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研究生执行委员会工作规则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研究生执行委员会工作规则
(2017年11月25日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一届主席团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研究生执行委员会(简称“研执委”)是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简称“省学联”)的执行机构,代表省学联开展广东高校与科研院所研究生相关工作。旨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遵循社会道德,突出问题导向,发挥学历优势,探索完善高校研究生工作的改革方向和服务模式,引导带领广东高校研究生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一、职能范围
(一)加强广东高校研究生的思想引领和价值引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提高广东研究生的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将广大研究生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二)联络广东各高校研究生组织,统筹跨校跨学科的学术交流,协助学校与社会的资源对接,鼓励和支持研究生群体参与战略前沿领域研究,促进广东研究生科研素质、创新能力的提高;
(三)组织广东各高校研究生组织,开展主题积极、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鼓励研究生主动走出校园、反馈社会,扩大我省研究生组织的社会影响,树立广东研究生群体的良好形象;
(四)针对广东高校研究生学习生活开展专题调研,维护研究生切身利益,合理有序反映研究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做好思想沟通、情感交流等工作,加强研究生群体心理建设,关注研究生群体婚恋问题等;
(五)提供见习岗位、就业信息和政策咨询服务,引导广大研究生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国家建设的一线、项目攻关的前沿建功立业。强化创业创新宣传工作,推动促进科研成果输出和转化,为研究生群体投身创业实践创造条件。
(六)协助省学联开展以研究生为主体的各项活动。
二、组织架构
研执委实行委员制,委员必须参与研执委的日常相关工作。
(一)主任委员
1名,由当年省学联驻会执行主席兼任。
(二)常务委员会委员
5名,其中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4名。由省学联委员会单位中的研究生会主要负责人兼任。常务副主任实行轮值负责制,轮值周期为一年。每届常务委员会委员由各委员会单位自主报名,经省学联秘书处筛选推荐,由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
(三)委员
20名,由全省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研究生会的主要负责人(非研执委常务委员)兼任。
(四)秘书处干事
若干名,纳入省学联秘书处干部管理,面向我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公开招募。
三、职责与权利
(一)常务委员会职责
1. 根据省学联秘书处的安排开展工作;
2. 总结每季度的工作开展情况和财务状况并形成纸质报告,制定每年度的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报省学联秘书处。
(二)主任委员职责
1. 全面统筹研执委年度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
2. 定期指导研执委开展工作。
(三)常务委员会委员职责
1. 组织研执委委员参与完善组织架构建设;
2. 召集研执委全体会议,协调研执委日常工作、人员、活动安排;
3. 配合省学联秘书处组织常务委员会的换届选拔;
4. 须保证每周至少1天在省学联秘书处值班;
(四)常务委员会委员职权
1. 研执委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审议权;
2. 对研执委工作的建议权和监督权;
3. 代表省学联出席相关活动的权利。
(五)委员职责
1. 遵守省学联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工作,切实履行职责,保质保量完成研执委日常工作;
2. 服从工作安排,参与完善研执委组织架构建设、参加研执委会议及各类调研活动;
3. 实行弹性时间管理,每周保证完成研执委交付的线上或线下工作。各委员在省学联秘书处工作需要时,有义务协助处理相关事务。
(六)委员权利
1. 研执委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审议权;
2. 对研执委工作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重点工作
(一)思想引领:提高广东高校研究生的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高举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引导广大研究生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党史国情、革命传统、形势政策等思想学习活动。
(二)学术创新:促进研究生群体投身创新浪潮,推进学术科研交流和信息共享。如组织开展学术交流、讲座报告、专业竞赛等。
(三)就业创业:加强对研究生群体就业指导工作,为同学提供就业信息和政策咨询,帮助毕业生提升职业技能;加强培育创业意识与创业精神,提高创业素质。如举办职场培训讲座、研究生专场招聘会等;
(四)权益维护:了解研究生群体生活、学习、工作等各方面的需求,开展服务广东研究生群体的各类调研活动。
五、管理办法
(一)干事选拔
1. 选拔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养过硬,思想品德高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综合素质高,有团结协作精神,有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统筹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须有1年以上学生组织工作经历,优先推荐现任或曾任校院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获得者优先考虑。
2. 选拔程序
由各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向校团委推荐人选2-3名,经校团委考察后上报省学联,由省学联秘书处组织对各校推荐人选进行笔试、面试考评,根据考评结果确定若干名候选人进入为期一个月的试用期,由省学联秘书处对候选人期间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最终研究拟定候任人选,由省学联秘书处确定后正式发文任命。
(二)经费管理
研执委经费由省学联秘书处统筹,专款专用。研执委必须严格按照省学联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研执委秘书处干事按照省学联干部补贴标准发放补助。
(三)奖惩制度
各委员、干事的工作表现由团省委学校部和省学联秘书处共同作出鉴定,并通报所在学校。
优异表现的干事参照省学联干部激励制度予以奖励;表现突出的委员会团体单位,推荐参评“广东省优秀学生会”荣誉称号。
对于在任职期间工作不负责任、不积极作为的委员、干事予以劝退;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委员、干事处严重警告处分;受严重警告处分仍无悔改表现的委员、干事直接开除并通报所在学校,取消其所在学生会组织当年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