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学校共青团改革推进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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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市团委、各高校团委:
根据团中央学校部《关于加强学校共青团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按照《广东省学校共青团2017年改革工作督办考核方案及常项工作考核方案》内容,为做好改革督导和巡查工作,请各地市团委、各高校团委如实报送改革推进阶段性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安排
1. 2017年7月4日前,全省各高校团委报送附件1,全省各地市团委报送附件2 。
2. 全省各高校直接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其中地市协管、主管高校需同时报送至地市团委;地市所辖中职技工的材料报送至地市团委,并由地市团委统一汇总后报团省委学校部。
3. 材料报送邮件名统一为:地市(高校)+表格标题,电子版发到专用邮箱:xxgqtgg@163.com。纸质版材料由团委负责人签名盖章后寄送至: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团省委学校部,收件人:温录亮,电话:020-87185614。
二、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主动汇报。各地市团委和各高校团委要高度重视此次报送工作,将此次报送的材料,作为本地本单位推进共青团改革的阶段性总结工作。在全面掌握本地本单位团学改革的推进情况的基础上,各地市团委和各高校团委负责人要将报送的资料主动和主管领导以及同级党组织进行汇报,争取党政领导指导支持。
2. 如实报送,加速推进。各地市团委和各高校团委要聚焦本地本单位改革重点难点工作,如实准确报送相关资料。特别是围绕高校共青团督办评价8条26项内容,地市学校战线督办评价5条13项内容,各地市团委和各高校团委要认真梳理,对于还没有完成的改革指标,要加速推进,攻坚克难,争取尽快落实。
联 系 人:吴韵婷 温录亮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工作邮箱:xxgqtgg@163.com
传 真:020-87195615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之三
邮 编:510080
附件:1.广东省学校共青团2017年改革工作督办评价表(高校);
2.广东省学校共青团2017年改革工作督办评价表(地市)。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学校部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