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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关于当前防疫形势下高校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的工作指引

文章所在栏目:办事指南 点击数:10559 更新时间:2020/5/26 21:52:29


广东高校以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工作指引.docx


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校级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生代表大会)须每年召开一次,学院(系)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学生会(含研究生会,下同)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考虑防疫形势需要以及省内较多高校非毕业班同学本学期分批次返校或不返校的情况,现就当前形势下高校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提供工作指引如下。

1.召开校级学生代表大会,须按照《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中青办联发〔2017〕9号)和《高校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指引(试行)》(详见团省委学校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要求,会前向学校党委和上级学联书面申请报批,会后将学校党委批准的选举结果报上级学联备案。召开学院(系)学生代表大会,由同级党组织领导、团组织指导,校学生会参照相关要求进行审核。

2.学生代表大会通常以线下方式召开。结合防疫形势,科学研判,若以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应严格遵守防疫要求。开会时须服从学校相关部门规定,通过设置分会场、核酸检测、佩戴口罩、扩大就坐间距等方式,防止聚集性疫情发生。

3.根据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须以书面形式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学联(学生会)递交有关正式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的请示,以及线上线下相结合开会的实施方案。须征得同级党、团组织同意,并确保主会场和分会场实现身份验证、一人一票、有投票权的代表方可投票、涉人事选举应是无记名投票等要求。

 

省学联秘书处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