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六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体艺术季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教育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学联,省直机关团工委,各高等学校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致全国青联十三届全委会、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的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按照“灯塔工程——广东青少年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行动”相关要求,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决定联合开展第十六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体艺术季活动(以下简称“文体艺术季活动”)。本届文体艺术季活动坚决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探索创新线上线下联动模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南粤学子感党恩 青春奋进新征程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0月至12月
三、活动对象
广东省内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在粤高校就读的港澳台籍学生和外籍留学生)
四、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2.活动机构:本届文体艺术季活动成立组委会,由主办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活动的各项统筹工作;组委会下设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学校部(省学联秘书处),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
五、活动内容
1.灯塔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持续推动百校百场“灯塔学习会”,在全省高校广泛开展“‘灯塔工程’——广东青年大学生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专题学习活动”,引导广大青年大学生深刻感悟总书记的殷殷嘱托,践行“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铮铮誓言,锻造新时代青年大学生的志气、骨气、底气。其中,省级示范活动于10月14日在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举办,各高校参照开展校级专题学习活动。
2.第十六届广东大学生校园十大歌手大赛。校园十大歌手大赛,分设专业组(声乐相关专业学生参加)和非专业组,接受个人或组队形式参赛。鼓励学校推荐献礼建党百年的原创歌曲参赛。通过激发青年学生创作热情,挖掘能抒发新时代青年学子家国情怀的优秀作品,为广大学生提升艺术修养、实现艺术梦想搭建平台。
3.第十六届广东大学生舞蹈大赛。舞蹈大赛分设专业组(舞蹈相关专业学生参加)和非专业组,接受个人或组队形式参赛。立足为学生成长培根铸魂,鼓励高校推荐献礼建党百年的原创舞蹈参赛。通过遴选和展示一批展现中国共产党伟大建党精神的优秀舞蹈作品,在实践中育人,提升学生的艺术水平,在领悟百年风华中砥砺奋进。
4.第十五届广东大学生校园主持人大赛。校园主持人大赛以弘扬奥运精神为主题,分设普通话组和粤语组,接受个人或组队形式参赛。通过挖掘一批具有潜力的“主播选手”,与广东电视台共同组织录制节目专业培训、“北京冬奥”特训,为大学生提高在线直播主持能力创造实践平台,为迎接北京冬奥会储备体育解说青年人才。
5.第十一届广东大学生书画艺术作品大赛。书画艺术作品大赛分设专业组(书法、绘画、艺术设计类专业学生参加)和非专业组,接受个人或组队形式提交作品参赛。通过比赛抒发南粤青年心向党的情感,彰显岭南气质,促进艺术交流,提升学生的艺术创作能力和鉴赏能力,营造浓厚的文艺教育氛围。
6.第七届广东大学生三人篮球赛。三人篮球赛分为男子组和女子组,省级复赛仅接受以高校名义组队参赛。通过比赛增进大学生对建设体育强国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提升学生团队协作能力,带动大学生积极参与校园体育活动,营造全民健身浓厚氛围。
7.“i运动,迎冬奥”——广东大学生校园趣味体育“云接力”活动。校园趣味体育“云接力”活动面向全省在校大学生开展,由“广东学联”微信公众号发出倡议,各高校自行在校内开展以“i运动,迎冬奥”为主题的趣味运动会、迷你马拉松、集体健身操等形式的体育活动,并通过自有新媒体平台向其它高校发出“#广东大学生迎接北京2022冬奥会#”云接力邀请,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弘扬体育道德风尚,营造全民喜迎冬奥浓厚氛围。
六、推进步骤
1.2021年10月上旬:主办单位确定各子项目承办单位并形成活动总体通知;各承办单位报送子项目具体工作方案。
2.2021年10月中旬:主办单位于组委会办公室官网公布各子项目具体通知;各承办单位启动活动报名,及时向组委会办公室汇报活动开展情况并做好宣传工作。
3.2021年10月至12月:各子项目全面开展,复赛应于12月11日前完成,决赛应于12月27日前完成。
4. 2022年1月:主办单位于组委会办公室官网公示各子项目获奖名单,同时评选相关奖项并对获奖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
七、评审工作
(一)评审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
(二)评委安排
1.评委邀请:为保证活动与比赛的公平公正,评委专家由组委会统一安排。
2.评委人数:原则上终审决赛每个组别不少于5名评委。
3.评委构成:活动评委由业界知名人士、专家学者等组成。
八、奖项设置
(一)奖项设置
面向参与活动的高校,设立“优秀组织奖”;面向参与指导的老师,设立“优秀指导老师”荣誉称号;面向参与活动的学生(团队),设立一、二、三等奖等奖项。
(二)评选标准
“优秀组织奖”根据承办高校执行情况以及各高校校级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学生参与度、活动覆盖面、活动宣传情况以及活动亮点成效等)等进行评选。凡获得二等奖及以上荣誉的项目,其指导老师可获得“优秀指导老师”荣誉称号(原则上每个项目授予不超过2名老师);一、二、三等奖等奖项比例根据比赛实际情况由组委会办公室设定。
(三)表彰办法
相关证书由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印制并加盖主办单位公章,证书发放等工作由各承办单位协助完成。
九、工作要求
(一)严防疫情,压实责任。各单位要积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照所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从严从细抓好执行;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对所有参加活动的人员、工作人员等开展流行病学史筛查、健康状况监测等防疫举措。各承办单位要在活动开展前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报组委会办公室。
(二)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各单位要将文体艺术季活动作为本辖区、本系统、本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的重要内容,广泛发动学生参与到活动中。承办省级文体艺术季活动子项目的高校要充分结合专业优势和学校特色,精心策划活动内容形式,有效发挥省级示范作用,充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以线上为主的方式探索新形势下的青年大学生文体交流活动模式。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单位要及时做好活动的过程报道和总结提炼工作,积极整合新媒体平台和矩阵力量,开发设计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学生喜爱的宣传产品,不断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请各高校填写校级活动开展情况表(详细见附件),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报送至工作邮箱。
附件:第十六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体艺术季活动(校级)开展情况表
联 系 人:韦朝铭、王梓
联系电话:020-87195615
工作邮箱:tsw_xxb@gd.gov.cn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体育局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