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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资助项目结项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11787 更新时间:2021/12/23 8: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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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校团委:

根据《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粤财行〔2019〕182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2020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启动2020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科技创新培育)资助项目结项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校级结项认定工作

各高校须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主持完成本校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项目负责人须于2022年3月6日前登录“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申报平台”,参照《平台操作指南》(详见系统申报入口——文件指南),填写项目信息,提交相关项目成果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一)论文成果

1.已刊发论文:须上传原刊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所在页,并附相关说明。已发表论文上须标注“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论文作者中的指导老师和项目团队成员;

2.已录用未刊发论文:须上传录用通知书、论文原文及团委证明(必须说明论文作者是否有项目团队学生成员、论文是否标注“攀登计划”项目编号);

3.未投稿或未录用(在审或返修)论文:须上传论文原文或工作报告;

4.核心期刊证明:如论文发表在核心期刊,须上传相应团委盖章证明(详见附件2)。

(二)专利成果

1.专利已授权:须上传专利授权证明,并附说明指出专利发明人及专利权人中的指导老师和项目团队成员;

2.专利已受理未授权:须上传专利受理证明(注明专利发明人及专利权人包含的指导老师和项目团队成员)及团委盖章证明(必须说明专利是否有项目团队学生成员);

3.专利已申请未受理:须上传相关材料及团委盖章证明(说明项目开展的具体情况)。

(三)实物成果

须上传团委盖章证明(团委证明必须注明实物成果是否为本项目成果,详见附件2)。

(四)其他获奖成果

须上传获奖证明及团委盖章证明(团委证明必须注明获奖成果是否为本项目成果、是否有项目团队学生成员)。

(五)研究报告

各项目团队须上传一份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报告(500字以内),包含项目研究进展、预期目标的完成情况、存在问题等内容。

(六)资金使用情况证明

校团委相关负责人须在校级系统上如实填报各项目的资金支出情况,并上传各项支出费用大额凭证、项目支出明细表及配套资金相关文件,文件上传要求如下:

1.大额凭证:差旅会议费用以1000元为标准,仪器设备费用以2000元为标准,科研业务费用、实验材料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专家咨询费用及其他支出费用以资助金额的10%为标准,标准线以上的单项支出均须提交包括报销凭证(报销单)和发票复印件的PDF文件。如所有支出均未达到标准线以上,则须提交两张项目单项支出金额最大的发票凭证复印件。

2.项目支出明细表:须从学校财务处导出项目资金支出的相关excel文件(按项目编号或具体项目名称导出,可参考附件2)。

3.项目支出进度表:须对本校各项目的已使用资金额度、剩余资金额度、资金支出率进行登记,并统计本校所有项目的支出进度总体情况。

4.配套资金相关文件:各高校依据《资金管理办法》和本校实际,制定的创新创业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奖励办法、项目落地场地支持等相关文件(PDF版)。

项目负责人填报完相关材料后提交至校团委,校团委负责整理审核所有结项材料,并对项目校级验收情况给出认定意见,完成校级审核工作。

(七)项目团队成员发展情况

项目负责人须根据团队成员发展情况,于结项系统填写2020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科技创新培育)资助项目成员发展情况并提交至校团委,校团委负责整理并对成员情况进一步核实,完成校级审核工作。

二、报送纸质版项目验收材料

完成本校获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后,各高校团委须收集整理各项目的《2020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科技创新培育)资助项目结项认定表》(由各项目负责人从系统中导出提交)、《2020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验收材料汇总表》(由校团委从系统中导出),加盖校团委公章后于2022年3月14日前一并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

本次结项验收工作的材料提交情况将作为2023年度“攀登计划”资助项目分配指标的重要参考依据,未能按时提交的将减少相关高校的指标数量。

三、省级结项认定工作

根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团省委将于2022年4月至5月,委托第三方专家团队,成立“攀登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组,对各高校的结项验收情况进行考察评估,并结合上报材料,开展省级结项认定工作。

四、其他事项

根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于达到结项标准的项目,经省级结项认定通过后,团省委将颁发项目结项证书,并择优选录优秀项目成果集;对于有一定研究成果但未达到结项标准的项目,不予通过结项,但不回收资助资金;对于无任何科研成果的项目,不予通过结项,省财政厅将另行发文至项目所在学校追回专项资金。

 

附件:1.2020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科技创新培育)资助高校名单

          2.2020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科技创新培育)资助项目结项认定证明模板

          3.2020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科技创新培育)资助项目结项认定材料封面

 

联 系 人:陈柱飞、张家煜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邮    箱:tsw_xxb@gd.gov.cn

邮政编码:510000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

 

“攀登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组

联 系 人:李广文、李国伴

联系电话:18902296470、13632390079

邮    箱:pdjh2016jx@163.com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