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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校团学组织各类媒体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4453 更新时间:2019/3/25 17: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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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等学校团委:

为管好用好高校团学组织的各类媒体,加强对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引领,按照团中央有关要求,现决定进一步规范全省高校各级团学组织所属各类媒体。具体要求如下:

一、清理对象

    全省高校各级团学组织所属各类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帐号、小程序、报刊、杂志、文创产品、印刷物等。

二、清理时间

    2019年3月中旬至4月上旬

三、工作要求

1.请各高校团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校团委主要负责同志牵头,部署相关清理整顿工作,组建专门工作团队,认真梳理各级团学组织所属的各类媒体的运营情况,明确需保留的媒体,及时撤销不符合规定、管理不善、存在安全隐患的媒体或“僵尸账户”。

2.请各高校团委参照《广东共青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各级团学组织所属新媒体的输出内容严格把关,各类稿件实行“三审三校”制度。高校各级团学组织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平台发布信息,要分别明确初审责任人为该团学组织的学生负责人,复审责任人为分管该团学组织的指导老师,终审责任人报请同级党组织确定。其中,校级团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的终审责任人必须为校团委书记。终审责任人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负直接责任。新媒体账号密码要严格管理,确保安全。对发生舆情事件的,要第一时间处置,并上报学校党组织和团省委。

3.请各高校团委尽快开展全面自查,完成清理整顿后,填写《广东高校团学组织各类媒体清单》,于4月12日前报团省委学校部(邮箱:gdxlxmt@163.com)。今后,若有新建载体、新设账号、新出报刊等,请及时向团省委报备。

 

附件:1.广东高校团学组织各类媒体清单

           2.广东共青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联系人:宣传部 洪  腾,020-87185618

              学校部 卜润兰,020-87195612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