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共青团团干讲党团课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各县(市、区)团委,省有关单位团委(团工委),各高等学校团委,省直属中学团委:
现将《广东共青团团干讲党团课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落实,于11月30日前将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和推选出的团干讲党团课优秀视频报至团省委宣传部。
联系人:陈 飞、洪 腾 ,电话:020-87185618,电子邮箱:tswxcb@126.com。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2019年6月5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各县(市、区)团委,省有关单位团委(团工委),各高等学校团委,省直属中学团委:
现将《广东共青团团干讲党团课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落实,于11月30日前将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和推选出的团干讲党团课优秀视频报至团省委宣传部。
联系人:陈 飞、洪 腾 ,电话:020-87185618,电子邮箱:tswxcb@126.com。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