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团体和第十二届委员会候选团体的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学联,各高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各科研教育机构研究生会,各省属中学团委、学生会,省直机关团工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青联十三届全委会、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的贺信和党中央致辞精神,进一步推进学联学生会深化改革,根据广东省学生联合会(以下简称“省学联”)章程,省学联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拟于今年5月上旬在广州召开。现将《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团体和第十二届委员会、主席团候选团体组成方案及产生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方案及工作安排,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推选工作。
一、工作安排
(一)代表团体推选。3月11日前,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学联,各省属中学团委、学生会,省直机关团工委根据《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团体和第十二届委员会、主席团候选团体组成方案及产生办法》(附件1)、《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团体名额分配表》(附件2)、《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届委员会候选团体(中等学校)名额分配表》(附件3),推选代表团体、委员会候选团体,并向省学联秘书处提交《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初步候选代表团体(含差额数)和委员会候选团体名单》(附件4)。各推选单位根据省学联审查意见,在会员团体中充分酝酿,经过一定民主程序,推选产生本地区(本单位)的代表团体,并于3月18日前向省学联秘书处提交《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团体和委员会候选团体名单汇总表》(附件5)。
3月9日前,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科研教育机构研究生会向省学联秘书处提交《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团体申请表(高校)》(附件6),经省学联审批后,可直接成为代表团体。
(二)代表推选。3月26日前,各正式代表团体根据《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团体和第十二届委员会、主席团候选团体组成方案及产生办法》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差额提名,经学生会(研究生会)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或学生代表大会(会议)等方式差额推荐,推选单位差额考察公示后,向省学联秘书处报送《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含差额数)候选名单汇总表》(附件7),其中包含1名差额。推报的正式代表(含差额数)中的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数量最多为1名,并需注意均衡男女比例,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应有少数民族代表。
4月2日前,省学联与推选单位和代表团体充分协商后,由地市团委、高校团委、科研教育机构研究生会、省属中学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分别根据省学联审批意见向省学联秘书处报送系列登记材料,包括《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名单汇总表》(附件8)、《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团体登记表》(附件9)、《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人选登记表》(附件10)、《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列席代表人选登记表》(附件11)PDF扫描版和WORD版,并附代表人选(含正式代表、列席代表)本人正面免冠白底2寸标准照片(照片仅提交电子版,命名为“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用于制作会议证件)。
4月8日前,各推选单位报送系列登记表材料纸质版至省学联秘书处。同时,各推选单位向省学联秘书处报送正式代表团体和委员会候选团体的提名、意见征求、考察记录、公示材料及推荐正式代表人选的大会现场照片、议程、结果报告、考察记录以及公示材料。各高校代表团体报送提名通知材料、推荐大会现场照片、议程、结果报告、考察记录及公示材料。电子版材料统一命名为:推选单位(地市学联/高校/科研教育机构/省属中学/省直机关团工委)+考察和公示等材料。电子版材料报送省学联秘书处电子邮箱,纸质版材料盖章后寄送省学联秘书处。
二、工作要求
1.召开省学联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是全省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省学联学生会组织全面推进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按照《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团体和第十二届委员会、主席团候选团体组成方案及产生办法》的原则和要求,积极配合省学联秘书处,做好省学联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筹备的相关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推进工作,仔细填写有关表格。
2.推选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各推选单位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在广泛听取有关地区党政领导、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党团组织、学生组织以及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民主推荐代表和候选团体,认真履行推荐、考察、审查、协商、选举、公示等程序。
3.各推选单位对正式代表候选人重点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学生工作实绩和在学生中的公认程度;对委员会候选团体及代表人选要侧重考察其影响力和代表性。考察工作由各推荐单位自行组织,可参照党代表选拔的流程和标准办理,确保选出的代表不存在争议,受各方认可。考察后形成考察材料,报省学联秘书处备查。
4.各推选单位对正式代表人选的选举结果名单要以适当方式在校内外进行公示,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学校宣传栏等方式,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完成后应形成公示材料,报省学联秘书处备查。
5.高校、科研教育机构、省属中学推选工作的有关材料直接报送至省学联秘书处;中等学校的有关材料报送至所属地市学联,并由地市学联统一汇总后报省学联秘书处;省直单位主管的中职学校、技工学校的有关材料报送至省直机关团工委,并由省直机关团工委统一汇总后报省学联秘书处。
附件:1.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团体和第十二届委员会、主席团候选团体组成方案及产生办法
2.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团体名额分配表
3.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届委员会候选团体(中等学校)名额分配表
4.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初步候选代表团体(含差额数)和委员会候选团体名单
5.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团体和委员会候选团体名单汇总表
6.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团体申请表(高校)
7.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含差额数)候选名单汇总表
8.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名单汇总表
9.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团体登记表
10.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人选登记表
11.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列席代表登记表
团省委学校部(普通高等学校、科研教育机构推选工作)
联 系 人:韦朝铭、王 梓
联系电话:020-87195615
团省委少年部(普通中学、中职及技工学校推选工作)
联 系 人:李柏章、林东阳
联系电话:020-87185621
工作邮箱:tsw_xxb@gd.gov.cn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省学联秘书处112办公室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