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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表彰2020-2021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会”“广东省优秀学生骨干”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15995 更新时间:2021/3/19 21: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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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学联,省直机关团工委,各学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青联十三届全委会和全国学联二十七次代表大会的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持续深化我省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广东省学生联合会拟表彰一批优秀学生集体和个人,以鼓励先进、树立榜样,引导广大学生组织和青年学子努力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贡献青春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广东省全日制普通高等、中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各级学生会(含研究生会,下同);

(二)广东省全日制普通高等、中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各级团组织、学生组织,各年级、班级的学生骨干。

二、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广东省优秀学生会

1.思想引领深刻有力。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做好重大活动和关键节点的思想引领。

2.组织建设完善规范。经上级学联学生会组织批复同意,定期、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主席团在同级党团组织指导下,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改革运行机制,精简优化组织机构和人员规模,高校建成“校—院(系)—班”三级联动格局,具有较强的动员能力。工作人员遴选条件明确清晰,遴选程序严谨合规。

3.扎实服务同学成长成才。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广大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解决问题。面向全体同学开展工作,推动广大同学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创新、文体艺术活动,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组织章程完备并经上级学联学生会组织核准、同级党委审定,形成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坚持从严治会,接受同级团组织和上级学联学生会组织双重指导,落实《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工作人员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5.深化改革成效显著。稳妥有序推动学生会深化改革,高质量落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顺利通过深化改革评估验收,学生会组织的同学满意度、社会认可度、大局贡献度得到有效提高。

6.积极承办或协办省、市、县级团委和学联主办的各项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广东大学生校园文体艺术季和科技学术季、“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灯塔学习会”等。

7.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会。

8.高校申报对象为校级学生会或院(系)级学生会,中学(含中职技工学校)申报对象为校级学生会或年级学生会。截至2021年3月1日,成立时间不少于一年。

(二)广东省优秀学生骨干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原则上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若为共青团员,应在智慧团建系统报到并按时缴纳团费。

2.恪守学生本分。学业优良,优先考虑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同学,其中,本专科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应在本班级、专业或年级前30%以内。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在“i志愿”系统注册,自觉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

3.工作能力过硬。作风优良,珍惜代表服务同学的荣誉和锻炼能力的机会,勤奋踏实、认真履责,有效推动学生组织建设并取得突出成绩。积极畅通校园沟通渠道,广泛听取同学心声,切实帮助同学解决困难,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得到同学拥护支持。

4.高校申报对象要求入学以来获校级或市级以上表彰;普通中学申报对象要求入学以来获县级以上表彰;中职技工学校申报对象要求入学以来获校级以上表彰。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志愿者和省级“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

6.截至2021年3月1日,担任现职不少于半年,或累计担任学生骨干不少于一年。

三、申报名额

1.广东学联根据学校分布数量、学生统计数据和工作开展情况等制定评优名额分配表(详细见附件1),请有关单位按照评优名额分配情况进行推报。“优秀学生会”评选中,地市原则上按照高校25%、中学(含中职技工学校)75%进行推报;“优秀学生骨干”评选中,中职技工学校评优名额比例不低于中学总名额的25%。

2.团省委直属管理学校直接向省学联秘书处推报,其中,省直机关团工委协管学校由省直机关团工委统筹推报;其他学校由所在地市团委统筹推报。

3.鼓励评优名额向基层一线倾斜。各地各单位推报的集体和个人重点在基层一线挖掘,要求在各类评选项目中均有基层典型代表,来自院(系)、年级、班级学生骨干的代表不少于50%。

4.近三年内获得同一类型表彰的个人和集体不再参评。

四、工作要求

1.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各单位要按照实际情况择优推报,本着对学校、学生高度负责任的态度,认真严肃开展推报工作。对申报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和程序考察,所有报送材料及其内容要求真实、客观,在推报过程中充分倾听基层师生的意见建议。

2.严肃推报,公平公开。各单位要在推报过程中征求所在单位党团组织及有关方面意见,组织所在组织干部及基层老师学生对其进行群众评议,并在推报人选所在地区和单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群众评议和公示者一律不予推荐。严格遵守推报程序和组织纪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评选。评选过程严禁任何舞弊行为,若出现上报不实信息、拉关系打招呼等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选表彰资格。

3.重视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重视宣传,注重运用新媒体平台对评选对象进行专题报道,积极引导各级各类学生会组织和学生骨干汲取榜样力量,有效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氛围,为建设一支胸怀理想、心系同学、品学兼优、作风扎实的工作骨干队伍提供指引。

五、报送方式

各单位要如实、细致填写相关评优项目申报表(详细见附件2、3)和汇总表(详细见通知文件夹)并加盖公章,于2021年4月15日前报送至省学联秘书处。电子版材料(含可编辑Word/Excel文件和加盖公章的PDF扫描文件)命名为“学校/地市/省直机关+学联评优材料”,发送至邮箱tsw_xxb@gd.gov.cn;纸质版材料寄送至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省学联秘书处。材料要求齐全、严谨、清晰,且电子版与纸质版须严格一致。逾期不报者或补交拖延者将视作自动放弃评优名额。

       附件:1. 2020-2021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会”“广东省优秀学生骨干”评选表彰申报名额分配表

                 2. 2020-2021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会”申报表

                 3. 2020-2021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骨干”申报表

           

                  高校申报工作联系人:韦朝铭、王鸿吉

                  联系电话:020-87195615

                  工作邮箱:tsw_xxb@gd.gov.cn

                  中学申报工作联系人:张霭之、欧阳丹平

                  联系电话:020-87195618

                  工作邮箱:tsw_snb@gd.gov.cn

                  工作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