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广东省委学校部 |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

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表彰2019-2020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会”“广东省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15005 更新时间:2020/3/13 18:06:45

点击下载全文.zip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学联,省直机关团工委,各学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团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广东省学生联合会拟表彰一批优秀学生集体和个人,以鼓励先进、树立榜样,引导广大学生组织和青年学子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贡献青春力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广东省全日制普通高等、中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各级学生会(含研究生会,下同)和学生干部。

二、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广东省优秀学生会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做好重大活动和关键节点的思想引领。

2.组织建设完善规范。定期、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主席团在同级党团组织指导下、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改革运行机制,精简优化组织机构和人员规模,高校建成“校—院(系)—班”三级联动格局,具有较强的动员能力。工作人员遴选条件明确清晰,遴选程序严谨合规,原则上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3.扎实服务同学成长成才。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及时收集、听取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面向全体同学开展工作,推动广大同学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创新、文体艺术活动,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组织章程完备并经上级学联(学生会)核准、同级党委审定,形成以章程为核心的层次清晰、内容规范的制度体系。坚持从严治会,接受同级团组织和上级学联(学生会)双重指导,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工作人员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5.积极承办或协办省、市、县级团委和学联主办的各项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广东大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和科技学术节、“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创青春”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广东青年大学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灯塔学习会”、寻找“最美南粤少年”活动、粤港澳大湾区中学生模拟联合国大会、18岁成人仪式等。

6.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会。

7.高校申报对象为校级学生会或院(系)级学生会,中学(含中职技工学校)申报对象为校级学生会或年级学生会。截至2020年3月1日,成立时间不少于一年。

(二)广东省优秀学生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原则上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若为共青团员,应在智慧团建系统报到并按时缴纳团费。

2.恪守学生本分。学业优良,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班级、专业或年级前30%以内,优先考虑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同学。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在“i志愿”系统注册,自觉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

3.工作能力过硬。珍惜代表服务同学的荣誉和锻炼能力的机会,勤奋踏实、认真履责,有效推动学生组织建设并取得突出成绩。积极畅通校园沟通渠道,切实帮助同学解决困难,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得到同学拥护支持。

4.高校申报对象要求入学以来获校级或市级以上表彰;普通中学申报对象要求入学以来获县级以上表彰;中职技工学校申报对象要求入学以来获校级以上表彰。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志愿者和省级“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

6.截至2020年3月1日,担任现职不少于半年,或累计担任学生干部不少于一年。

三、申报名额

1.广东学联根据学校分布数量、学生统计数据和工作开展情况等制定评优名额分配表(详细见附件1),请有关单位按照评优名额分配情况进行推报。“优秀学生会”评选中,地市原则上按照高校25%、中学(含中职技工学校)75%进行推报;“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中,中职技工学校评优名额比例不低于中学总名额的25%。

2.团省委直属管理学校直接向省学联秘书处推报;省直机关团工委主管学校由省直机关团工委统筹推报;其他学校由所在地市团委统筹推报。

3.鼓励评优名额向基层一线倾斜。各地各单位推报的集体和个人重点在基层一线挖掘,要求在各类评选项目中均有基层典型代表,来自院(系)、年级、班级学生干部的代表不少于50%。

4.近三年内获得同一类型表彰的个人和集体不再参评。

四、工作要求

1.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各单位要按照实际情况择优推报,本着对学校、学生高度负责任的态度,认真严肃开展推报工作。对申报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和程序考察,所有报送材料及其内容要求真实、客观,在推报过程中充分倾听基层师生的意见建议。

2.严肃推报,公平公开。各单位要在推报过程中征求所在单位党团组织及有关方面意见,组织所在组织干部及基层老师学生对其进行群众评议,并在推报人选所在地区和单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群众评议和公示者一律不予推荐。严格遵守推报程序和组织纪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评选。评选过程严禁任何舞弊行为,若出现上报不实信息、拉关系打招呼等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选表彰资格。

3.重视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重视宣传,注重运用微信、微博、短视频APP等新媒体平台对评选对象进行专题报道,积极引导各级各类学生会组织和学生干部汲取榜样力量,有效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氛围,为建设一支胸怀理想、心系同学、品学兼优、作风扎实的工作骨干队伍提供指引。

五、报送方式

各单位要如实、细致填写相关评优项目申报表(详细见附件2、3)和汇总表(详细见通知文件夹)并加盖公章,于2020年4月10日前报送至省学联秘书处。电子版材料(含可编辑Word/Excel文件和加盖公章的PDF扫描文件)命名为“学校/地市/省直机关+学联评优材料”,发送至邮箱xuelian@gdcyl.org;纸质版材料寄送至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省学联秘书处。材料要求齐全、严谨、清晰,且电子版与纸质版须严格一致。逾期不报者或补交拖延者将视作自动放弃评优名额。

受疫情影响,校级组织盖章确有困难的,可在征得推报单位同意后,延迟至开学返校后补报纸质版材料。

 

附件:1. 2019-2020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会”“广东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表彰申报名额分配表

2. 2019-2020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会”申报表

3. 2019-2020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高校申报工作联系人:蔡  立、杨征洋

联系电话:020-87195615

中学申报工作联系人:张霭之、李倩倩

联系电话:020-87195618

工作邮箱:xuelian@gdcyl.org

工作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