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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学生联合会中学生执行委员会工作规则

文章所在栏目:部门简介 点击数:12464 更新时间:2018/1/2 12:26:34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中学生执行委员会工作规则

(2017年11月25日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一届主席团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中学生执行委员会简称“执委”是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简称“省学联”)的执行机构代表省学联开展广东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学生相关工作。旨在协助构建“一心双环”的组织格局,促进广东中学学生全面发展,加强学生思想引领和价值引领,健全团员教育管理工作,引导和培养广东中学学生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一、职能范围

(一)坚持在广东省中学学中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活动力求提高广东中学生的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

(二)联络广东省各中学学生组织,统筹指导中学学生会或社团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术、科技、文体、艺术、公益等活动

(三)定期对广东中学学生学习生活各方面开展调研或座谈,维护中学学生权益;定期对广东各中学学生开展关于安全知识、法律等讲座或座谈,增强中学学生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助力广东中学学生的健康成长;

(四)推动中学学生志愿服务工作常态化,引导全体中学生积极注册成为志愿者,推动广东中学学生志愿服务制度化、日常化、便利化、正向激励化开展。

(五)协助省学联开展以中学学生为主体的各项活动。

二、组织架构

中执委实行委员制,委员必须参与中执委的日常相关工作。

(一)主任委员

2名,由当年学联驻会执行主席兼任。

(二)常务委员会委员

10名,由省学联委员会单位中的中学学生会主要负责人兼任,实行片区轮值负责制(见附件),每个片区安排1名普通中学+1名中等职业学校或技工院校学生会主要负责人组成,轮值周期为一年。每常务委员名单须经省学联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 

(三)委员

42名,由省学联委员会单位中的普通中学学生会和中职中专学校学生会主要负责人(非中执委常务委员)兼任;

(四)秘书处干事

若干名,纳入省学联秘书处干部管理,面向我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公开招募

三、职责与权利

(一)常务委员会职责

1. 根据省学联秘书处的安排开展工作

2. 总结每季度的工作开展情况和财务状况并形成纸质报告,制定每年度的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报省学联秘书处。

(二)主任委员职责

1. 全面统筹中执委年度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

2. 定期指导中执委各片区开展工作;

(三)常务委员会委员职责

1. 组织中执委委员参与完善组织架构建设;

2. 协调中执委内部日常工作人员活动安排

3. 召集中执委全体会议,并配合省学联秘书处组织常务委员会的换届选拔;

4. 定期召集本片区委员开展志愿服务、研讨交流活动,每学期不少于一次,并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将活动情况上报至省学联秘书处

)委员职责

1. 遵守省学联规章制度,积极参与中执委各项工作,切实履行职责;

2. 实行弹性时间管理,每周保证完成中执委交付的线上或线下工作。各委员在省学联秘书处工作需要有义务协助处理相关事务;

3. 服从工作安排,参与完善中执委组织架构建设、参加中执委会议及各类活动。

)委员职权

1. 中执委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审议权;

2. 中执委工作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管理办法

(一)干事选拔

1.选拔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养过硬,思想品德高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综合素质高,有团结协作精神,有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统筹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须有1年以上学生组织工作经历,优先推荐现任或曾任校院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获得者优先考虑。

2.选拔程序

由各校学生组织向校团委推荐人选2-3名,经校团委考察后上报省学联,由省学联秘书处组织对各校推荐人选进行笔试、面试考评,根据考评结果确定若干名候选人进入为期一个月的试用期,由省学联秘书处对候选人期间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最终研究拟定候任人选,由省学联秘书处确定后正式发文任命。

(二)经费管理

中执委经费由省学联秘书处统筹,专款专用。中执委必须严格按照省学联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中执委秘书处干事按照省学联秘书处干部补贴标准发放补助。

(三)奖惩制度

各委员、干事的工作表现由团省委学校部和省学联秘书处共同作出定,并通报所在学校

优异表现的干事按学联干部激励制度予以奖励;表现突出的委员会团体单位,推荐参评“广东省优秀学生会”荣誉称号。

对于在任职期间工作不负责任、不积极作为的委员、干事予以劝退;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委员、干事处严重警告处分;受严重警告处分仍无悔改表现的委员、干事直接开除并通报所在学校,取消其所在学生会组织当年评优资格。

 

附件:广东省学生联合会中学生执行委员会片区安排

 

附件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中学生执行委员会片区安排

片区

学校

珠三角

一组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学生会

广州市执信中学学生会

广东广雅中学学生会

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会

广东省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会

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学生会

深圳外国语学校学生会

深圳市龙岗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会

珠海市第一中学学生会

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会

佛山市石门中学学生会

顺德区第一中学学生会

佛山市财经学校学生会

珠三角

二组

广东实验中学学生会

广东省旅游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会

惠州市第一中学学生会

惠州市龙门县龙门中学学生会

广东省技师学院学生会

东莞中学学生会

东莞市机电工程学校学生会

中山纪念中学学生会

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学生会

江门市第一中学学生会

江门市新会高级技工学校学生会

广东肇庆中学学生会

肇庆市农业学校学生会

粤东地区

汕头市第一中学学生会

汕头市金山中学学生会

广东省粤东高级技工学校学生会

陆河县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会

华南师大附中汕尾学校学生会

潮州市金山中学学生会

广东省潮州卫生学校学生会

揭阳第一中学学生会

揭阳市综合中等专业学校学生会

粤西地区

阳江市第一中学学生会

阳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会

湛江市第一中学学生会

湛江机电学校学生会

茂名市第一中学学生会

广东高州中学学生会

茂名市高级技工学校学生会

云浮市云浮中学学生会

广东省新兴中药学校学生会

粤北地区

广东北江中学学生会

韶关市技师学院学生会

河源市和平县阳明中学学生会

河源理工学校学生会

广东梅县东山中学学生会

梅县区教师进修学校学生会

清远市第一中学学生会

清新区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