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第六届“青创100”广东大学生创新创业引领计划学员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学联,各高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有关要求,选拔和培养一大批具有创新意识、创业潜能、青春活力的青年学生创业领袖,全面助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团省委、省学联决定依托省团校实施第六届“青创100”广东大学生创新创业引领计划(以下简称“青创100”计划)。现就学员招募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在全省遴选约100名具有一定创业潜力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者进行创业培训,通过整合各方力量提供创业辅导、素质提升、资源整合、智力支持、政策服务等支持,帮助学员成长为广东红色青年创业领袖,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生力军。
二、招募条件
(一)省内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及省内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二)已在广东注册企业或已有成熟创业项目并计划近期在广东创业;
(三)必须为企业或项目团队主要负责人;
(四)获省级以上“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竞赛金奖的项目主要负责人优先录取;
(五)已在“中国青创板”挂牌的企业或项目主要负责人优先录取。
三、招募办法
(一)公开报名(9月27日—10月25日)
1.推荐报名。省内各地市、各高校团委均可推荐学员参加“青创100”培训,重点推荐以下五类学员:
(1)获省级以上“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竞赛金奖的项目主要负责人;
(2)省级以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拟转化落地或已转化落地的优质项目主要负责人,获得“攀登计划”资金支持项目主要负责人;
(3)已在校内或校外创业园区、青创空间、众创空间、孵化基地落地孵化的企业或项目,已在“中国青创板”挂牌的企业或项目主要负责人;
(4)优秀乡村振兴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5)在广东创业的港澳台籍项目主要负责人;
各地市团委和高校推荐指标为3—5名,其中高校推荐的人选原则上按照在校生与毕业生1:2的比例进行推荐。
2.个人自荐。省内高校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可以自我推荐参加培训,自荐时须获得往届学员的推荐或一家投资机构的推荐。往届学员推荐需要往届学员写推荐语并签名;投资机构推荐需要投资机构写推荐语并盖章。
推荐学员填写推荐表(附件2),自荐学员填写自荐表(附件3)。已创办企业的报名者需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和PPT版商业计划书,未创办企业但已有成熟项目的报名者需提供项目PPT版商业计划书。以上材料均以扫描件的形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各地市团委和高校团委需汇总推荐学员信息后统一上报,并填写汇总表(附件2);自荐学员可直接提交。所有材料提交需于10月25日前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承办单位工作邮箱stxwcxy@gd.gov.cn,邮件标题为“青创100+学校名(地市名)”。
(二)资格审查(10月下旬)
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资格审查,确定候选名单后将以电话形式通知相关候选学员。
(三)面试(10月下旬)
面试视防疫工作情况,采用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创业思维、创业意识和创业基本能力。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四)学员录取(11月上旬)
通过面试的学员将被录取为第六届“青创100”学员,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其中,约10%的名额用于录取及培养涉农大学生,10%的名额用于录取及培养港澳台地区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五)培训班开班(11月上旬)
举办开班仪式,正式启动第六届“青创100”广东大学生创新创业引领计划。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延迟开班,则另行通知。
四、培养时间
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
五、学费标准
第六届“青创100”广东大学生创新创业引领计划培训班每人学费13000元。根据自愿报名、奖补结合的原则,第六届“青创100”培训班学员需缴纳3000元/人的学费,主承办单位补贴10000元。
六、培养方式
“青创100”培养方式是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选修与必修相结合。
(一)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学习为期一年,其中集中学习的时间为5期,每期约5天,其余时间为分散学习,安排线上和线下活动。
(二)校内与校外相结合。一部分课程安排在广东省团校校内学习,一部分课程安排校外学习,包括到深圳、贵州、杭州等地开展现场教学和企业研学。
(三)线上与线下学习相结合。除5期的集中学习外,另外安排不定期的线下学习和线上学习。
(四)选修与必修相结合。实施学分制管理,其中集中授课为必修课,线上课程和品牌活动为选修课。学员必须修够学分才能结业,有结业证书才能在“中国青创板”上板。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重视。“青创100”培训班是我省共青团新常态下引领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重要举措和服务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重要工作抓手,各地市和高校团组织要对“青创100”工作高度重视,从全局把握学校共青团重点工作的高度推进工作,确保把最优秀、最具潜力的大学生选拔出来,切实达到重点关注、导向鲜明、积极扶持的工作效果。
(二)整合资源。各高校团委要积极整合校内外各方资源,调动一切力量,支持“青创100”学员的培训和学习,支持“青创100”学员企业的发展壮大。有条件的高校还可参照“青创100”培训模式,探索本校工作的开展机制,建立阶梯式的学员培训模式,为青年大学生创业者提供更广阔的学习实践平台。
(三)宣传推广。各地市和高校团组织要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团属宣传阵地,及时公布、传播相关信息,让更多大学生创业者熟知“青创100”、积极参加“青创100”;重点做好优秀大学生创业典型的宣传报道,用大学生身边的创新创业“灯塔”引领激励更多大学生投身创新创业。
附件: 1.“青创100”广东大学生创新创业引领计划培养内容
2.第六届“青创100”广东大学生创新创业引领计划学员推荐表
3.第六届“青创100”广东大学生创新创业引领计划学员自荐表
4.第六届“青创100”广东大学生创新创业引领计划学员报名汇总表
团省委联系人:梁剑、唐珍
联系电话:020-87184932
广东青年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周大志、钟和荣
联系电话:13632336817、13798088092
工作邮箱:stxwcxy@gd.gov.cn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