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东高校每月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团委:
根据团中央有关会议精神,在有关工作“一事一报”、重大时间节点“零报告”基础上,自今年10月起,面向全省高校团委开展每月动态报告工作。各市属高校团委在向团省委直报动态同时应同步抄送属地团委。报告应由高校团委主要负责同志签发,要求文字简洁凝练,突出重点,突出典型案例,字数在500字内。请各高校团委于每月20日当天,将报告的电子版(word版和签发PDF版)发至学校部工作邮箱。
联 系 人:陈宇鹏、李秉寰
联系方式:020—87195612
工作邮箱:tsw_xxb@gd.gov.cn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