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广东团学文创中心2019-2020年度成果考核和2021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关于做好广东团学文创中心2019-2020年度成果考核和2021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rar
各高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精神,以及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青联十三届全委会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的贺信以及党中央致词精神,根据《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和“灯塔工程”工作要求,团省委、省学联将开展广东团学文创中心(以下简称“文创中心”)2019-2020年度成果考核和2021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2020年度成果考核
(一)评估考核对象
2019年度设立的广东团学文创中心
(二)评估考核内容
2019-2020年总体规划、绩效目标的完成进度和成品质量、交付时间的达标情况
(三)评估考核流程
1.自主填报。各文创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填写《2019-2020年度广东团学文创中心建设成果表》(见附件1),并附年度工作总结(800-1000字)和相关佐证材料(图片、视频等),经推荐单位同意后,于3月26日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
2.综合评估。本次评估考核共设置“优秀”“良好”“达标”“不合格”四个等次,团省委、省学联将组织召开评议会,依据总结材料,结合日常表现情况评定等次。
3.结果公示。本次评估考核结果将面向全省高校共青团进行公示,并作为下一阶段合作意向的关键性参考依据。
二、2021年度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1.面向全省高校开放申请,挂牌建设6个高校“广东团学文创中心”。可结合以下方向推报:不追求“大而全”,追求“专与精”。要根据产品输出明确定位,如微视频创作、图片美工创作、微文推送、h5制作、漫画创作、小程序开发等类型中的一项。广东团学文创中心申报要求要有一定的场地、人员、设施等工作基础,除团省委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外,学校能配套加大投入。
2.面向全省校外各类创作团队、公司等各类相关创作单位开放申请,挂牌建设4个校外“广东团学文创中心”。采取“基本任务+专项任务”的合作形式,省级配套的经费用于校外“广东团学文创中心”完成基本任务,要根据产品输出明确定位,如微视频创作、图片美工创作、微文推送、h5制作、漫画创作、小程序开发等类型中的一项。基于大力支持青年大学生创业的原则,鼓励各高校优秀毕业生企业和“青创100”学员企业申报。
(二)申报方法
请有申报意愿的高校、创作团队、公司于3月31日前按要求填写附件,连同具有代表性的原创作品一并报送至工作邮箱;纸质版文件请于3月31日前寄送至团省委学校部。经资自愿申报、审核评估后,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挂牌并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合作期为一年。
三、工作要求
1.全省高校共青团、学生会、研究生会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形成聚焦思想政治引领工作的主责主业意识,要根据“灯塔工程”工作要求,主动转型、自觉对标全省的顶层设计和落地安排,共同做好新时代下青年大学生网上思想引领的“大文章”。
2.加强广东高校共青团网络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增强全省高校共青团新媒体产品的开发能力,强化内容供给和产品供给,策划推出一系列受学生欢迎、传播广、影响大的品牌栏目和文创产品,开发设计一系列文创产品,将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入其中,寓教于乐、寓学于乐,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根植在大学生的心灵。
附件:1.2019-2020年度广东团学文创中心建设成果表
2.2021年度广东团学文创中心申报表
联 系 人:辛琦、陈锋
联系电话:020-87195612
电子邮箱:tsw_xxb@gd.gov.cn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省学联秘书处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广东省学联秘书处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