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国高校共青团思想政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分会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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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各高校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结合高校共青团改革要求,研究部署切实加强和改进高校共青团思想政治工作,团中央将于2017年6月5日上午召开全国高校共青团思想政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根据通知要求,团省委将在广州设立省级分会场,并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在深圳、珠海、佛山、茂名、潮州5地设立地市分会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代表发言;
2.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秦宜智同志、教育部负责同志部署工作;
3.中央领导同志讲话。
二、会议时间
2017年6月5日上午9:30,会期半天。
三、会议安排
1.我省省级分会场设立在中国电信广东视讯会议中心(地址:广州市挹翠路39号2楼)。请团广州市委、广州地区内高校团委于6月2日中午12:00前将参会回执(见附件2)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邮箱:tswxxb3@163.com。
2.我省地市级分会场分别设立在深圳、珠海、佛山、茂名、潮州,具体地点由当地团市委与当地电信部门联系会议室事宜。各广州以外地市团委及高校参会人员根据我省地市级分会场参会名单安排参会(见附件1)。请各地市汇总本地市参会人员名单,以地市为单位向分会场团市委报送回执(见附件2)。
3.我省地市级分会场安排如下:
深圳分会场
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48号信息枢纽大厦4楼电视电话会议室
联系方式:唐琦,13360090702,tswxsb@sz.gov.cn(邮箱)
珠海分会场
会议地点:珠海市信息大厦2楼多功能厅(珠海市香洲区香华路210号)
联系方式:姚安怡、冯璐,0756-2611876,zhyouthxsb@126.com(邮箱)
佛山分会场
会议地点:佛山市信息大厦营业厅二楼2号会议室(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35号)
联系方式:张宏忻,0757-83352593,410502546@qq.com(邮箱)
茂名分会场
会议地点:茂名市油城八路中国电信大厦
联系方式:黄晓明,15766356816,mmtwxsb@163.com(邮箱)
潮州分会场
会议地点:潮州市潮枫路电信大楼行政楼一楼大电视会议室
联系方式:郑苗苗,0768-2296686,cz2284090@163.com(邮箱)
四、参会人员
(一)省级分会场
1.团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分管高校共青团工作的负责同志和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基层组织建设部、学校部、青年志愿者工作部负责同志;
2.教育厅负责同志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
3.团广州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分管高校共青团工作的负责同志和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基层组织建设部、学校部、青年志愿者工作部负责同志;广州市教育局负责同志及其相关部门负责同志;
4.广州地区内各高校(含高职)党委分管负责同志、团委书记。
(二)地市级分会场
1.团深圳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分管高校共青团工作的负责同志和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基层组织建设部、学校部、青年志愿者工作部负责同志;深圳市教育局负责同志及其相关部门负责同志;
2.广州、深圳以外地市团委主要负责同志、分管高校共青团工作的负责同志和学校(少)部负责同志;
3.广州以外各高校(含高职)党委分管负责同志、团委书记。
五、有关要求
1.请深圳、珠海、佛山、茂名、潮州5个地市团委做好市级分会场相关准备工作,确定分会场地点并通知有关参会单位,于6月2日17:00前将地市级分会场设置及参会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3)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邮箱:tswxxb3@163.com。从团省委到各地市分会场的电视电话会议线路费由团省委承担,地市分会场场地费用由地市承担。
2.各地市团委、高校团委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邀请相关领导参会。各分会场参会人员须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就坐,各分会场须有专人负责。
3.会议涉及交通、食宿等费用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联 系 人:许业河、吴韵婷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附件:
1.地市级分会场参会名单
2.各级分会场参会回执
3.地市级分会场设置及参会人员情况一览表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