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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第三届“青创100”广东大学生创新创业引领计划学员招募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4559 更新时间:2018/1/10 17:02:11

关于第三届“青创100”广东大学生创新创业引领计划学员招募的通知.zip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学联,各高校团委、学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多渠道就业创业”的重要精神,进一步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有关要求,选拔和培养一大批最具创新意识、最具创业潜能、最具青春活力的青年学生创业领袖,引领我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南粤大地的蓬勃发展,团省委、省学联决定实施第三届“青创100”广东大学生创新创业引领计划(以下简称“青创100”计划),由广东省团校承办。现将学员招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以创新驱动发展为引领,打造“青创100”广东大学生创新创业引领计划,在全省遴选约100名最具潜力的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者进行全方位的培养提升,通过整合各方力量提供创业辅导、素质提升、资源整合、智力支持、政策服务等支持,帮助他们成长为广东红色青年创业领袖,激励全省大学生勇于创新创业,努力成长为创新驱动发展的生力军。

二、招募条件

“青创100”计划招募对象的条件为:

(一)省内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及省内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二)已在广东注册企业或已有成熟创业项目并计划近期在广东创业。

(三)必须为企业或项目团队主要负责人。

三、招募办法

(一)公开报名(1月9日-2月10日)

1.学校推荐。省内各高校均享有推荐学员的资格,具体推荐工作由学校团委联合学校创业学院、教务处、招就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学校推荐学员应重点在往届“挑战杯·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和“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胜作品主要负责人中选取,已在“中国青创板”挂牌或在校内(外)“青创空间”孵化中心(基地)落地孵化的企业(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优先录取。其中,本科院校各推荐4-5名,高职高专院校各推荐2-3名。各学校推荐的学生中,原则上按照在校大学生与本校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1:2的比例推荐。

2.其它推荐。每个地市可按照招募条件,推荐3-5名学员参加选拔。省内外高校毕业5年内的大学毕业生也可自我推荐,且必须获得一家投资机构的推荐(投资机构需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推荐学员和自荐学员均需填写报名表,已创办企业的报名者需还需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章程,未创办企业但已有成熟项目的报名者需提供项目商业计划书,报名表和企业的相关材料需以扫描件的形式统一上交。非广州地区学员可通过录制并发送路演视频至工作邮箱的方式,进行网络面试,路演视频时长8—10分钟为宜。

学校推荐的学员由学校团委汇总相关信息统一上交,并填写汇总表(样式见附件2)。地市推荐的学员由地市团委汇总上交,并填写汇总表(样式见附件2)。个人自荐的学员将相关报名材料直接提交。以上材料需于2月10日前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承办单位工作邮箱gdqc100@vip.163.com,邮件标题为“青创100+学校名(地市名)”

(二)资格审查(2月11日-2月13日)

主、承办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候选名单后将电话通知个人,并在团省委学校部网站公布名单(http://www.gdcyl.org/xxb/)。

(三)面试(3月3日-3月4日)

主办单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学员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创业思维、创业意识和创业基本能力。具体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学员录取(3月5日-3月11日)

通过考核后的学员,主办单位将正式录取为2017年“青创100”学员,颁发录取证书。

(五)培训班开班(3月下旬)

第三届“青创100”广东大学生创新创业引领计划培训班将于3月下旬开班,开展为期一年的培养。

四、培养时间

培养时间: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

五、收费标准

根据自愿报名、奖补结合的原则,“青创100”培训班学员需缴纳2000元/人的学费,其余由主办单位和支持单位筹措补贴。培训班将整合社会资源,设立优秀学员奖学金、全勤奖学金、创业基金等多种奖励措施,激励学员认真学习,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实践。

六、培养计划

1.团队意识培养。打造学习型团队,初步建立学习者之间相互关系,开展团队建设、创业领导力、创新管理及技巧等培训,树立团队合作理念,产生小组领袖。邀请优秀青年企业家,“领航100广东亿元级青年领军企业实力提升计划”成员,建立校外导师库,对学员创业项目进行个性化和针对性的辅导和咨询,使学员准确把握市场规律,合理制定发展计划。

2.案例交互式教学。开设创新创业精品课程,通过案例分析、企业诊断为学员提供创业相关政策、法律、税务及技术培训。邀请人社、工商、税务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同志与学员面对面交流,讲解创业政策。融入国学(例如孙子兵法、道德经等)、哲学相关知识,培养企业家使命感,为培育青年企业领袖打好基础。

3.项目设计与优化。对不同项目进行归类,分小组对学员自身的创业项目进行展示,接受导师和其他学员的问诊和提问,以此激发创业灵感,发现创业项目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方案。就当前热点创业话题(如互联网等),进行脑力激荡,对当前的创业项目进行优化和重新设计,提出新的创意和想法。

4.创业现场教学。组团分赴国内外创新企业进行现场教学,学习经验,寻找落差。回来后以小组形式展示在外出考察期间所获得的经验与反思。除外出考察外,每月定期组织小组活动,碰撞思想,获取更多的创业灵感。

5.导师跟踪培养。组建名师工作坊,从中选拔导师为创业项目提供“一对一”的咨询服务。组建专门的创业落地服务团队,全程指导和跟踪创业项目,为创业项目的运行提供充分的资源对接和平台支持。

6.融资平台对接。举办各类融资对接会,支持学员与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对接,为学员提供投融资服务。与国内主流资本市场对接,为学员企业上市融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联合省内相关金融机构,加大对学员的信贷支持。

七、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青创100”培训班是我省共青团面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常态下引领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重要举措,是我省高校共青团战线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重要工作抓手,各级共青团、各类大学生创业团体要对“青创100”工作高度重视,要从全局把握学校共青团重点工作的高度推进工作,确保把最优秀、最具潜力的大学生(或毕业生)选拔出来,切实达到重点关注、导向鲜明、积极扶持的工作效果。

2.整合资源。各相关单位,特别是高校团委需整合校内外各方资源,调动一切力量,支持“青创100”学员的培训和学习,支持“青创100”学员企业的发展壮大。有条件的高校可参照省级学员的培训模式,探索本校工作的开展机制,建立阶梯式的学员培训选拔制度,为省级学员选拔提供优质人才。

3.注重宣传。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团属宣传阵地,公布、转发相关信息,为提高“青创100”学员培训班的知晓率和美誉度,做好创业典型宣传,激励更多大学生投身创新创业。

 

主办单位联系人:罗  珂、钟  裕

联系电话: 020-87185614、020-87195615(传真)

承办单位(广东省团校、广东青年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周大志、符江雄

联系电话:13632336817、13202388688

承办单位工作邮箱:gdqc100@vip.163.com

 

附件:1.“青创100”广东大学生创新创业引领计划学员报名表

          2.“青创100”广东大学生创新创业引领计划学员报名汇总表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