐参加第四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4. 优秀组织奖。对积极参与大赛并作出重要贡献的合作机构,对积极组织市级竞赛并选送优秀创业项目参加省赛的地市,颁发优秀组织奖。

        九、创业扶持

        凡是报名参赛的创业项目,符合有关条件的,可优先享受以下创业扶持政策或服务:

        1.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整合全省孵化器、创业园区以及中国青创板等资源,为参赛项目提供优惠的创业扶持政策和优质的创业孵化服务;汇聚知名投资机构、投资人、创业导师,为参赛选手提供全方位创业辅导、培训,以及融资、智力等支持;通过“中国青创板”和“广东创业”APP平台,助力参赛选手线上宣传、对接,线下路演、展示和融资对接。

        2. 广东省教育厅:提供大学生创业政策咨询服务;组织有关创业导师、教师进行专门指导和服务;组织有关风投机构对优秀项目进行对接和融资对接。

        3.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推荐参赛企业与创业投资机构对接;帮助参赛企业获得金融机构的信用贷款支持;给予参赛团队和企业创业政策、创业融资、商业模式等方面的培训;为参赛团队落户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提供支持。

        4.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创青春”大赛参赛者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给予优先支持;优先推荐参加广东省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人社部门各项创业扶持政策。

        5. 广东省农业厅:鼓励返乡农村能人、农村青年、农民工、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等青年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享受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

        6.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局区域专利信息服务(广州)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及广东省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参赛项目提供优质的专利信息服务;依托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省内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等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为参赛项目提供专利展示及交易服务;搭建参赛团队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对接合作平台,引导服务机构为参赛项目提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等服务;完善维权援助机制,为参赛选手提供合法权益保障和创新激励。

        7. 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引入资本市场平台对接服务大赛优秀项目和初创企业,协调广州股权交易中心、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及相关投资机构,利用股权、债权等资本市场产品为青年创新创业拓宽融资渠道,为创新创业项目提供孵化培育、规范辅导、登记托管、挂牌展示、投融资对接等综合金融服务,促进创新创业项目的市场化、资本化、产业化发展,提升青年创新创业成功率。

        8. 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对直接吸纳贫困户务工、参股、带动增收效果好的参赛项目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政策支持,并进行宣传推广。

        9. 东莞市人民政府:对落户东莞的大赛优胜项目,按规定择优给予扶持政策,包括租金扶持、创业资助、带动就业补贴、贷款贴息及优秀人才安家补助费、房租补助、工资外津贴等。

        十、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这次大赛是服务党政大局,深入推进全民创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青年创新创业能力,展示青年创新创业成果,弘扬创新创业精神的重要载体。各地要高度重视,及时成立大赛统筹领导小组,制定大赛落实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共同抓好大赛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地要积极宣传发动本地的创业青年踊跃报名参赛。有条件的地市可邀请具有创业经验和理论的企业家或专家学者,对报名参赛的创业青年提供项目指导等服务,同时要加强与大赛组委会的沟通,及时做好推报汇总等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工作。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各类新媒体,借助国内知名创业平台资源优势,发布赛事资讯,推介优质项目和创业团队。及时关注本地区创业青年的报名和比赛情况,有条件的地市可对进入复赛、决赛的本地创业青年进行追踪报道,扩大大赛的社会影响力,促进更多的青年自主创业。

        十一、其他事项

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刻取消其参赛资格。参赛项目必须保证拥有参赛项目版权、经营合法,若因此产生纠纷,大赛组委会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参赛人必须全程参与大赛的各个环节,中途不得换人或顶替,否则取消资格。

 

 

        大赛组委会联系人:吴海、纪圣军

        联系电话:020-87195623、87185703

        联系邮箱:gdqncy@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

        微    信:广东创业(gdcy168)

 

 

        附件:1.第四届“创青春”广东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及组委会办公室人员名单

                    2.第四届“创青春”广东青年创新创业大赛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