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优秀学生骨干到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驻会学习的通知
各高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持续加强广东学联学生会组织建设,进一步树立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富有理想、关心同学、清新阳光的组织形象,充分发挥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省学联秘书处”)的服务职能,根据《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学生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面向全省高校公开遴选优秀学生骨干到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驻会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
省学联秘书处设7个部门,分别为组织建设部、宣传调研部、创新创业部、中学工作部、港澳台联络工作部、留学生联络工作部、综合事务部。
1.组织建设部:负责全省学联学生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高校学生会组织、学生会工作人员的评先评优工作;负责指导地市学联规范召开学联代表大会;负责对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章程和相关材料进行核准,指导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负责省学联执行主席的选拔、考察,负责统筹全省学联学生会骨干的培训工作和考核评价。
2.宣传调研部:负责全省大中学生思想引领工作。负责开展“灯塔工程”“青马工程”;负责运营和管理广东学联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微博、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建立和管理全省高校新媒体工作矩阵,对接和管理广东团学文创中心;负责省学联的各项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开展相关信息报送和调研工作。
3.创新创业部:负责对接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就业创业工作。负责运营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开展“攀登大讲堂”和“攀登计划”进校园等品牌项目;牵头举办“挑战杯”系列竞赛;开展“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
4.中学工作部:负责指导中学(含中职、技工)学生会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负责中学(含中职、技工)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等的培训、管理、评价等工作;负责中学(含中职、技工)学生会组织、学生会工作人员的评先评优工作;参与“广东中学共青团”“广东红领巾”“广东中小学团队工作网”等新媒体平台运营、信息更新及数据库建设;负责开展广东省中学“青马工程”、寻找“最美南粤少年”、“十八岁”成人礼活动等品牌项目。
5.港澳台联络工作部:负责联系服务在粤港澳台学生;开展面向在粤港澳台学生的调研工作;负责落实“青年同心圆”计划中涉及大中学生的相关工作;负责联系涉港澳台工作的省内青年组织;参与省学联其他与港澳台工作相关的活动。
6.留学生联络工作部:负责联系在粤留学生;开展面向在粤留学生的调研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知行中国广东行”活动;负责联系涉留学生工作的省内青年组织;参与省学联其他与留学生工作相关的活动。
7.综合事务部:负责省学联内部办公事务工作。负责省学联内部行政和会务后勤等综合事务,包括省学联财务统筹、档案整理、接待协调、文件保密、物资管理、会议筹备、事项督办等工作;统筹全省大学生的权益维护工作;负责学联秘书处内部建设;负责开展“学联开放日”活动;负责统筹广东省大学生校园文体艺术季、科技学术季及其他大学生品牌活动。
二、招募条件
省学联秘书处学生工作人员面向全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进行公开招募,报名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坚持党的领导,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内地参选人员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未受过党纪或团纪处分;港澳籍参选人员应坚决拥护“一国两制”方针,爱国爱港爱澳;台湾籍参选人员应坚持一个中国原则。
2.学有余力、学业优良。本专科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3.热爱学生工作,熟悉学生工作方法。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与合理的知识结构,具有端正的学习态度和较强的学习能力,具备较好的实践动手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 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致力于竭诚服务同学们的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共性需求,做到工作作风严实、清新,倡导“平等友爱”,反对“圈子等级”,倡导“互助奉献”,反对“精致利己”。
5.遵守省学联相关值班规定要求,值班分为到岗值班和线上值班两种形式。除宣传调研部外,其他部门负责人需保证每月至少值班12次,工作人员原则上每月到岗值班次数不得少于8次(每半天为1次值班),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宣传调研部工作人员到岗值班次数原则上每月不少于4次,其余时间线上值班。
6.原则上应具有1年及以上担任班长、团支书或团学组织骨干负责人的学生工作经历。
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录取: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曾任或现任校级、院级团学组织学生骨干;
(3)校级及以上“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
(4)曾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骨干”等荣誉;
(5)担任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期间,该组织获得校级及以上“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学生会”等荣誉。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
报名者填写报名表(详细见附件),由所在学校院系和校级团委审核无误后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提交至广东学联秘书处。
(二)审核
省学联秘书处对报名者的报名资格和个人情况进行审核,通过审核者进入笔试。
(三)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拟定于2022年11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笔试主要考察报名者综合素质以及与学联工作岗位相关的知识和能力;面试主要考察报名者的领导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对团学工作的熟悉程度等。
(四)考察了解
通过笔试和面试环节后的广东学联秘书处学生工作人员拟录用人选由省学联秘书处委托其所在高校团委进行考察了解。
(五)试用考核
综合考虑笔试和面试成绩以及报名者岗位匹配程度确定进入试用考核名单。试用考核期为1个月,要求试用期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值班任务,积极参与工作并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六)录用
省学联秘书处将根据试用工作人员在试用考核期的综合表现确定录用名单,名单通过广东学联秘书处人事会议讨论确定后,由省学联秘书处发文录用。
四、基本保障
按照《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学生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综合考核学联工作人员值班及活动考勤情况予以一定补贴;并可为达到相关工作要求的学联工作人员开具工作证明。
五、工作要求
1.本次招募以高校团委推荐为主,请各高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重点发动本校各级团学组织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报名。报名者填写报名表,交由校级团委注明推荐单位意见并加盖校级团委公章后,将本人的相关材料,包括可编辑的Word文件和盖章扫描版PDF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等,若拟报志愿包括“宣传调研部”,则须提交相关作品),于2022年10月21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扫描以下二维码提交。
2.省学联秘书处学生工作人员招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相关人员须严格遵守招募制度参加各项考核,凡出现拉关系、打招呼、找门路等不良竞争行为者,一律取消参选资格。
3.笔试和面试时请自带纸质版报名表原件,届时将由工作人员集中收取。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联 系 人:陈 童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工作邮箱:tsw_xxb@gd.gov.cn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
2022年10月9日